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貫徹實施國務院質量發展綱要2015年行動計畫實施方案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貫徹實施國務院質量發展綱要2015年行動計畫實施方案》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2015年5月25日發布的計畫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貫徹實施國務院質量發展綱要2015年行動計畫實施方案
  • 發布單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
  • 發布時間:2015年5月25日
簡介,具體內容,

簡介

為落實國務院《質量發展綱要(2011-2020年)》和《自治區質量興新戰略發展綱要(2011-2020年)》,明確2015年質量工作重點,制定本方案。

具體內容

一、簡政放權,充分發揮企業的質量主體作用
(一)繼續清理質量行政審批事項。進一步減少和下放質量安全準入類行政審批事項,研究建立質量安全監管權利清單、責任清單。加強質量安全執法部門間的協作,推進信息共享,形成質量安全監管合力。(自治區質量興新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大力提高勞動者技能。實施企業質量管理人才素質提升工程。組織開展提升農民工職業技能活動,組織開展職業技能競賽,促進技能型人才隊伍建設。加強面向企業的質量知識普及教育和質量技能培訓。在大中型企業中推行首席質量官制度。(自治區經信委、人社廳、質監局、檢驗檢疫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大力推動企業質量技術創新。制定推動製造業質量升級指導意見。加大製造業企業質量技術改造支持、引導力度。落實技術改造貼息等激勵政策,支持企業積極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加強質量技術創新領域智慧財產權保護,加大對質量技術創新領域侵權假冒行為的打擊力度。(自治區發改委、經信委、國資委、科技廳、財政廳、質監局、檢驗檢疫局、知識產權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鼓勵企業採用先進管理制度和先進標準。開展第二屆自治區人民政府質量獎評選表彰。建立企業產品和服務標準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鼓勵和引導企業參與國家標準和國際標準制訂修訂,積極推動和開展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工作。引導企業廣泛開展QC小組、“五小(小建議、小革新、小攻關、小發明、小創造)”、崗位練兵、技能競賽等民眾性質量活動。強化特色林果生態健康果園試點。開展旅遊服務質量標桿單位遴選。(自治區經信委、科技廳、林業廳、質監局、安監局、旅遊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堅持以質量提升推動品牌建設。推進農業、製造業、服務業企業品牌培育能力建設。保護和傳承老字號,提升傳統產業質量水平。開展知名品牌創建工作和絲綢之路新疆創新品牌行動,提升區域品牌價值。將品牌建設情況納入國有企業工作考核,提升企業品牌價值和效應。推動開展工業產品生態設計,促進綠色品牌建設。(自治區發改委、經信委、國資委、科技廳、財政廳、農業廳、商務廳、質監局、工商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六)推動落實企業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推動企業嚴格落實質量首負責任制、產品“三包”、缺陷產品強制召回等質量安全責任。全面實行工程質量終身責任書面承諾制、永久性標牌制度和信息檔案制度,督促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五方主體項目負責人落實質量終身責任。建立消費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加大重點領域、重要場所在用設備和特種設備定期檢測檢驗及安全監督檢查。(自治區經信委、衛計委、商務廳、住建廳、交通運輸廳、水利廳、工商局、質監局、食品藥品監管局、安監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改進政府監管,提高監管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七)加強質量安全風險研判和防範。以大中型醫療機構為基礎,建立產品傷害監測體系。加強農產品、食品藥品、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加強日用消費品質量監督抽查。完善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和監督相關制度措施,防範校園食物中毒事件發生。構建農產品和食品藥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監測預警網路。嚴格防範有害動植物疫病疫情風險。有效防範外來伊波拉病毒、禽流感病毒等傳染病傳入。開展邊境貿易生物安全隱患排查和專項治理。加快構建電子商務產品質量安全風險防控和查處機制。(自治區經信委、衛計委、教育廳、農業廳、林業廳、工商局、質監局、檢驗檢疫局、食品藥品監管局、糧食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強化重點領域質量安全監管。加強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開展電梯安全監管專項活動。加強建築、水利、交通等工程質量安全檢查和巡查工作,對重大工程項目實施駐地監督機制。在重大工程領域推動實施重大設備監理制度。加強能效標識管理產品、節水產品質量抽查。加強糧食質量安全檢測,推進污染糧食單收單存、定向銷售。深入推進重點領域消費維權工作,強化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管。開展重點品種、重點區域食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和綜合治理。加強林木種苗審定認定和行政執法工作,確保苗木質量。(自治區衛生計生委、水利廳、農業廳、林業廳、住建廳、交通運輸廳、工商局、質監局、食品藥品監管局、糧食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依法嚴厲打擊質量安全違法行為。嚴厲打擊制售假劣食品藥品農資等違法犯罪行為。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年活動。開展消費品、汽車產品重點專項打假活動。打擊非法攜帶、郵寄進境種子種苗行為。開展農資市場秩序整頓行動。打擊網路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等違法行為。開展農村食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打擊嚴重擾亂旅遊市場秩序的“黑社”“黑導”“黑網站”“黑車”。深入開展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開展打擊侵權盜版專項行動。針對宣傳療效售賣假冒偽劣產品以及網際網路制售假藥等質量違法行為開展打擊專項行動。開展車用燃油專項整治和中國製造海外形象維護行動等。(自治區經信委、農業廳、商務廳、住建廳、交通運輸廳、公安廳、工商局、質監局、檢驗檢疫局、食品藥品監管局、新聞出版廣電局、旅遊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加快質量誠信體系建設。貫徹落實《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3-2020年)》。加快完善工業產品質量企業自我聲明機制,推動部分行業協會制定本行業重點產品自我聲明規範。推進企業質量信用公開和企業質量信用分級分類管理,落實質量失信“黑名單”制度。開展水利建設市場主體信用評價,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體系建設,建立旅遊經營服務“失信名單”。開展電子商務質量誠信提升活動。(自治區發改委、經信委、水利廳、農業廳、商務廳、人民銀行烏魯木齊中心支行、工商局、質監局、檢驗檢疫局、食品藥品監管局、旅遊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促進節能減排改善環境質量。嚴格鋼鐵、水泥、玻璃、陶瓷等行業準入和強制退出機制。加強成品油質量監督檢查,推進機動車污染綜合防治。實施燃煤鍋爐節能環保綜合提升工程。實施百項能效標準推進工程。加強石油、化工、有色、鋼鐵、電力等高耗能行業及重點耗能單位節能減排工作。強化大型公共建築節能監管和新建建築執行節能標準情況監管;加強節能型現代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建設,提高公共運輸出行率。實施節能技術改造、節能技術產業化示範、節能產品惠民、契約能源管理推廣和節能能力建設等重點工程。(自治區發改委、經信委、科技廳、環保廳、住建廳、交通運輸廳、質監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深入開展質量提升專項活動。抓好重點消費產品、電子商務產品和服務業質量提升專項行動。開展“安全、誠信、優質”服務創建活動。實施售後服務質量測評,開展售後服務質量對比提升活動。實施工業質量品牌提升活動計畫。開展提高醫療質量專項工作。督促銀行業監管機構和銀行業金融機構深入落實消費者保護考核評價工作,定期發布服務改進情況報告和社會責任報告。建立旅遊質量第三方評估體系。(自治區發改委、經信委、衛計委、商務廳、質監局、檢驗檢疫局、人民銀行烏魯木齊中心支行、旅遊局、銀監局、保監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推動社會共治,形成推動質量提升的合力
(十三)加快構建質量社會共治機制。探索建立質量安全多元共治工作機制。對進口肉類、乳製品、水產品、食用植物油出口國(地區)質量安全控制體系開展回顧性審查。開展質量強市示範城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示範縣、進出口食品農產品質量安全示範區建設活動。推動實施產品質量安全責任保險,探索建立質量安全多元救濟機制和產品侵權責任賠償制度。精心組織2015年全國“質量月”活動。發布“旅遊市場秩序綜合水平指數”。(自治區質量興新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十四)加強地方政府質量工作考核。指導地、州、市政府(行政公署)將質量工作納入對縣市政府的績效考核。制定考核方案,做好《質量興新戰略發展綱要(2011-2020年)》貫徹落實情況的中期評估,做好迎接國務院質量考核相關工作。(自治區質量興新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十五)發揮新聞媒體輿論監督工作。以全國“質量月”等活動為契機,曝光質量突出問題和質量案件事件,加強社會公眾關注的質量安全領域的宣傳報導。做好網路輿論引導工作。逐步建立廣告信用發布體系。強化違法廣告案件查辦工作,強化網際網路廣告監管,提高對新媒體廣告的監管執法水平,進一步打擊變相發布違法廣告行為。(自治區黨委宣傳部、工商局、質監局、檢驗檢疫局、新聞出版廣電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四、加強質量基礎工作,為質量升級提供支撐
(十六)充分發揮質量基礎作用。圍繞自治區絲綢之路經濟帶核心區建設目標,加強中亞標準化合作交流,推動建立國家級中亞標準化研究中心。完善自治區特色農產品標準體系建設,加強旅遊、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等領域標準化工作。支持科研單位和企業在光伏、煤化工、風電等領域承擔或參與國家標準起草項目。開展“計量惠民生,誠信促和諧”活動。圍繞“一帶一路”戰略,加強檢驗檢疫、認證認可等方面的國際合作。推進檢驗檢測機構改革。(自治區科技廳、農業廳、質監局、檢驗檢疫局、旅遊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十七)加強質量教育和文化建設。推進質量學科建設,支持有條件的高校設立質量管理專業,鼓勵高等院校設立質量教育研究機構,加快培養高素質質量專業人才。加強面向政府、部門和社會的質量專題培訓,推動各行各業質量隊伍建設;推動質量教育基地建設和國門生物安全知識普及宣傳活動,提高廣大消費者質量意識和素養。(自治區黨委宣傳部、教育廳、質監局、檢驗檢疫局、新聞出版廣電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八)加強質量法制建設。規範執法主體和執法程式,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積極開展普法和法治宣傳教育工作。推動《商品條碼管理辦法》、《纖維產品質量監督管理辦法》立法相關工作。制定或完善《自治區質量技術監督行政處罰裁量基準》、《食品生產企業監督管理規範(通則)》、《食品流通企業監督管理規範(通則)》、《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食品安全工作規範實施辦法》、《衛生計生綜合監督執法機構食品安全工作規範實施辦法》等。(自治區衛計委、質監局、食品藥品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公署)要加強對質量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結合本地實際,參照以上工作安排和部門分工,制定本地區的具體工作方案,細化任務,明確時限和要求,逐級落實責任,明確各項任務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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