《區域旱情等級》是2016年5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國國家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區域旱情等級
- 外文名:Classification of regional drought severity
- 標準號:GB/T 32135-2015
- 標準類別:基礎
《區域旱情等級》是2016年5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國國家標準。
《區域旱情等級》是2016年5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國國家標準。編制進程 2015年10月13日,《區域旱情等級》發布。2016年5月1日,《區域旱情等級》實施。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單位: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辦公室、中國水利水電科學研究院。主要起草人:張志彤、成福雲、呂娟、吳玉成、蘇志誠、屈艷萍、劉寶軍、劉洪岫。
等級 小旱 連續無降雨天數,春季達16至30天、夏季16至25天、秋、冬季31至50天。中旱 連續無降雨天數,春季達31至45天、夏季26至35天、秋冬季51至70天。大旱 連續無降雨天數,春季達46至60天、夏季36至45天、秋冬季71至90天。特大旱 連續無降雨天數,春季在61天以上、夏季在46天以上、秋冬季在91天以上。...
1.氣象乾旱:不正常的乾燥天氣時期,持續缺水足以影響區域引起嚴重水文不平衡。2.農業乾旱:降水量不足的氣候變化,對作物產量或牧場產量足以產生不利影響。3.水文乾旱:在河流、水庫、地下水含水層、湖泊和土壤中低於平均含水量的時期。等級 《氣象乾旱等級》國家標準規定了全國範圍氣象乾旱指數的計算方法、等級劃分...
《中國氣象乾旱圖集(1956-2009年)》是氣象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中國氣象局。內容簡介 本書主要包括中國大陸地區1956—2009年春、夏、秋、冬四個季節全國氣象乾旱等級的空間分布圖216幅,還給出了全國及東北、華北、長江中下游、華南、西南、西北東部、西北西部、青藏高原八個主要區域四季乾旱面積的歷年時間變化...
明確水稻乾旱受災情況及受災等級劃分,制定出分級判別標準。發布實施 2022年3月29日,地方標準《水稻乾旱災害田間調查與分級技術規範》(DB34/T 4120-2022)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2022年4月29日,地方標準《水稻乾旱災害田間調查與分級技術規範》(DB34/T 4120-2022)實施。制定依據 地方標準《...
北方夏玉米乾旱等級 《北方夏玉米乾旱等級》是2015年5月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起草人 劉榮花、薛昌穎、方文松等。起草單位 河南省氣象科學研究所、中國氣象科學研究院、河北省氣象科學研究所、山東省氣候中心。
乾旱 乾旱預警信號分二級,分別以橙色、紅色表示。乾旱指標等級劃分,以國家標準《氣象乾旱等級》(GB/T20481-2006)中的綜合氣象乾旱指數為標準。乾旱橙色預警信號 標準:預計未來一周綜合氣象乾旱指數達到重旱(氣象乾旱為25~50年一遇),或者某一縣(區)有40%以上的農作物受旱。防禦指南:1、有關部門和單位按照...
2010年雲南遭遇百年一遇的全省性特大旱災,乾旱範圍之廣、時間之長、程度之深、損失之大,均為雲南省歷史少有。雲南大部、貴州西部和廣西西北部已達特大乾旱等級,其中楚雄市尤為嚴重,20餘萬農村人口缺水。旱情簡介 雲南、貴州、廣西、重慶、四川等地的乾旱,始於2009年末,至今仍在持續。嚴重乾旱已經造成全省742...
2.2 農業乾旱指標的一般分析方法 2.3 水文指標法 2.4 其他乾旱指標一般分析方法 3 旱澇預測理論方法研究 3.1 灰色系統理論 3.2 馬爾可夫鏈模型 3.3 平穩時間序列模型 3.4 小波分析理論 3.5 神經網路理論 4 朝陽市乾旱分析及預測 4.1 自然環境 4.2 水文氣象 4.3 旱澇等級分析 4.4 乾旱預測 5 ...
以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乾旱等級劃分 小旱:連續無降雨天數,春季達16至30天、夏季16至25天、秋、冬季31至50天。中旱:連續無降雨天數,春季達31至45天、夏季26至35天、秋冬季51至70天。大旱:連續無降雨天數,春季達46至60天、夏季36至45天、秋冬季71至90天。特大旱:連續無降雨天數,春季在61天以上、夏季...
根據預報可能發生或已經發生的水旱災害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發展程度、發展趨勢、影響範圍等因素,水利部水旱災害防禦應急回響分洪水防禦、乾旱防禦兩種類型,啟動和終止時針對具體流域和區域,級別分別從低到高分為四級:Ⅳ級、Ⅲ級、Ⅱ級和Ⅰ級。特殊情況下,可根據雨情、水情、汛情、旱情、工情、險情及次生災害...
(2)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應建立健全旱情監測網路,掌握實時旱情災情,並預測乾旱發展趨勢,根據不同乾旱等級,提出相應對策,為抗旱指揮決策提供科學依據。(3)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應加強抗旱服務網路建設,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開展多種形式的社會化服務組織建設,以防範乾旱災害的發生和蔓延。3.3預警...
(2)等級劃分:輕度乾旱、中度乾旱、嚴重乾旱和特大幹旱四個等級。(見表一)表一:農業乾旱等級劃分指標 註:在作物關鍵生長期連續無雨日相應乾旱等級指標上調一級。3.1.2 城市乾旱災害 (1)判定指標:缺水率、水源工程蓄水量距平值、地下水埋深下降值。(2)等級劃分:輕度乾旱、中度乾旱、嚴重乾旱和特大...
第十二條 乾旱預警按以下標準發布:(一)紅色預警:5個以上省(區、市)大部地區達到氣象乾旱重旱等級,且至少2個省(區、市)部分地區或2個大城市出現氣象乾旱特旱等級,預計乾旱天氣或乾旱範圍進一步發展。(二)橙色預警:3-5個省(區、市)大部地區達到氣象乾旱重旱等級,且至少1個省(區、市)部分地區或1個大城市...
3.2 旱情評估 全省旱情按灌溉農業區、雨養農業區、農村人畜飲水和城市乾旱四個區域、類型進行評估,並根據分級標準確定乾旱災害等級。3.3 信息報告 建立旱情、災情及抗旱應急工作動態等信息報告制度。3.3.1 報告程式 縣市區行政區域內的實時旱情、災情及抗旱應急工作動態等信息,由同級抗旱防汛指揮部綜合分析掌握,並...
對於房屋倒塌、骨幹交通中斷歷時、城市受淹歷時、生命工程(水電氣和通信等)中斷歷時和牧業乾旱等災害的分級,按照《洪澇災情評估標準(SL579-2012)》《旱情等級標準(SL424-2008)》等相關規定進行評定。市水旱災害分級標準 備註:1. 水旱災害分級標準主要參考了《洪澇災情評估標準(SL579-2012)》、《旱情等級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條例》《雲南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雲南省防洪條例》《雲南省抗旱條例》《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雲南省防汛抗旱應急預案》《西雙版納州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區域旱情等級》(GB/T32135-2015)《農業乾旱等級》(GB/T32136-2015)《氣象乾旱等級》(GB/T...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抗旱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條例》、《雲南省防洪條例》、《雲南省抗旱條例》、《雲南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區域旱情等級》(GB/T32135...
抗旱預案應當包括預案的執行機構以及有關部門的職責、乾旱災害預警、乾旱等級劃分和按不同等級採取的應急措施、旱情緊急情況下水量調度預案和保障措施等內容。乾旱災害按照區域耕地和作物受旱的面積與程度以及因乾旱導致飲水困難人口的數量,分為輕度乾旱、中度乾旱、嚴重乾旱、特大幹旱四級。第二十九條 縣級人民政府和鄉鎮...
《吉林省防汛抗旱應急預案》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抗旱條例》、 《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吉林省突發事件應急總體預案》、《抗旱預案編制導則》(SL590-2013)、《農業乾旱等級》(GB/T32136-2015)、《區域旱情等級》 (GB...
第十七條 防汛抗旱應急預案應當包括預案的執行機構、相關部門的職責、預警、洪澇乾旱等級劃分以及不同等級條件下的應急措施、緊急情況下的水量調度預案和保障措施等內容。第十八條 市、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當定期組織對防汛抗旱責任制的落實、防汛抗旱規劃和預案的編制和執行、防汛抗旱設施的建設和維護...
(2)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確定洪水預警區域、級別和洪水信息發布範圍,按照許可權向社會發布。(3)水文部門應跟蹤分析江河湖庫洪水的發展趨勢,及時滾動預報最新水情,為抗災救災提供基本依據。3.4.3 乾旱災害預警 (1)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針對乾旱災害的成因、特點,因地制宜,採取預警...
(1)發布許可權。氣象、水利等部門負責確定預警區域、級別,報同級指揮部,並按相應許可權發布。氣象部門負責發布暴雨、乾旱預警,水利部門負責發布江河洪水、山洪災害氣象風險預警。(2)發布方式。抓緊暢通信息傳遞“最後一公里”,提高信息覆蓋面和時效性。預警信息的發布和調整要及時通過廣播、電視、手機、報刊、通信與...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抗旱條例》、《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條例》、《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大連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抗旱預案編制導則(試行)》、《國家抗旱預案編制大綱》、《旱情等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