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本市有關法律法規、戰略規劃和政策措施;起草全區關於城市管理和城鄉環境建設綜合協調、市容環境衛生管理、能源日常運行管理、相關市政公用事業管理等方面的規範性檔案,擬訂全區城市管理方面的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制定相關標準化工作規劃、計畫,擬訂相關地方標準和規範,並組織監督實施。
(二)負責全區城市管理工作的業務指導、組織協調、監督檢查、考核評價;承擔城市管理、城鄉環境建設的綜合協調、監督考核工作;承擔密雲區城鄉環境建設管理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三)負責組織指導信息化城市管理系統工作;組織協調、管理城市運行保障的相關工作;負責城市道路及其附屬設施的統籌管理工作;負責政府投資重點道路項目手續辦理、征地拆遷的組織實施工作。
(四)承擔全區城市容貌管理責任;組織協調落實重點地區、重點街道的景觀建設和治理工作;組織協調、管理城市道路公共服務設施設定;負責市容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組織架空線入地和規範整治工作;負責管理戶外廣告、牌匾標識、標語、宣傳品設定;負責城市照明管理工作,會同區規劃部門編制夜景照明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監督照明設施的維護管理。
(五)負責全區
城市環境衛生的組織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承擔生活垃圾等固體廢棄物清掃、收集、貯存、運輸和處置的監督管理責任;負責指導、管理環境衛生設施建設工作;負責指導垃圾分類工作,按有關規定對再生資源回收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六)負責全區煤炭、電力、燃氣、供熱、電源點的行業管理;負責加油(氣)站管理的綜合協調;負責新能源汽車充電站(樁)的建設和運營管理。
(七)統籌全區能源日常運行工作,承擔煤、電、油、氣等能源的日常運行監測、調度、協調和供應保障工作;建立健全熱電氣常態化聯調聯供機制。
(八)承擔綜合協調管理全區城市地下管線及其檢查井和井蓋設施的責任;會同區規劃、交通等相關管理部門推進地下管線工程與道路工程同步實施;負責
地下綜合管廊規劃、建設和運營的綜合協調管理,制定相關政策,參與編制地下綜合管廊規劃,擬訂年度建設計畫,負責地下綜合管廊運營的監督管理;承擔相關市政設施建設的統籌協調工作,建立市政設施工程規劃、建設、管理有效銜接機制,參與相關建設工程的聯合驗收。
(九)負責主管全區石油、天然氣管道(不包括煉油、化工等企業廠區內管道)保護工作,並承擔相應管理職責。
(十)承擔市容環境衛生、燃氣、供熱、電力、電源點、煤炭、市政管線及附屬設施、地下綜合管廊、再生資源回收、加氣(電)站、戶外廣告設施、城市照明設施等方面的安全管理責任;負責相關重要設施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運行的監督管理;督促行業內重點單位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應急預案,落實安全防範措施,消除事故隱患,並在職責許可權範圍內負責監督檢查和依法處理。承擔密雲區城市公共設施事故應急指揮部、密雲區電力事故應急指揮部的具體工作。
(十一)負責全區經營性機動車公共停車設施行業管理工作;負責靜態交通管理;負責統籌協調本區交通秩序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本區交通專項疏堵工作,組織協調區域停車設施、公共場站規劃建設。
(十二)負責監護密雲轄區鐵路道口過往車輛、行人安全。
(十三)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事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文秘、機要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機關文書檔案收集、整理、升級等工作(各業務科室文書檔案由本部門按要求整理後交文書檔案室);承擔信訪、議案、建議、提案、保密、
政府信息公開、電子政務和組織接待聯絡工作;負責機關車輛、後勤工作;承擔績效考核和督查工作;組織有關地方志、年鑑的編纂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政工科
負責本系統黨建、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負責組織落實區委、機關工委決議事項及黨組的行文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組織、人事、勞資、機構編制、幹部隊伍建設、統戰工作;負責婦聯和共青團工作;負責本系統老幹部工作;負責人事檔案的管理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財務審計科
負責貫徹落實國家頒布的《會計法》,依法理財;執行國家有關財政、財務、會計法規和制度;負責根據上級核准的預算(計畫)和有關政策、制度、規定,對財務收支情況進行反映和監督;負責專項資金的監督、控制、管理工作;負責固定資產登記、監督、銷毀工作;承擔會計報表,會計資料、立卷、歸檔工作;監督檢查所屬單位財務的預算執行情況;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市政公用設施管理科
負責編制全區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專項規劃及其建設、維修的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實施政府投資的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申報、立項、建設管理和竣工驗收工作;負責管理轄區內城市道路及附屬設施、參與組織城區道路、市政公用設施防汛工作;負責臨時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行政許可工作;負責全區市政公用行業科技發展和信息化工作,指導重大科技項目攻關、成果推廣和新技術引進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環境建設管理科
負責市容景觀管理工作,指導落實重點地區、重點街道容貌景觀規劃、建設和治理,並監督檢查;組織開展重大活動的城市景觀布置,組織協調城市道路公共服務設施管理,組織編制專項規劃,並組織落實建設、治理和維護工作;負責市容環境整治管理指導工作,起草工作方案,擬訂任務計畫,並組織落實;組織開展重點區域環境問題綜合整治和環境秩序的協調治理工作;負責
城市精細化管理工作; 組織架空線入地和規範整治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法制宣傳科
負責研究全區城市管理方面的發展戰略和重大問題;組織開展重點課題調查研究並承擔重要文稿的起草;負責機關推進依法行政綜合工作;起草全區有關城市管理、城鄉環境建設綜合協調、市政公用管理、市容環境衛生管理、能源運行管理等方面的規範性檔案;負責行政執法工作的監督、指導和協調;負責本系統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承擔行政複議、應訴的有關工作;承擔機關行政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和備案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負責全區城市管理和環境建設的新聞宣傳、社會動員和輿情應對工作;建立健全宣傳動員工作機制;組織、策劃、協調宣傳報導、新聞發布等活動;組織、引導、促進公眾參與城市管理和環境建設;組織對外宣傳工作。負責信息宣傳報導工作。
落實工會的參與、維護、建設、教育的四項職能工作;嚴格按照《工會法》、市總、區總檔案精神開展工作;開展職工的服務和福利工作;負責女工工作。
(七)廣告管理科
負責全區戶外廣告、牌匾標識、標語和宣傳品的設定管理工作;組織擬訂戶外廣告專業規劃和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直屬單位
(一)北京市密雲區環境建設協調檢查中心
負責在城鄉環境
建設管理委員會的領導下,組織編制環境建設管理的規劃、計畫,確定年度重點工作;統籌協調城鄉環境建設管理方面的重大事項,協調解決遇到的重大問題;建立健全相關監督檢查和綜合考核評價體系,組織開展城鄉環境建設的考核評價工作;督促落實城鄉建設管理委員會審議議定事項,承擔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負責區級格線化城市管理綜合信息平台案件和城市管理重大疑難問題的任務分配、協調處理。負責指導、監督、協調“門前三包”制度常態化管理工作;指導各鎮街建立綜合監督考評制度,組織開展社會評價、“月檢查、月曝光、月排名”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北京市密雲區能源運行管理中心
負責統籌全區能源運行工作;負責全區電力、煤炭行業管理;擬訂年度能源運行調控方案;協調解決能源運行相關重大問題;負責煤炭生產、經營許可及市場監管的事務性工作;依法對煤炭生產、經營方面違法行為進行處理,並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負責煤炭、成品油的資源總量平衡,擬訂煤炭儲備基地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監測分析能源運行態勢和煤電油氣運輸和供需情況,組織建立能源綜合信息監測體系,研究提出能源經濟預警和運行調節的措施建議;建立健全熱電氣常態化聯調聯供機制。研究提出
電力需求側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依法對電力行業的規範、技術標準及已批准的行政許可事項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負責電源點的行業管理;協調解決電力、煤炭行業的有關重大問題;承擔電力建設協調的有關工作;負責新能源汽車充電站(樁)的建設和運營管理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北京市密雲區安全應急管理中心
負責全委安全生產綜合協調管理工作;負責制定城管委安全生產年度計畫和工作方案,督促城管委分管行業各相關部門、單位制定安全生產年度計畫和工作方案並抓好落實;負責轉發市、區各部門下發的檔案,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有關會議精神;負責協調城管委分管行業各相關部門、單位完成安全監管資料的統計上報工作;負責組織開展安全知識宣傳、應急演練;負責協調各相關部門完成各
專項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和發布工作;負責應急、交通、消防、內保、政法(反恐、綜治、維穩、反邪教)、燃放煙花爆竹、預防煤氣中毒、普法等工作;承辦密雲區城鎮防汛指揮部辦公室工作;承擔密雲區電力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具體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四)北京市密雲區道路建設與拆遷管理辦公室
負責城市道路及其附屬設施建設的統籌協調事務性工作。負責市政重點工程的拆遷協調工作,負責城管委重點工程和基礎設施拆遷協調工作;負責協調組織工程項目所在鎮街(地區)進行拆遷工作;負責協調組織工程項目涉及的地上、地下線路產權單位對桿線進行移改工作;負責協調組織工程項目所在鎮街(地區)入戶調查後上報拆遷估價報告及其他相關資料進行事前評審;完成補償後上報拆遷補償相關資料進行結算評審;負責重點工程項目拆遷補償資金撥付工作;負責補償數據信息的統計,檔案資料管理及歸檔工作;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北京市密雲區城市管理協調考評辦公室
負責研究提出全區城市管理重點工作;協調解決城市管理中的重大、綜合性問題;聯繫協調市屬在密單位、駐密部隊開展城市管理工作;負責城市管理相關執法工作的綜合協調; 負責全區城市管理的督促檢查和考核評價,建立健全相關監督檢查和綜合考核評價體系;擬訂城市管理相關部門、相關行業、相關企事業單位的監督檢查、考核評價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經營性機動車公共停車設施行業管理工作;負責靜態交通管理;負責統籌協調本區交通秩序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本區交通專項疏堵工作,組織協調區域停車設施、公共場站規劃建設。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北京市密雲區固體廢物管理中心
負責指導、管理全區生活垃圾、餐廚垃圾、糞便、渣土等固體廢棄物清掃、收集、運輸、處置工作;協調、指導再生資源回收行業;負責擬訂固體廢棄物管理和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管理的專業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建立生活垃圾排放登記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垃圾分類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北京市密雲區市容環衛設施項目中心
負責全區環境衛生收集運輸設備的配置和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協調全區環境衛生業務工作;組織擬訂環衛、渣土行業相關發展政策、管理規定、作業標準和運行規範,並監督實施;負責指導、協調全區掃雪鏟冰工作;負責指導、協調城鄉公廁管理工作;負責指導、管理環境衛生設施建設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八)北京市密雲區市政重點工程管理辦公室
負責全區城鄉基礎設施重點項目的管理工作,履行項目建設過程中的指導、協調、監督和代建管理職責,並制定具體建設項目管理辦法;辦理項目前期手續;參與項目的設計審查工作及施工、監理招標工作;監督工程質量、參與工程驗收;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九)北京市密雲區鐵路道口安全管理辦公室
負責組織相關單位貫徹執行有關道口安全管理的法規、規章;督促有關單位確定道口看守人員,對制定、落實安全設施方案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協調有關單位研究解決影響道口交通安全問題;會同有關部門對道口重大事故進行調查處理;培訓道口安全管理人員;配合有關部門加強對通過道口的車輛、行人進行安全教育;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北京市密雲區供熱管理辦公室
負責全區城鎮居民冬季採暖的供熱行業指導、管理、監督工作;參與研究制定全區供熱行業的發展規劃,制定年度工作計畫,並協調督促供熱單位實施計畫;負責全區供熱方面政府投資或非經營性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申報立項和竣工驗收工作,負責全區供熱單位的備案工作;監督檢查供熱行業的安全管理和服務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一)北京市密雲區市政設施管理服務中心
負責全區城市地下管線及其檢查井和井蓋設施綜合協調管理;牽頭建立地下管線運行管理體制;建立地下管線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體系,統籌協調地下管線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編制區地下管線運行綜合協調管理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地下管線及其檢查井和井蓋設施維修養護定額、標準;組織協調城市道路公共服務設施管理,組織編制專項規劃,組織擬訂設定標準,並組織落實建設、治理和維護工作;負責全區地下綜合管廊規劃、建設和運營的綜合協調管理,起草相關法規、規章草案,研究建立地下綜合管廊日常運行管理機制,參與編制地下綜合管廊規劃,擬訂年度建設計畫,負責地下綜合管廊運營的管理;承擔相關市政設施建設的統籌協調工作,建立市政設施建設工程規劃、建設、管理有效銜接機制;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二)北京市密雲區城市照明管理中心
負責城市規劃區域內夜景照明的規劃、管理、協調工作、夜景照明建設方案的行政許可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三)北京市密雲區加油(氣、電)站綜合管理辦公室
負責全區燃氣行業管理工作和安全監管工作;負責新建燃氣企業、燃氣設施改動和企業資質的初審工作;參與燃氣重要項目的設計審查和工程驗收;負責貫徹落實燃氣法規政策;協助做好燃氣供應工作;負責燃氣安全宣傳和專業培訓工作;協助上級做好對燃氣企業違章行為的糾正、處罰和燃氣事故的應急協調、調查、處理等;負責承擔綜合協調、管理全區輸油氣地下管道的責任;負責全區石油、天然氣管道(不包括煉油、化工等企業廠區內管道)保護工作;負責輸油氣地下管道的協調、管理,協調處理管道保護的重大問題;指導有關單位履行管道保護義務;依法查處危害管道安全的違法行為;負責加油(氣、電)站管理的綜合協調,負責加氣站經營資格的審查工作並進行監督管理;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四)北京市密雲區市政工程管理處
負責城區市政道路、排水設施、明亮設施的維護管理;城區防汛搶險,城區信號燈、休閒廣場、雕塑、古建築的維護管理;城區橋樑、公廁排污管道的維護管理;站台站牌候車亭、交通設施標誌、護欄莊禾屯至密懷交界鐵護網維護管理;負責區屬產權路燈及夜景照明設施的維護管理工作;負責區屬產權
交通信號燈、交通標誌標線的維護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市政公用設施信息化管理工作;承擔全區城市公共設施事故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負責臨時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費用繳納;負責非機動車行業管理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五)北京市密雲區市政設施監察大隊
負責密雲城區市政設施監察、管理;市政道路及其附屬設施監察管理;城區地下管線與地下設施檢查井井蓋監察、管理;城區照明設施監察管理;城區交通設施監察管理;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六)北京市密雲區環境衛生服務中心
貫徹落實國家及北京市關於環境衛生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參與制定全區環境衛生髮展規劃,從事環境衛生的建設與服務工作,參與環境衛生的監督監察工作;指導全區各鄉鎮環境衛生業務工作;組織制定本部門環境衛生年度工作計畫,並負責組織實施。具體從事道路清掃保潔、垃圾清運、公廁運行與管理、垃圾處理、填埋氣處理及滲瀝液處理、糞便消納與泔水處理、醫療垃圾轉運、掃雪鏟冰、灑水降塵、環衛基礎設施建設等工作;負責建設區政府投資的相關環衛設施,參與新建環衛設施的建設和驗收以及運行前的各項籌備工作;負責對現有業務範圍內的各項環衛業務和環衛設施進行管理;負責指導轄區內社區、機關、學校等單位自建環衛設施的建設和運行;負責本單位及所屬作業隊伍的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所屬作業隊伍的管理工作,並監督作業隊伍各項環衛工作的完成情況;負責城市建成區區管道路兩側綠化帶的環境衛生管理職責;負責城市河湖管理範圍內(不含水域)的環境衛生管理職責;負責組織開展其他環衛業務和服務;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七)北京市密雲區垃圾渣土管理所
負責對全區產生垃圾渣土的單位及個人進行監督檢查與管理;負責辦理轄區內垃圾渣土消納、車輛準運審批手續,頒發渣土消納證;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