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密雲區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北京市密雲區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根據北京市機構編制委員會批准的《關於同意設立北京市密雲區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批覆》(京編委〔2017〕20號)和《北京市密雲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密政辦字〔2017〕51號),設立北京市密雲區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區國資委)。區國資委是區政府授權代表政府對監管企業依法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區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密雲區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 辦公地址:北京市密雲區鼓樓東大街8號
  • 現任領導:祝剛(主任)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1.根據區政府授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等法律、法規履行國有資本出資人職責,監管區政府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企業和區政府授權的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
2.貫徹落實中央、北京市關於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結合實際,制定本區有關制度和規定。
3.推動區屬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協調解決區屬企業改革、發展、穩定方面的重大問題,指導推進所監管企業的改革和重組,促進建立健全現代企業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結構
4.依照法定程式及規定,對區屬國有獨資企業和國有獨資公司分立、合併、破產、解散、增減資本、發行公司債券等重大事項進行管理;負責所監管企業的國有資產交易監督管理。
5.通過統計、稽核等方式研究分析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的運營情況,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考核體系,維護國有資本出資人的權益。負責所監管企業工資分配管理工作,規範所監管企業負責人的履職待遇和業務支出。
6.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本系統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對所監管企業負責人進行任免、考核,並根據其經營業績進行獎懲;聯繫、協調有關部門對企業負責人任期經營成果及經濟責任實施審計,完善經營者激勵和約束制度;研究建立符合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選人、用人機制,負責所管理單位的領導班子建設和領導人員的管理。
7.指導和規範所監管企業董事會相關工作,向國有及國有(相對)控股、參股公司委派董事。
8.負責組織所監管企業上交國有資本收益,參與制定本區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關管理制度和辦法,按照有關規定負責所監管企業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建議草案的編制和執行等工作。
9.負責本系統黨的建設、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領導本系統黨的紀律檢查工作,指導系統內各級黨組織實施對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幹部監督;負責本系統人才工作的巨觀管理和人才隊伍建設,指導和組織協調本系統各單位的人才教育培訓工作。
10.負責本系統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維護社會穩定、信訪等綜合調處工作,協調解決區屬原關閉、破產、轉制國有企業的歷史遺留問題。
11.指導、督促所監管企業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配合有關部門協調所監管企業做好安全工作,從出資人的角度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
12.指導本系統的統戰工作及工會、共青團、婦聯和計畫生育工作。
13.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業務指導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黨政辦公室
科室職責:負責擬定黨委工作制度,起草黨委重要檔案和報告;負責黨委理論中心組學習、民主生活會的組織協調工作和有關事項的督促工作;負責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負責保密、政府信息公開及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機關的重要檔案、主任辦公會議決定事項的督察督辦工作;負責機關重要會議的組織、對外接待聯絡和公務用車的派遣工作;負責提案、議案、建議辦理工作。負責機關行政、事業經費的預決算及會計核算工作(包括獎懲、結算、兌現等考評工作);負責機關工作人員工資、社會保險、職業年金及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負責本機關財務狀況和有關統計的月度、季度、年度報送工作。
產權管理科
科室職責:負責國有產權交易監督管理,擬訂國有資產處置管理辦法,對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的處置進行審核或備案;負責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界定、登記及產權糾紛調處等工作; 負責經營性國有資本金的基礎管理;負責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評估項目的核准和備案;負責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的損失核銷,稽查損害、侵犯國有資產權益的行為;負責所監管企業對外捐贈事項的管理;負責對所監管企業的重大對外投資、融資、擔保等決策項目的審核工作;參與制定本區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關管理制度和辦法, 按照有關規定負責所監管企業國有資本經管預決算編制和執行等工作;負責組織所監管企業上交國有資本收益,對資本收益的使用提出建議並組織實施與監督。
組織人事科(國資企業人才工作辦公室)
負責督促本系統黨的組織建設、思想建設工作;負責機關和所監管企業的紀律檢查和監察工作;負責本系統黨員的教育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的精神文明建設、企業文化建設和宣傳工作;負責協調、督促本系統的老幹部工作;聯繫本系統的統戰工作。負責所管理企業領導人員的培養和配備,負責所管理單位領導班子的建設和日常管理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所管理單位領導人員的考察並提出任免建議;負責董事、監事人選的遴選推薦等工作;研究完善所管理單位領導人員的選拔任用和考核評價方式;負責所管理單位人才工作的巨觀管理和人才隊伍建設;組織、協調所管理單位領導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所管理單位領導人員出國(境)的登記備案和政審等工作;負責本系統政工職稱評定工作。負責機關機構編制、人事管理、隊伍建設、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擬定機關人事管理的有關制度;負責機關退休人員以及原機械電子工業公司等企業享受事業退休待遇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協調本機關黨支部、群團工作。
北京市密雲區國資企業規劃改革事務管理中心
科室職責:負責提出區屬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戰略性調整的政策建議;負責督促所監管企業制定和實施發展戰略、發展規劃;負責所監管企業改制重組工作;負責推進所監管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建設;負責審核所監管企業章程;負責對國有資產監管規範性檔案的審核、備案及清理工作;負責本機關及所監管企業法律工作;負責所監管企業建立健全法律顧問制度,提高風險防範能力;組織培訓企業法律顧問;研究總結國有資產監管中法律風險防範的實踐經驗;負責本機關信息、調研工作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
北京市密雲區國資企業董事會事務管理中心
依法負責所監管企業的內部審計的事務性工作,組織開展所監管企業財務收支審計及其他內部專項審計等事務性工作;配合查處損害、侵犯國有資產權益的行為和國有資產流失案件;負責所監管企業董事會的業務工作,受理有關工作報告,對董事會提出評價意見;對選派的董事履職情況實施考核;參與董事人選的遴選工作;聯繫所監管企業的職工董事。負責督促所監管企業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配合有關部門協調所監管企業做好安全生產等工作。
北京市密雲區國有資產投資經營中心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的規定,代表區政府對國家出資企業履行出資人職責,加強國有資產管理,提高國有資產的運營效益,確保國有資產的完整與增值。作為區國資委外派產權代表的管理平台,對國家出資企業依法享有資產收益或向企業代為收繳國有資產應得收益。督促所監管企業各基層工會搞好組織建設;建立健全各級工會、共青團、婦聯和計畫生育工作及管理的職責、制度;督促各基層工會依法管理使用工會經費,管好工會財務和財產;協調解決涉及職工合法權益相關問題。
北京市密雲區轉制企業服務中心
負責區屬原關閉、破產、轉制國有企業的歷史遺留問題處理工作及有關債權收繳、債務清償等工作;負責區屬原關閉、破產國有企業下崗及退休人員的管理及有關費用的發放工作;負責區屬原關閉、破產國有企業自管職工平房家屬院、樓房的有關物業及維修等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後勤保障等工作。
北京市密雲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綜合調處服務中心
負責全系統信訪維穩、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管理工作;負責建立和完善本系統所屬企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責任制,制定考核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的安保防範,加強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範和處理法輪功、邪教等各項工作,建立群體訪及突出個體訪預警措施,制定相應的穩控方案;負責本系統法制宣傳教育、流動人口及出租房屋管理工作。
北京市密雲區國資企業績效評價考核管理中心
負責推動所監管企業依法執行企業會計制度、財務準則;負責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運營的統計、分析、報告及財務預決算等相關工作;建立國有資產統計信息網路,根據有關規定對外發布統計信息;負責所監管企業的清產核資工作;負責擬訂國有資產經營責任制度,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考核辦法和經營績效評價體系,對所監管企業負責人的經營業績實施年度和任期考核,根據國有資產運行狀況和各方面的評價意見,綜合考核企業負責人的經營業績,對發現的違規經營投資問題提出整改或責任追究意見;負責調控所監管企業工資分配總體水平;建立所監管企業負責人薪酬管理制度,規範履職待遇與業務支出,對發現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

現任領導

主任:祝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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