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12月30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1994年12月30日北京市衛生局發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職業性健康檢查管理辦法
- 頒布時間:1994年12月30日
- 實施時間:1994年12月30日
- 頒布單位:北京市人民政府
1994年12月30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1994年12月30日北京市衛生局發布。
1994年12月30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1994年12月30日北京市衛生局發布。第一條 為實施《北京市職業病防治衛生監督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職業性健康檢查工作單位,必須...
為規範本市職業健康檢查機構備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和《職業健康檢查管理辦法》,制定本辦法。全文 第一條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北京市行政區域內開展職業健康檢查機構備案及其日常管理工作。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職業...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的職業性健康檢查系指對從事有職業危害或對健康有特殊要求的作業人員的健康狀況所進行的醫學檢查。第四條 職業性健康檢查工作由衛生部領導,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實行統一管理,各級衛生行政部門主管本轄區的職業性健康檢查...
1994年5月21日北京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7年4月16日北京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六次會議《關於修改〈北京市職業病防治衛生監督條例〉的決定》修正 根據2001年5月18日北京市第十一屆人民...
北京市健康體檢管理辦法 北京市醫療機構審批管理暫行辦法 北京市醫師定期考核管理暫行辦法 北京市2010~2011年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實施方案 北京市醫師多點執業管理辦法(試行)北京市衛生局關於公布2010年第一批廢止的行政規範性檔案的通知 工...
(六)負責本市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本市傳染病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七)負責本市醫療衛生行業監督管理。組織制定醫療機構及其醫療、...
《預防性健康檢查管理辦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發布的辦法。檔案發布 衛生部令第41號 自1995年6月2日起執行 檔案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衛生監督管理,保證預防性健康檢查的質量,依據國家現行有關衛生法律、法規的規定,...
負責本區動物衛生監督及防疫、檢疫、獸醫醫政和藥政、動物產品安全、飼料安全等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食品生產企業制定的食品安全企業標準的備案工作。(八)職業健康科 組織落實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相關政策、標準;組織開展本區重點職業病監測、...
本辦法自2022年8月15日起實施。《關於本市經營性中外合作職業技能培訓機構設立、分立、合併、變更、終止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審批的通告》(京人社發〔2020〕15號)同時廢止。發展歷程 2022年8月,印發 《北京市營利性外商投資職業技能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