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貫徹質量發展綱要實施意見2014年行動計畫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貫徹實施質量發展綱要2014年行動計畫的通知》(國辦發〔2014〕18號)要求,推動落實《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貫徹國務院質量發展綱要(2011—2020年)的實施意見》(京政發〔2012〕31號),明確2014年質量工作重點,制定本行動計畫。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貫徹質量發展綱要實施意見2014年行動計畫
  • 性質:計畫
  • 類別:質量發展
  • 時間:2014年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北京市貫徹質量發展綱要實施意見2014年行動計畫》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4年7月16日
北京市貫徹質量發展綱要實施意見2014年行動計畫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貫徹實施質量發展綱要2014年行動計畫的通知》(國辦發〔2014〕18號)要求,推動落實《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貫徹國務院質量發展綱要(2011—2020年)的實施意見》(京政發〔2012〕31號),明確2014年質量工作重點,制定本行動計畫。
一、加強重點領域質量安全監管
(一)加強食品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完善食品安全標準體系,健全覆蓋全過程的監管制度。完善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和農產品地理標誌認證監管機制。建立食品原產地可追溯制度和質量標識制度。開展嬰幼兒配方乳粉、肉及肉製品、食用油質量安全綜合治理。開展食品和農產品農獸藥殘留、有機污染物、包裝材料污染物、加工過程產生的有害物質、食品添加劑風險監測和監督抽查。完善學校食品安全相關制度措施。加強進口食品農產品監管,全面實行境外嬰幼兒配方乳粉等乳製品生產企業註冊,探索進口註冊的“前置監管”措施和口岸查驗手段的結合套用。(市教委、市公安局、市商務委、市人力社保局、市衛生計生委、市質監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農業局、北京海關、北京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加強消費品等重點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突出對兒童用品、車用汽柴油等消費品的監管。組織開展電線電纜、農資等產品專項治理行動,重點對種子、農藥、肥料、獸藥、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等產品進行專項整治。加強消費品風險和產品傷害監測,開展消費品生產企業安全評價制度研究。探索建立消費品質量市場反溯機制。完善進口不合格商品的退運銷毀、通報召回、責任追究等處置措施和進口舊機電的“前置監管”。開展口岸衛生處理質量安全監督檢查。完善疫病疫情防範、媒介生物監測防控等制度。加強出口產品示範區建設。(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商務委、市衛生計生委、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北京海關、北京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強電子等新興產業質量安全監管。強化對新一代移動通信、積體電路、大數據、先進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的質量安全監管。發揮北京作為國家電子商務示範城市的資源優勢,探索電子商務產品質量監管新模式,促進物流配送、快遞業和網路購物發展。加快建設跨境電子商務產業園和外貿轉型示範基地,創建優勢產品出口質量示範區,鼓勵擁有自主品牌和自主智慧財產權的企業擴大出口。(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商務委、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知識產權局、中關村科技園區管委會、北京海關、北京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加強工程和設備製造質量安全監管。加快制定人居生態環境、城市安全等工程規劃設計標準。以在建保障性安居工程、城市軌道交通工程為重點,開展全市建築工程質量監督執法檢查。抓好南水北調配套工程和亞太經濟合作組織會議場館及配套工程建設。加強對裝備製造、能源生產、石油化工、交通運輸等領域的重大設備監理,重點推進政府投資項目和政府核准投資項目實施重大設備監理。開展鐵路運輸設備、鐵路工程質量專項檢查,加強公路水運工程質量監督行政執法。對風景名勝區基礎設施、旅遊設施建設及管理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加強捷運、商場、學校、醫院等人員密集場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推動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市經濟信息化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交通委、市旅遊委、市質監局、市農業局、市重大項目辦、市南水北調辦、北京鐵路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促進生態環境質量改善
(五)加強生態環境質量綜合治理。嚴格落實《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完善環境保護監管制度。研究建立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監測預警機制,對飲用水源保護區、生態敏感脆弱地區、環境質量嚴重超標地區實行限制性開發措施。開展碳匯交易試點,建立社會資本投入生態環保的市場化機制。(市發展改革委、市環保局、市規劃委、市市政市容委、市財政局、市國土局、市農委、市水務局、市園林綠化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推動實施污染減排工程。嚴格實施車輛排放和油品標準。推進“減煤換煤、清潔空氣”行動,加強燃煤質量監督和監測。加大電、天然氣等清潔能源的供應力度,積極推廣地熱能、太陽能、風能。嚴格實施鋼鐵、水泥、玻璃、陶瓷等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行業企業準入和強制退出制度。推進實施燃煤鍋爐節能環保綜合提升工程。深化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治理。提升再生水上水能力,擴大再生水沖洗道路的使用範圍和用量。(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環保局、市市政市容委、市交通委、市水務局、市質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強化環境改善的技術支撐。強化節能環保產品標準的硬約束,研究構建基於國家和行業標準的生態文明地方標準體系。實施百項能效標準推進工程,加快制定通信基站、電子數據中心、混凝土和瀝青防水建築材料、毛紡織等重點工業領域能耗標準。完善能源資源、環境保護計量體系,加強市、區縣兩級環境監測和監管能力建設,完善空氣品質監測網路和重點污染源線上監控體系。開展重點用能單位能源計量審查評價,推進智慧型計量器具廣泛套用。開展大氣污染成因、來源解析、傳輸規律研究。開展能源清潔高效利用、重點污染防治等減排關鍵技術攻關,加快先進適用技術的示範推廣、產業化套用。開展環保產品和低碳產品認證活動。(市發展改革委、市科委、市環保局、市質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建立優勝劣汰的質量發展市場機制
(八)加快質量誠信體系建設。貫徹落實《北京市組織機構代碼管理辦法》(市政府令第248號)。加強組織機構代碼在經濟普查、車輛管理、固定資產投資審批等領域的廣泛套用,擴大組織機構代碼賦碼範圍,促進社會信用代碼制度建設。推動以組織機構代碼作為身份標識,建立全市統一的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平台。完善信用披露制度和信用約束機制。開展質量信用評價,實施質量信用分級分類管理。推動企業主動發布質量信用報告,開展“誠敬做產品”活動。大力推動誠信市場創建和水電氣熱公用事業等重點領域的誠信計量體系建設。建立健全以遊客滿意度為主要內容的旅遊質量指標體系和旅遊行業企業信用評價體系。(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商務委、市旅遊委、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整頓和規範市場競爭秩序。以專利、商標、著作權、地理標誌等為重點,嚴厲打擊侵權行為。制定專利代理行業標準,規範代理行業發展。嚴厲查處利用網路、電視購物等渠道銷售假冒偽劣商品、侵犯智慧財產權等違法行為。以醫療、藥品和保健食品廣告為重點,加強廣告日常監測檢查和監督管理。加大旅遊市場綜合整治力度,嚴厲打擊非法“一日游”等違法行為。規範通信設備準入制度,嚴厲打擊偽基站等非正規通信產品。(市公安局、市商務委、市旅遊委、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新聞出版廣電局、市知識產權局、市農業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落實企業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推動企業嚴格落實質量首負責任制、產品“三包”、缺陷產品強制召回和工程質量終身負責制。繼續推動大中型企業設立首席質量官。根據國家統一部署,逐步建立企業產品質量與服務標準自我申明公開制度,依法開展企業公開承諾採用標準與社會監督試點。落實企業產品質量擔保責任,探索實施質量問題先行賠償、質量責任保險、質量安全約談等制度。在消費品生產企業中探索建立產品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市經濟信息化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商務委、市國資委、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完善質量升級的配套措施
(十一)加快製造業質量升級。推進制造業領域技術創新和標準研製,促進制造業與研發設計、現代物流、融資租賃、檢驗檢測等生產性服務業融合發展。做強有優勢、有基礎的現代製造業,以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新能源等領域為重點,推動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激勵企業以系統設計技術、控制技術與關鍵總成技術為重點,增加研發投入,加快提高企業的自主創新和研發能力。擴大先進技術、關鍵零部件、國內短缺資源、節能環保產品進口和機電產品、高技術產品出口。(市發展改革委、市科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商務委、市質監局、市統計局、中關村科技園區管委會、北京海關、北京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加快服務業質量升級。推動服務質量標準化工作,加快服務標準的制修訂和實施推廣。推進服務業標準化試點項目建設。提高金融服務、高技術服務等生產性服務業標準覆蓋率。制定生產性服務業質量標桿標識與規範,通過認證等方式,引導服務企業開展標桿比對。在醫療衛生、居家養老、社區服務等生活性服務業領域,開展城市公共服務質量滿意度測評試點。加強服務質量測評指標、模型和方法研究,推動建立服務質量綜合測評體系。發揮“京交會”的帶動作用,提升服務業貿易發展水平。深化國家旅遊綜合改革試點,加快推進旅遊與文化產業融合發展。建立京津冀旅遊投訴處理互動機制,推進京津冀旅遊協同發展。(市發展改革委、市科委、市民政局、市商務委、市旅遊委、市質監局、市統計局、市金融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加強質量升級相關基礎工作。大力實施首都智慧財產權戰略,加強對智慧財產權的保護和運用。鼓勵企業將擁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關鍵技術與專利納入企業標準,促進科技研發、標準創製和成果產業化協調發展。建立首都標準化委員會專家顧問制度,為企業提供國家和國際標準提案服務。建立符合國際規則的政府採購技術標準認證制度和行業技術標準價格評定機制,有針對性的制定符合首都產業和產品發展的標準。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印發計量發展規劃(2013-2020年)的通知》(國發〔2013〕10號)要求,制定實施意見並組織落實。加強企業計量標準建設和內部計量管理。開展測量管理體系認證,完善企業計量檢測體系。組織開展“計量惠民生、誠信促和諧”工程和能效標識產品專項執法打假。加強能源管理體系和環境管理體系認證,推動建設碳交易市場的第三方認證核查技術體系。加快實施檢驗檢測認證機構部門或行業內部整合,推動跨部門、跨行業、跨層級整合。發揮首都科技條件平台作用,協同各類檢驗檢測認證創新主體,建立提升檢測服務和檢測能力的共性技術服務平台。(市編辦、市發展改革委、市科委、市財政局、市環保局、市交通委、市商務委、市質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四)推動以品牌建設帶動質量升級。設立北京市人民政府質量管理獎,制訂管理辦法,開展第一屆評選活動。以質量管理獎評選和實施商標戰略為抓手,動員本市企業積極參與品牌價值評價,引導創建企業和區域品牌。開展品牌培育試點,提高企業品牌建設能力。加強“全國知名品牌創建示範區”創建工作,推動形成“北京服務”、“北京創造”品牌效應。深化“全國質量強市示範城市”創建工作。開展品牌宣傳策劃活動,提升品牌競爭力和知名度。完善激勵政策,支持企業加快產品質量升級和品牌創建。加大對新技術新產品的政府採購力度,促進企業提升品牌價值。(市發展改革委、市科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財政局、市商務委、市國資委、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文資辦、中關村科技園區管委會、北京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強化質量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
(十五)加快質量法治建設。加強質量工作法律現狀研究,科學提出立法規劃。加快推進《北京市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草案)》、《北京市地方標準管理辦法(草案)》、《北京市行政機關歸集和公布企業信用信息管理辦法(修訂)》等立法工作。根據簡政放權、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要求,協同推進質量相關地方性法規或政府規章制修訂工作。做好質量違法案件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銜接。全面落實執法責任制和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深入開展質量法制宣傳教育,加強法律服務隊伍建設。(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安全監管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政府法制辦、市農業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六)大力實施標準化戰略。加強地方標準管理和標準實施的績效評價,完善地方標準體系。強化運用標準手段,嚴格市場準入和質量監督,推動解決交通擁堵、大氣污染等突出問題,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大力推動節能減排、精細化管理、商貿流通等領域的標準化工作,加快完善與環境保護、公共安全、公平貿易等要求相協調的標準化體系。以籌建國家技術標準創新基地(中關村)為抓手,發揮大型企業創新骨幹作用,激發中小企業創新活力,通過標準研製推動科技創新、產品創新。健全首都標準化委員會工作機制,密切與國家有關部委和周邊省區市標準化交流合作,推進京津冀協同發展。加強標準化宣傳工作,動員全社會了解標準、參與修訂標準、自覺執行標準和監督實施標準。(市發展改革委、市科委、市民政局、市環保局、市商務委、市質監局、中關村科技園區管委會、市農業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七)推進質量共治。精心組織2014年“質量月”活動,鼓勵開展多種形式的質量文化主題活動。加強質量宣傳和輿論監督,加大質量違法案件和質量失信企業的曝光力度。推動有關部門建立質量數據、信息交流發布機制,鼓勵有關學會、協會開展質量統計分析、發布質量信息。充分利用國家及本市兩級中國小校質量教育社會實踐基地,廣泛開展中國小校質量教育社會實踐活動。(市質監局牽頭,市有關部門參加)
(十八)加強質量人才培養。在職業院校廣泛開展面向企業的質量教育培訓,加強對產業工人的工藝規程、操作技術、質量知識培訓。在企業中廣泛開展質量管理小組(QC小組)、“五小”(小建議、小革新、小攻關、小發明、小創造)、崗位練兵、技術比武等民眾性質量活動,開展以質量提升為核心的技能競賽活動,推動基層創新質量管理模式,引進先進質量管理方法。(市經濟信息化委、市人力社保局、市質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九)實施政府質量工作考核。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質量工作考核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13〕47號)要求,完善本市質量工作考核體系,將質量工作考核納入市政府績效考核範圍,並將考核結果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加強任務分解,做好考核組織工作。指導區縣政府將質量工作納入本級政府績效考核範圍,推動發展方式轉變和發展質量提升。加強質量統計分析研究,建立質量分析統計體系。做好質量合格率統計調查、製造業企業質量管理統計調查、質量狀況分析、產品質量統計指標體系完善等基礎工作,為政府調結構、促改革提供決策依據。(市委組織部、市政府績效辦、市質監局、市統計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各區縣、市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加強對質量工作的組織領導,參照以上工作安排和部門分工,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工作方案,細化工作任務,明確時限和要求,逐級落實責任,確保各項任務的完成。首都標準化委員會要加強對本行動計畫的監督檢查,確保工作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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