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中軍事禁區

空中軍事禁區,簡稱為“空中禁區”。是指屬於軍事設施保護法中第一類保護措施一軍事禁區中的一種。國家為了保護軍事設施安全,對軍事要地作特殊保護而劃定的禁止航空器進入的一定範圍的空間。包括水平範圍與垂直範圍兩方面。前者通常按要地或者指定海域的範圍的上空劃定;後者指要在航空飛行器的高度以上。凡屬空中軍事禁區,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外,不論本國與外國的航空器均不得飛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空中軍事禁區
  • 簡稱:空中禁區
《中華人民共和國飛行管理規則》規定:“外國民用航空器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飛行時,無論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準飛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劃定的空中禁區。”《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事設施保護法》規定:“禁止航空器進入空中軍事禁區,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許可的除外”。空中軍事禁區要由國務院、中央軍委劃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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