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高校區域法治發展協同創新中心由南京師範大學牽頭,與東南大學、蘇州大學、揚州大學、江蘇省社會科學院共同組建,於2013年6月7日成立。2014年3月13日,經江蘇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准,成為江蘇省高校協同創新中心之一。
除江蘇高校區域法治發展協同創新中心外,中心還與江蘇省依法治省領導小組辦公室、江蘇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江蘇省政府法制辦、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江蘇省人民檢察院、江蘇省公安廳、江蘇省司法廳、江蘇省商務廳、江蘇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門以及南京市江寧區人民政府、崑山市人民政府、沭陽縣人民政府、高郵市人民政府等地方政府建立了協同合作關係,共同推進區域法治發展研究。
江蘇高校區域法治發展協同創新中心的組織構架包括重大事項決策機構、管理執行機構、學術評價、決策機構和學術諮詢機構,以及研究平台。理事會是中心重大事項的決策機構;學術委員會是中心重大學術問題的決策機構和學術評價機構;專家諮詢委員會由張文顯等30位著名法學家組成,是中心的學術諮詢機構;中心主任負責領導中心全面工作,副主任協助主任開展工作;下設中心管理辦公室,負責中心的日常管理事務。
江蘇高校區域法治發展協同創新中心下設六個研究平台:區域法治發展基礎理論研究平台、區域立法發展研究平台、區域行政法治發展研究平台、區域司法發展研究平台、區域經濟社會法制發展研究平台、區域法治文化研究平台。
江蘇高校區域法治發展協同創新中心堅持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四中全會精神,以及江蘇省委省政府關於深化法治江蘇建設的決策部署,按照國家教育部和江蘇省教育廳關於協同創新中心建設的工作要求,以建立健全協同創新體制機制為目標,堅持學科發展、科研創新、人才培養、智庫建設“四位一體”的建設思路,努力建設一個高水平的創新研究機構,為推進法治中國和法治江蘇建設貢獻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