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保護軍事設施安全若干規定》是北京市人民政府1991年發布的規章。
《北京市保護軍事設施安全若干規定》是北京市人民政府1991年發布的規章。
《北京市保護軍事設施安全若干規定》是北京市人民政府1991年發布的規章。北京市保護軍事設施安全若干規定(1991年9月17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7號令發布 自1991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一條 為保護軍事設施的安全,保障軍...
(八)國務院和中央軍事委員會規定的其他軍事設施。前款規定的軍事設施,包括軍隊為執行任務必需設定的臨時設施。第三條 軍事設施保護工作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各級人民政府和軍事機關應當共同保護軍事設施,維護國防利益。國務院、中央軍事...
關於軍事設施安全保密規定是國務院、中央軍委於1979年5月10日聯合發布的關於加強軍事設施安全保密工作的一個軍事行政法規。共6條。主要內容:(1)對軍事設施要切實做好安全保密工作,以保障經常處於良好的戰備狀態。(2)各地軍事設施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事設施保護法實施辦法》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事設施保護法》(以下簡稱軍事設施保護法)的規定制定。由國務院、中央軍委於2001年1月12日發布並實施。簡介 中華人民共和國關於保護軍事設施的軍事行政法規。2001年1月12...
一、根據維護國家安全利益需要,加強軍事設施保護 二、在確保軍事設施安全保密和使用效能的前提下,兼顧經濟建設和其他社會利益 三、地方和軍隊應共同保護軍事設施 四、分類保護、確保重點 五、高度集中、統一管理 第三章 軍事設施保護法的...
法律保護 依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事設施保護法》規定:第三條各級人民政府和軍事機關應當從國家安全利益出發,共同保護軍事設施,維護國防利益。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參謀部在國務院和中央軍事委員會的領導下,主管全國的軍事設施保護工作。軍區...
新華社北京6月27日電 對象 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事設施保護法 發布時間 2014年6月27日 全國人大常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事設施保護法》的決定 新華社北京6月27日電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事...
(2)完善保護制度措施,增設軍事設施保護工作檢查整改、考核評價、保護補償等制度。(3)壓實軍地單位責任,規定有關軍事機關提出軍事設施保護需求,地方人民政府會同有關軍事機關制定具體保護措施並予以落實。
三、落實有關規定,組織軍事設施保護區域的劃定。要按照《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和《通知》精神,著手水域軍事禁區、軍事管理區和作戰工程安全保護範圍的劃定工作。各軍區和有關省級人民政府要加強對該項工作的組織領導。國務院有關部門,各軍...
《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事設施保護法》第一章第一條規定,為了保護軍事設施的安全,保障軍事設施的使用效能和軍事活動的正常進行,加強國防現代化建設,鞏固國防,抵禦侵略,根據憲法,制定本法。軍事管理區包括軍隊部門(如基層部隊、機關、訓練...
3.本書的出版有助於配合修改後的軍事實施法的學習貫徹,幫助讀者準確理解軍事實施保護法修改的立法原意和各項規定。4.本書由全國人大法工委和解放軍總參謀部作戰部組織參加修改工作的人員編寫,具有很高的權威性和準確性。圖書目錄 中華...
通過實施國防教育,應當使公民增強國防觀念,並依法履行下列國防義務:(一)保衛祖國,抵抗侵略;(二)服現役或者參加民兵組織、預備役部隊;(三)保守國家軍事秘密,保護軍事設施;(四)擁軍優屬,維護軍人及其家屬的合法權益;(五)...
國家為了保護軍事設施安全,對軍事要地作特殊保護而劃定的禁止航空器進入的一定範圍的空間。包括水平範圍與垂直範圍兩方面。前者通常按要地或者指定海域的範圍的上空劃定;後者指要在航空飛行器的高度以上。凡屬空中軍事禁區,除法律另有規...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明知是武器裝備、軍事設施或者軍事通信而故意破壞。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69條之規定,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破壞重要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信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軍事經濟方面的法律規範。規定國防經濟及軍隊後勤建設和後勤保障方面的內容。國防科技方面的法律規範。規定武器裝備的科研、生產、採購、儲備、維修、管理等方面的內容。軍事權益保護方面的法律規範。規定軍事設施保護、國防專利保護、軍隊房地產...
文化、新聞出版、廣播電視等行政部門將國防教育納入工作計畫,根據各自職責開展面向社會公眾的國防教育。徵兵、國防科研生產、國民經濟動員、國防交通、軍事設施保護等工作的主管部門,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辦法的規定,負責國防教育工作。
1990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事設施保護法》規定,我國軍事設施管理機關是: (1) 國務院和中央軍事委員會是軍事設施保護的最高領導機關。(2) 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參謀部在國務院、中央軍委領導下主管全國的軍事設施保護工作。(3)軍區司令...
軍事經濟方面的法律規範。規定國防經濟及軍隊後勤建設和後勤保障方面的內容。國防科技方面的法律規範。規定武器裝備的科研、生產、採購、儲備、維修、管理等方面的內容。軍事權益保護方面的法律規範。規定軍事設施保護、國防專利保護、軍隊房地產...
④各項軍事設施的建設和使用,軍事活動的實施,軍事裝備的研製、採購、試驗、使用和銷毀,高危險性物品的生產、存儲、試驗、使用、運輸、銷毀,必須按照國家和軍隊有關規定嚴格管理,並採取措施防止或減輕對環境的污染和破壞,對損壞的自然...
通告指出,為確保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0周年活動期間閱兵飛行活動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事設施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事設施保護法實施辦法》(國務院令第298號)、《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印發〈軍用機場淨空規定〉的通知》...
2.為了維護國家安全,提高測繪保障能力,促進地理信息產業發展,提請審議測繪法修訂草案(測繪地信局起草)。3.為了貫徹實施軍事設施保護法,保護軍事設施安全,保障軍事設施使用效能和軍事活動正常進行,加強國防現代化建設,修訂軍事設施保護...
該辦法還規定,“在作戰工程安全保護範圍內,禁止開山採石、採礦、爆破,禁止採伐林木;修築建築物、構築物、道路和進行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應當徵得作戰工程管理單位的上級主管軍事機關和當地軍事設施保護委員會同意,並不得影響作戰工程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