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行政區域界線管理辦法》在2004.12.30由北京市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行政區域界線管理辦法
- 頒布時間:2004年12月30日
- 實施時間:2005年03月01日
- 頒布單位:北京市人民政府
《北京市行政區域界線管理辦法》在2004.12.30由北京市人民政府頒布。
《北京市行政區域界線管理辦法》在2004.12.30由北京市人民政府頒布。經2004年12月21日市人民政府第34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二00四年十二月三十日第一條 為了加強本市行政區...
省、自治區、直轄市範圍內的行政區域界線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公布,由毗鄰的自治州、縣(自治縣)、市、市轄區人民政府共同管理。條例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行政區域界線管理中有以下四種行為之一的,視不同情節確定了處罰辦法:...
(一)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行政區域界線的變更,人民政府駐地的遷移,簡稱、排列順序的變更;(二)自治州、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設立、撤銷、更名和隸屬關係的變更以及自治州、自治縣、設區的市人民政府駐地的遷移;(三)自治州...
鄉、民族鄉、鎮的行政區域界線界樁的管理和維護參照本辦法執行。第十九條 行政區域界線依法變更後,原行政區域界線上的界樁即行廢止,由有關各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共同組織銷毀。在變更後的行政區域界線上設立新界樁,應當按照勘界的有關...
當事一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本條例由民政部負責解釋。第二十二條 本條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一九八一年五月三十日國務院發布的《行政區域邊界爭議處理辦法》同時廢止。
(一)行政相對人違反《行政區域界線管理條例》第六條第一款、《北京市行政區域界線管理辦法》第八條第一款、第九條第一款規定,故意損毀或者擅自移動界樁的,其行為屬於基礎裁量C檔。依據《行政區域界線管理條例》第十七條、《北京市行政...
第一條 根據《行政區劃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條例所稱行政區劃的變更,包括行政區劃的設立、撤銷,行政區劃隸屬關係的變更,行政區域界線的變更,人民政府駐地的遷移和行政區劃名稱的變更。行政區劃隸屬關係的...
第一條 為了妥善處理行政區域邊界爭議,以利於鞏固和發展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和促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處理邊界爭議,必須堅持有利於各族人民的團結,有利於當地民眾的生產和生活,有利於行政管理,有利於社會主義現代...
1995年12月21日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根據1997年4月16日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六次會議《關於修改〈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辦法〉的決定》修正的《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
第三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設立、撤銷、更名,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議決定。第四條 下列行政區劃的變更由國務院審批:(一)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行政區域界線的變更,省、自治區人民政府駐地的遷移;(二)自治州、縣、自治縣、市...
行政區域界線不清,不僅導致邊界糾紛迭起,使資源遭受破壞,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嚴重地影響社會安定、經濟發展,而且阻礙各種政令、法律的暢通和貫徹執行。解決界線不清的根本辦法就是全面勘定行政區域界線。全國省、縣兩級陸地行政區域界...
聯檢報告以及界樁成果表、登記表、照片等與行政區域界線管理有關的資料,由有關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按照檔案管理的規定立卷歸檔,同時將立卷歸檔的檔案副本報送國務院民政部門。第二十一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條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測繪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和本辦法。第三條 北京市城市規劃管理局是本市測繪工作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管理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測繪工作。市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管理本部門的...
《網際網路信息服務管理辦法》(國務院292號令)第五條規定:“從事新聞、出版、教育、醫療保健、藥品和醫療器械等網際網路信息服務,依照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家有關規定須經有關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在申請經營許可或者履行備案手續前,應當依法經...
行政界線 行政界線是2006年公布的地理學名詞。定義 一國領土之內各級行政區域之間由中央政府及各級政府所確認的界線。出處 《地理學名詞》。
第十九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界、中國歷史疆界、世界各國間邊界、世界各國間歷史疆界依照《地圖管理條例》第十條有關規定進行審查。 縣級以上行政區域界線或者範圍,按照由國務院民政部門和國務院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擬訂並經國務院批准公布的行政區域...
行政區域界線界樁是指由行政區域毗鄰的各方人民政府共同埋設用於指示行政區域界線實地位置的標誌物 。界樁介紹 行政區域毗鄰的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具體承擔各級行政區域界線界樁(以下簡稱“界樁”)的管理和保護工作。”行政區域界線協定書或者...
第六十一條 做好本轄區節約用水工作,組織開展節約用水宣傳、教育,推進節水型村鎮、節水型社區建設,發現違反節約用水辦法、排水和再生水管理辦法行為的,予以制止,並向水務部門報告。第六十二條 支持、協助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及其派出...
第一條【目的和依據】 為加強北京市歷史建築的保護利用,根據《北京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適用範圍】 本辦法適用於北京市行政區域內歷史建築保護利用的規劃和建設管理工作。未被公布為...
本辦法所稱城市,是指國家按行政建制設立的直轄市、市、鎮。第三條 城市綠線的劃定和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第四條 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城市綠線管理工作。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城市綠線管理...
測繪成果匯交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國務院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應當及時編制測繪成果目錄,並向社會公布。第三十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應當積極推進公眾版測繪成果的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