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5月21日北京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 1994年5月21日公布 1994年10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職業病防治衛生監督條例
- 頒布時間:1994年05月21日
- 實施時間:1994年10月01日
- 頒布單位:北京市人大常委會
1994年5月21日北京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 1994年5月21日公布 1994年10月1日起施行。
1994年5月21日北京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 1994年5月21日公布 1994年10月1日起施行。條例全文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了加強職業病防治工作,保護勞動者的健康,促進經濟發展,根據國家有關...
北京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六會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決定對《北京市職業病防治衛生監督條例》作如下修改:第二十八條第一款修改為:“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市和區、縣衛生行政部門給予警告、限期改進,可處以1000元至3萬元罰款;...
第一條 為實施《北京市職業病防治衛生監督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職業性健康檢查工作單位,必須遵守《條例》和本辦法。第三條 醫療衛生機構具備下列條件,經市衛生局批准,可以承擔職業性健康檢查工作,並接受衛生行政機關的監督檢查:(一)有職業病專科醫師、公共...
三十五、《〈北京市職業病防治衛生監督條例〉行政處罰辦法》(1994年12月30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1994年12月30日北京市衛生局發布,根據1997年12月3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2號令修改)三十六、《北京市實施傳染性非典型肺炎預防控制措施若干規定》(2003年5月28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23號令發布)三十七、《北京市經營中國字畫...
(六)負責本市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本市傳染病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七)負責本市醫療衛生行業監督管理。組織制定醫療機構及其醫療、康復、護理服務和醫療技術、醫療質量、醫療安全以及采供血機構管理的規範、標準,並...
(一)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學歷或具有相關專業中級(含)以上職稱,從事工傷預防、職業衛生、安全生產、財務管理等相關工作3年以上;(二)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三)身體健康,願意並能積極參加工傷預防及相關工作。第十七條 能夠按照服務協定或服務契約完成項目並達到預期效果的,應驗收合格。評估驗收...
第七章職業病待遇爭議處理實務操作精解 第一節職業病待遇爭議處理實務操作指南 第二節職業病待遇概述 第三節職業病待遇爭議處理常見疑難問題 第八章職業病防治監督 第九章職業病處理典型案例 案例一既做維權,也做維穩——一起群體性職業病事件處理的成功經驗 ...
推動制定出台北京市傳染病防治條例、北京市獻血條例,修訂《北京市院前醫療急救服務條例》《北京市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推進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條例、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條例、精神衛生條例、實施母嬰保健法辦法等地方性法規、規章的立法、修法工作,建立健全智慧醫療健康領域的政策法規。依法科學民主決策,規範行政...
第九條 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市財政、衛生行政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根據工傷保險費支出、工傷發生率和職業病危害程度等情況,制定全市費率浮動方案。經辦機構按照費率浮動方案,確定各用人單位費率浮動檔次。第十條 下列項目由工傷保險基金列支:(一) 工傷醫療費;(二) 一至四級工傷人員傷殘津貼;(三)...
九、《北京市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辦法》相關規定裁量基準 第二節 職業健康類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相關規定裁量基準 二、《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相關規定裁量基準 三、《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辦法》相關規定裁量基準 四、《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監護監督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裁量基準 五、《建設...
第二條 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有職業危害因素作業的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以下簡稱有害作業單位),必須遵守本條例。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職業病,是指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接觸危害身體健康的物理、化學、生物及其他因素引起的,並列入國家公布的職業病名單中的疾病。第四條 職業病防治衛生監督貫徹預防為主的...
第四條 工傷保險要與事故預防、職業病防治相結合。所有單位和職工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守勞動安全衛生法規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第五條 職工發生工傷或者職業病後,應當得到及時救治。本市逐步發展職業康復事業,幫助工殘職工從事適合其...
有害作業單位應當組織從事有害作業的勞動者進行職業衛生知識和相應法律、法規培訓,提高勞動者自我保護意識。第三章 監測與監督 第二十一條 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對有害作業單位的有害因素檢測工作實施職業衛生監督;市職業病防治機構應當對有害作業單位的有害因素進行定點監測或者檢測。第二十二條 有條件的有害作業單位...
第二十九條 勞動、衛生、計畫生育等機關以及有關單位應當經常地對務工經商人員進行勞動安全衛生以及計畫生育的宣傳教育,做好安全生產和職業病的防治,以及計畫生育工作。務工人員在勞動過程中發生傷亡事故的,用人單位和醫療部門應當及時組織救治,用人單位並按照有關規定,做好撫恤工作。第三十條 務工經商人員依照國家和...
第二十九條 各級工會建立勞動保護監督組織,設立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員。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員依法對企業安全生產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企業應當予以協助,不得妨礙或者阻撓。第三十條 工會依照國家規定,對新建、擴建企業和技術改造工程中的勞動條件和安全衛生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進行監督。企業或者主管...
並於2005年5月27日經山東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批准,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濟南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05年5月27日 濟南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經審議,決定廢止《濟南市職業病防治衛生監督條例》。本決定自公布之...
負責本區生產經營單位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工作;負責《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等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和貫徹工作;依許可權負責職業衛生安全許可工作;負責本區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申報工作;監督、指導本區相關行業部門開展職業危害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區安全生產執法隊對職業危害檢查工作的專業指導。 執法隊 (...
6.負責參與全區有關勞動安全衛生政策和法規草案的研究和擬定,監督檢查勞動安全衛生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度的執行情況,參與新建、擴建、改建工程項目勞動安全衛生設施的審查驗收,參與職工重大傷亡事故和嚴重職業危害的調查處理;7.承擔區總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本區工會經費審查監督規章制度的制定工作,...
職業病就是指《職業病防治法》中授權衛生部會同勞動保障部制定的職業病目錄中的疾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職業病是指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以下統稱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根據職業病防治法的這一規定,結合工傷保險條例中關於...
發生中暑事故,用人單位應當在事故發生後及時書面報告所在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勞動和社會保障、衛生行政部門,由有關部門根據各自職責組織調查和進行原因分析,並採取防治措施。第二十二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刪改高溫天氣適時氣象信息或預警預報信息的,由縣級以上氣象主管部門根據《重慶市氣象條例》有關規定處罰。第二十三條 ...
第三條 工傷保險費的征繳按照《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關於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的征繳規定執行。第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將參加工傷保險的有關情況在本單位內公示。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遵守有關安全生產和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執行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預防工傷事故發生,避免和減少職業病危害。職...
第三條 工傷保險費的征繳按照《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關於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的征繳規定執行。第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將參加工傷保險的有關情況在本單位內公示。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遵守有關安全生產和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執行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預防工傷事故發生,避免和減少職業病危害。職...
《中國城鄉企業衛生》是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主管,中華預防醫學會、天津市職業病防治院主辦的全國性預防病醫學雜誌。《中國城鄉企業衛生》於1986年6月創刊雙月刊,自2016年1月雙月刊改為月刊。欄目有論著、綜述、專題報導、病例報導、經驗交流、臨床醫學、臨床護理、監督與管理。《中國婦幼保健》是由國家衛生與計畫生育...
《重、特大安全事故與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專輯》《安全生產法》的有關規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於印發的通知》等。圖書目錄 主要法律有關規定 1 《安全生產法》的有關規定(1)2 《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3)3 《防洪法》的有關規定(5)4 《消防法》的有關...
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對廣東省人民政府法公室關於工傷認定管轄和(工傷保險條例>中相關法律適用問題的請示的復函(283)(2007年1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工傷認定法律適用的請示的答覆(284)(2001年6月15日)(五)職業病防護、診斷與鑑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284)(2001年10月2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塵肺病防治條例(296)...
禁止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鑑定和選擇性別人工終止妊娠的規定 (632)(2016年3月28日國家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9號公布)城鄉建設國務院關於深入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的若干意見 (637)(2016年2月2日 國發〔2016〕8號)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
北京市六。五重點課題《北京的少數民族》課題組 參加人 北京市《北京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研究》課題組 參加人 參加立法:參與行政訴訟法、國家賠償法、行政許可法、國防法、體育法、旅遊法、衛生法、職業病防治法、住宅法、傳統醫藥法、自然保護區法、中醫條例、土地整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專利管理條例...
四、職業病診斷與鑑定管理辦法 五、職業病危害事故調查處理辦法 六、衛生部關於加強職業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七、職業健康監護管理辦法 八、衛生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頒布《職業病目錄》(10類115種)九、職業病報告辦法髓 十、建設項目(工程)勞動安全衛生監察規定 第八章 勞動防護用品 一、勞動防護用品監督管理規定 ...
第八節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 第九節 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 第十節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一節 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 第十二節 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 第六章 安全生產部門規章 第一節 勞動防護用品監督管理規定 第二節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 第三節 關於職業病的部分規章 第...
第十二章 公共衛生法律制度 第一節 公共衛生法律制度概述 第二節 國境衛生檢疫的法律規定 第三節 傳染病防治管理的法律規定 第四節 食品衛生管理的法律規定 第五節 公共場所衛生監督的法律規定 第六節 學校衛生監督的法律規定 第七節 職業病防治的法律規定 第八節 放射衛生監督的法律規定 第九節 化妝品衛生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