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朝官制

北朝官制

自西晉八王之亂(公元291—306年)後,我國北方先後出現了大小不等的20多個區域性政權,史稱“五胡十六國”。十六國時期的官制基本上有兩種類型。一種是漢人或受漢族文化影響較深的少數民族建立的政權,大多模仿西晉官制。另一種是內遷較晚、保留本民族特點較多的少數民族建立的政權,實行“胡漢分治”的體制,即以“胡官”管理本族,以類似西晉的官制管理新開拓區域,兩套官制雜糅並存。直到北朝,北方官制才又趨於統一。北朝包括北魏(公元386—534年)、東魏(公元534—550年)、西魏(公元535—556年)、北齊(公元550—577年)、北周(公元557—581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朝官制
  • 外文名:無
  • 時期:北朝
  • 包括:三省、八部大夫
  • 特點:模仿西晉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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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魏官制

北魏官制大體可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個階段

道武帝稱帝前後。道武帝曾行漢制,用漢族士人,建立尚書、中書、門下三省之類的官屬,但不常設定,往往徒有虛名,真正占主導地位的是鮮卑官制。鮮卑官制中高層次的官位有八部大夫、散騎常侍、待詔等官。八部大夫,設於皇城四方(東、西、南、北)四維(東南、西南、東北、西北),位比八座,也稱八國常侍。散騎常侍、待詔等是內侍官,負責侍從護衛,傳宣命令,有時也參謀議政。

第二個階段

太武帝時期。《南齊書·魏虜傳》記:
佛狸(即太武帝)置三公、太宰、尚書令、僕射、侍中,與太子共決國事。殿中尚書知殿內兵馬倉庫,樂部尚書知伎[ji技](指歌舞女子)樂及角史(類似今軍樂隊)伍伯,駕部尚書知牛馬驢騾,南部尚書知南邊州郡,北部尚書知北邊州郡。又有俟[si四]勤地何,比尚書;莫堤,比刺史;郁若,比二千石;受別官,比諸侯。諸曹府,有倉庫,悉置比官。皆使通虜漢語,以為傳驛。蘭台置中丞、御史,知城內事。
南邊州郡指漢族聚居區,北邊州郡是鮮卑等少數民族居住區。從南、北兩部尚書的設定上可以看出,當時北魏實行的是胡漢雙軌運行的管理機制。

第三個階段

孝文帝時期。孝文帝勵精圖治,主張漢化,對官制也進行了較大的變革。當時北魏尚書、中書、門下三省及諸卿設定齊備,設官一準南朝,以為永制。
北魏官制中最有特色的是尚書省的議政制度。北魏議政方式強調的是集體。有八座即尚書令、僕射及諸曹尚書議事的方式,也有擴大到丞、郎中的博議方式,更有尚書省與門下省、中書省等機構的合議方式。特別是最後一種議政方式,對隋唐三省制度的發展有著極其深遠的影響。北魏御史台長官不稱御史中丞,而稱御史中尉。增設的機構有中侍中省和昭玄寺。中侍中省是近侍機構,以中侍中、中常侍為長官,其下有中給事中,領中尚藥、中尚食、內謁者諸局。昭玄寺是管理佛教事務的機構,以大統、統為長官。封爵實行五等爵制。地方仍分州、郡、縣三級。此外又有行台之設。魏晉南北朝也有行台的稱謂,是尚書行台的簡稱,一是指尚書台隨同皇帝出行,二是指流亡中的臨時尚書台。北魏後期出現的行台,則是作為中央的派出機構,對地方擁有指揮權。設有東道(徐州)、西道(關右)、南道(荊州)、北道(并州)四大行台。行台逐漸發展成為州上的行政區。北魏官秩變化較大,分九品,每品各置正、從,四品以下,每品正從再分上、下階,凡三十階。《魏書·官氏志》說:“前世職次皆無正從品,魏氏始置之,亦一代之別制也。”對後世影響很大。
此外,北魏官制值得注意的是後期丞相、大丞相、相國等官位的復出。這些官位皆非尋常人臣之所居,往往是掌握朝中軍政實權的大臣自命,如高歡、宇文泰。以後東魏、北齊、西魏、北周,以及楊堅取代後周,建立隋朝,皆由此而起。

東魏官制

東魏官制與北魏相同,變化極小。北齊官制中最突出的是列卿各機構正式改名為寺。有太常、光祿、衛尉、太僕、大理、鴻臚、司農、太府、國子、長秋、將作、昭玄十二寺。太常至太府各寺的長官稱卿、少卿,國子寺的長官稱祭酒,長秋寺的長官稱卿、少尹,將作寺的長官稱大匠,昭玄寺的長官稱大統、統。寺,秦漢以來作為列卿官署所在地的通稱,從北齊起,正式成為一部分國家機構的名稱。需要說明的是,古代一部分國家機構稱寺,佛教廟宇也稱寺,兩者之間有何種關係?據說漢明帝的時候,天竺(今印度)僧人迦[jia加]葉摩騰和竺[zhu竹]法蘭經西域用一匹白馬馱著佛經佛像來到洛陽,住在招待外賓的大鴻臚官邸(寺),以後迦葉摩騰死於寺中,就改大鴻臚官邸為佛教徒居所,仍稱寺,並以白馬命名。這就是有名的白馬寺。此後佛教徒所居之地一概稱寺(《石林燕語》)。

西魏官制

西魏時候,執政的宇文泰曾命蘇綽、盧辯用《周禮》所載官制改造西魏官制。恭帝三年(公元556年)正式實行。第二年,北周取代西魏,官制則不變。官品分為九命,第一品為九命,第九品為一命,以九為上。祿秩以石計算。太師、太傅、太保為三公,正九命。少師、少傅、少保為三孤,正八命。三公三孤皆為“論道之官”,不與實政。中央政務由按《周禮》設定的“六官”主持。所謂六官,指天官、地官、春官、夏官、秋官、冬官。六官各置一府,長官稱卿,合為六卿,均正七命。天官府長官大冢宰卿,地官府長官大司徒卿,春官府長官大宗伯卿,夏官府長官大司馬卿,秋官府長官大司寇卿,冬官府長官大司空卿。六卿主持中央政務。天官府統司會、宗師、左右宮伯、御正、納言、膳部、太醫、太府、計部等。地官府統民部、載師、師氏、保氏、司倉、司門、司市、虞部等。春官府統司宗、守廟、典祀、內史、禮部、太中、樂部、太卜、太祝、司車輅等。夏官府統司馬、職方、吏部、司士、司勛、左右武伯、兵部、大馭、司右、司射、駕部、武藏等。秋官府統司憲、刑部、掌朝、布憲、蕃部、賓部、司要、司調、田正、司隸等。冬官府統工部、匠師、司木、司土、司金、司水、司玉、司皮、司色、司織、司卉等。分設上大夫、中大夫、大夫、上士、中士、下士。北周初年和北周末年,天官府權力極大,其餘五府之事總於天官。此外還有大前疑、大右弼、大左輔、大後丞(以上稱四輔)、大丞相、總管等官稱。後周改革官制與王莽改官制一樣,充滿著復古思想,但魏晉以來三省制度的發展已不可逆轉。即使在後周官制中也依然存在著三省制度的內涵。天官府的御正上大夫掌出納詔命,春官府的內史上大夫“朝政機密,並得參詳”,相當於中書省監、令之任。天官府的納言大夫,掌侍從左右,亦參與機密之事,相當於侍中之任。六官的地位實與尚書八座的地位相當。所以代北周后,首除六官,恢復三省,並非偶然。北周地方分州、郡、縣三級。除雍州(治今陝西西安市西北)設州牧外,各州設刺史。郡除京兆設尹外,各設太守。縣設令。州、郡、縣各以民戶多少分為五等,決定命官高下。軍制亦仿周官六軍之制,把十二軍鮮卑禁旅改為六軍,六軍分統於六柱國,每軍設兩個大將軍,每個大將軍督兩開府,共二十四開府,開府下又有郎將,稱之為府兵制。西魏時掌握實權的宇文泰與宗室元欣都是柱國,與六軍柱國合起來為八柱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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