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農村建房用地管理暫行辦法》是1984年3月3日發布的地方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農村建房用地管理暫行辦法
- 發布單位:80101
- 發布日期:1984-12-03
- 生效日期:1985-03-01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 檔案來源:北京市農村建房用地管理暫行辦法
《北京市農村建房用地管理暫行辦法》是1984年3月3日發布的地方法規。
《北京市農村建房用地管理暫行辦法》是1984年3月3日發布的地方法規。檔案原文【發布單位】80101【發布文號】【發布日期】1984-12-03【生效日期】1985-03-01【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檔案來源】...
《昌平區農村宅基地住宅建設管理暫行辦法》是昌平區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為加強全區農村宅基地住宅建設管理工作、規範農村村民宅基地住宅建設行為、確保房屋住用安全制定的暫行辦法。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全區農村宅基地住宅...
第六十條 本辦法自1991年6 月1 日起施行。1984年12月3 日市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布的《北京市農村建房用地管理暫行辦法》同時廢止。本市過去有關土地管理的規定,凡與本辦法牴觸的,均按照本辦法執行。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宅基地是指農村村民用於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的集體建設用地,包括住宅、附屬用房和生活庭院等用地。本辦法所稱農村村民是指具有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的人員。第三條 宅基地屬於農民集體所有,依法依規無償分配給本...
占用菜地的,還須參照《北京市新菜地開發建設項目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第六條 村民每戶建房用地的標準,由各區、縣人民政府根據本行政區域的情況確定,但近郊區各區和遠郊區人多地少的鄉村,最高不得超過0.25畝;...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郊區城鎮和農村建設規劃管理的若干規定》在1991.03.06由北京市人民政府頒布。 《北京市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利用文物保護單位拍攝電影、電視管理暫行辦法〉等26項規章部分條款的決定》經2018年1月23日市政府第177次常務...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國有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適用《條例》和本辦法。第三條 本市土地使用權的出讓和轉讓工作,由土地管理部門依照《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因單位搬遷、撤銷以及其他原因停止使用土地的,由政府無償收回劃撥土地使用權,納入政府土地儲備。第十四條 閒置土地符合收回條件的,按照《北京市閒置土地處理辦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納入政府土地儲備。第十五條 徵收農村集體土地用於商業、...
在此基礎上,集中梳理一批重大違法用地案件進行公開處理並通報全區,其它問題也要妥善加以解決,不留後患。三是嚴格考核制度。將國土資源管理納入機關效能考核和鎮鄉經濟發展考核。各鎮鄉政府也要制定對村一級的管理與考核辦法,將新農村...
2017年9月30日,《北京市共有產權住房管理暫行辦法》正式實施,同日,首個共有產權住房項目朝陽區錦都家園也進行了公開搖號。主要內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深化本市住房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完善住房供應體系,規範共有產權住房...
每戶宅基地面積的控制標準,按照區、縣人民政府根據《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農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若干規定》第六條確定的標準執行。第十九條 拆遷補償中認定宅基地上房屋建築面積,以房屋所有權證標明的面積為準;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但具有...
本項所列的各類區域規劃的具體範圍由北京市城市規劃管理局(以下簡稱市規劃局)劃定。市區規劃和各類區域規劃範圍以外地區的農村建設管理辦法另定。第四條 本辦法所稱的城市建設工程,系指:新建、擴建、改建、翻建房屋建築、人防工程、...
每戶宅基地面積的控制標準,必須嚴格執行《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農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若干規定》(市政府令第200號)。1982年以後劃定的宅基地,以合法批准的宅基地面積為準,且每戶最高不超過0.3畝(折合200平方米),但符合《昌平縣城鄉居(...
推進北京市建築物使用安全管理條例等地方立法調研論證工作,研究完善房屋全生命周期使用安全管理辦法,健全城鄉房屋安全管理法規體系。(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農業農村局等相關部門,各區政府)7.加強房屋安全鑑定...
隨著實踐的不斷發展和改革的不斷深入,現行農村土地制度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不相適應的問題日益顯現:土地徵收制度不完善,因征地引發的社會矛盾積累較多;農村集體土地權益保障不充分,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不能與國有建設用地同等入市、...
人民政府對區人民政府、市規劃自然資源、市住房城鄉建設、市 農業農村局部門等執行本辦法規定的政務工作進行督察。第三十二條【監督檢查】市規劃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 農業農村部門應依職責分工對區級負責房屋徵收補償部門(機 構)、...
一、為加強耕地管理,合理利用土地資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結合本市具體情況,制定本辦法。二、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占用耕地建房或從事其它非農業建設的單位和個人,均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