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導則

《北京市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導則》由北京市住建委、北京市規自委印發,公寓型租賃住房原則上適用1~2人居住,人均使用面積不得小於5平方米。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導則
  • 印發時間:2022年4月21日
  • 發布單位:北京市住建委、北京市規自委
發展歷史,內容解讀,

發展歷史

2022年4月21日,北京市住建委、北京市規自委印發《北京市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導則(試行)》(以下簡稱《導則》)。

內容解讀

根據《導則》要求,保障性租賃住房以建築面積不超過70平方米的小戶型為主,充分考慮家庭代際及多孩、適老性等新需求。住宅型租賃住房大力倡導多居室精細化套型設計;宿舍型租賃住房人均使用面積不得小於4平方米;公寓型租賃住房原則上適用1~2人居住,人均使用面積不得小於5平方米。其他集中式租賃住房的戶型結構和面積主要依據市場需求確定。
根據《導則》要求,宿舍型租賃住房和公寓型租賃住房主要出入口處應設定附設衛生間的管理室或總服務台,其使用面積不應小於10平方米。宿舍型租賃住房和公寓型租賃住房應在主要出入口處設定會客廳(空間),其使用面積不應小於12平方米,當與其它功能空間結合設定時,其使用面積不應小於15平方米,並考慮空間使用的多樣性。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