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事管理區,指設有較重要軍事設施或者軍事設施具有較大危險因素,需要國家採取特殊措施加以保護,依照法定程式和標準劃定的軍事區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軍事管理區
- 外文名:Military Control Area
- 拼音:jūnshì guǎnlǐ qū
法律條文,作用,與軍事禁區的區別,
法律條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事設施保護法》第二章第八條,軍事管理區,是指設有較重要軍事設施或者軍事設施具有較大危險因素,需要國家採取特殊措施加以保護,依照法定程式和標準劃定的軍事區域。
第二章第十條規定,在水域軍事管理區內,禁止建築、設定非軍事設施,禁止從事水產養殖;從事捕撈或者其他活動,不得影響軍用艦船的行動。
第二章第十一條規定,劃為軍事管理區的軍民合用港口的水域,實行軍地分區管理;在地方管理的水域內需要新建非軍事設施的,必須事先徵得有關軍事設施管理單位的同意。
作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事設施保護法》第一章第一條規定,為了保護軍事設施的安全,保障軍事設施的使用效能和軍事活動的正常進行,加強國防現代化建設,鞏固國防,抵禦侵略,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軍事管理區包括軍隊部門(如基層部隊、機關、訓練場、軍事院校等)所在區域。人員進出軍事管理區受限,不得隨意出入,因為這涉及到軍營工作、訓練、生活秩序及軍事機密、國家軍隊財產安全的問題。總體說國家劃定軍事管理區就是為了軍隊與國防更好的不受外界的影響的發展。
提示:擅闖國家軍事管理區屬於違法行為,會受到嚴厲的懲罰。
與軍事禁區的區別
《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事設施保護法》第二章第八條,軍事管理區,是指設有較重要軍事設施或者軍事設施具有較大危險因素,需要國家採取特殊措施加以保護,依照法定程式和標準劃定的軍事區域。
國家根據軍事設施的性質、作用、安全保密的需要和使用效能的要求,劃定軍事禁區、軍事管理區。
本法所稱軍事禁區,是指設有重要軍事設施或者軍事設施具有重大危險因素,需要國家採取特殊措施加以重點保護,依照法定程式和標準劃定的軍事區域。
本法所稱軍事管理區,是指設有較重要軍事設施或者軍事設施具有較大危險因素,需要國家採取特殊措施加以保護,依照法定程式和標準劃定的軍事區域。
軍事管理區是指這一區域的管理權歸軍隊所有,軍事禁區則是非特許不可進入的區域。軍事管理區不一定是禁區,但軍事禁區一定是軍事管理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