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創新中心

區域創新中心是指創新資源密集、創新活動集中、創新實力雄厚,在價值格線中發揮顯著增值作用並占據領導和支配地位的區域,對創新資源流動具有顯著的引導、組織和控制能力。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區域創新中心
  • 類型:經濟術語
分類,活力基礎,作用,

分類

從形成的過程看,區域創新中心包括兩種類型:原創型和後髮型。原創型區域創新中心,是指原創性科技成果的發源地和集聚區,通過從研究網路到開發網路再到生產網路,實現科技成果產業化新興產業的發展。而後髮型區域創新中心,則是指通過創新資源的引進和集聚逐漸發展起來的創新型新興城市,在發展的初始階段,主要是引進和集聚已經成長起來的科技公司,在價值網路形態上,表現為先有生產和研發網路,再出現研究網路
美國矽谷是原創型區域創新中心的典型代表。矽谷位於美國加利福尼亞州舊金山以南,作為研究網路的核心節點,史丹福大學在矽谷的形成和發展過程中發揮了至關重要的作用。1939年,帕卡德和休利特在史丹福大學副校長特曼的資助下共同創立了惠普公司。1955年,電晶體發明人威廉·肖克利在矽谷創辦肖克利半導體實驗室,1956年包括諾依斯、摩爾和葛羅夫在內的8位年輕科學家的加盟使矽谷成為半導體產業的人才高地。8位科學家加入仙童半導體公司和先後創業成立新的公司,拉開了矽谷成長為區域創新中心的大幕。
中國台灣的新竹則是後髮型區域創新中心的代表。台灣新竹科學工業園區誕生於1980年,瞄準矽谷半導體產業新興和擴散的歷史機遇,通過代工和技術資本人才的引進和再開發,新竹逐漸發展為世界ICT產業的科技創新中心

活力基礎

區域創新中心活力基礎是完善的創新創業生態系統。
無論是原創型還是後髮型區域創心中心,是否具有科技創新和產業化活力的關鍵在於創新創業生態系統的建設和完善。以市場為導向,以企業為主體,推動“官產學”高度融合的經濟體制創新是富有活力的創新創業生態系統的基本特徵。
20世紀70年代以來區域創新中心興起和發展的國際經驗表明,新知識的創造及其產業化的主要驅動力是“官產學”之間職能邊界重疊區域所創建的新型組織。“官產學”中的“學”是指包括大學和科研院所在內的知識生產機構;“產”是指產業部門,包括不同類型的企業;“官”指政府,既包括地方性政府也包括中央政府。三個部門在履行傳統的知識創造財富生產和政策協調職能之外,因相互之間的互動衍生出的一系列新的職能,最終成為知識經濟條件下新興啟動和發展的動力來源。這些新的職能不屬於各自的傳統職能,更多地表現為相互交叉和滲透而產生出的新功能。為了承接這些新功能,新型組織將成為新興產業和現有產業轉型升級的主要推動者,是區域創新創業生態系統的創新極核。
政府、大學和產業之間的分工關係看,在“官產學”一體化推動科技成果的產業化過程中,大學和產業宜成為戰略性新興產業啟動和發展的主導者,政府的主要職能是包括提供資金資助和政策支持在內的創新創業環境的建設。當然,如果大學和產業缺乏主動性的條件下,政府也可以承擔“官產學”一體化的主導者。“官產學”在創新創業生態體系中的分工,只是新知識創造及其產業化的前提。只有當三者在互動和滲透中產生協作時,才能真正推動新興產業的啟動和發展。而促使三者之間互動的新的合作組織,是區域創新體系的極核。
例如,在中國台灣新竹的發展過程中,作為“官產學”一體化新型混合組織,台灣省工研院的成立對新竹科學工業園區和ICT產業的發展起到了創新極核的作用。與從研究到開發再到產業化的傳統技術轉化模式不同,台灣省工研院的技術轉移方式不僅包括針對個別企業的技術合作和技術服務,而且包括共用技術的開發和能夠引領新興產業誕生的前瞻性技術的先期研發。

作用

區域創新中心一旦形成,將在技術、產業、人才制度創新諸方面發揮輻射和帶動作用。其中產業和技術的擴散,是區域創新中心向周邊地區輻射的主導者。從世界高科技產業發展的經驗看,新興技術和產業擴散遵循以下規律:大學和研究機構—科技孵化器和大學科技園—區域創新中心—高科技產業帶—產業的點狀自由分布。
新興技術和產業發展的本質,是新知識的創造及其商業化。而在知識創造及其商業化的不同階段,知識的形態是不同的。在新興技術和產業發展過程中,知識形態逐漸由默示性轉化為可編碼的標準化知識。知識形態及其交易方式的變化,對新興技術和產業的空間組織和擴散路徑具有決定性影響。
在新興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初始階段,對新知識創造源頭的大學和研究機構具有強烈的依賴。因而,在知識創造及其商業化的早期階段或新興技術和產業的創業期,新知識和技術的形態都是難以編碼的默示性知識,難以在更廣的空間範圍交流和擴散,鄰近大學和研究機構實驗室的科技孵化器和大學科技園,是新興技術和產業發展的初始空間組織形態。最初落戶孵化器和大學科技園的企業,是由研究人員自己創辦和大學與企業的研究項目孵化出來的。隨著知識溢出和集聚效應的出現,逐漸吸引外部企業研發中心的進入,創新資源和產業集聚開始出現。
由於孵化器和大學科技園都建立在大學的校園內或鄰近的周邊區域,空間的狹小和與大學的過分鄰近所造成的地價暴漲、交通擁擠、服務體系的飽和、商業化活動的過度與大學基礎研究在價值觀念上的衝突,在獲得初步成長之後,新興技術和產業發展則開始向更適宜的區域進行擴散。
在新興技術和產業擴散的過程中,首先選擇的是具有一定創新創業環境的城市或城區。能否成為新興技術和產業擴散的承載地,取決於城市或城區在交通基礎設施、服務體系建設和制度積累方面的建設、創新和完善。只有當新興技術和產業的發展進入標準化階段時,為了降低生產成本,才會出現自由的零散空間擴散和轉移,甚至是跨國的轉移。
因為我們所處的時代的典型特徵是全球化和網路化,區域創新中心輻射或被輻射都不僅限於本區域,而具有明顯的全球化特徵。能否在全球競爭中脫穎而出,關鍵在於區域創新中心的自身特色和科技研發的前沿性。其中構建最富活力的市場經濟體制和創新創業生態系統,是區域創新中心建設的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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