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大學落實述職述廉制度暫行辦法
- 發布日期:2007年1月2日
《北京大學落實述職述廉制度暫行辦法》於2007年1月2日正式發布,是北京大學關於述職述廉工作的管理制度。檔案全文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對各級黨員領導幹部的管理和監督,為創建世界一...
和函詢的暫行辦法 (2005年12月19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 中辦發30號)中共中央紀委中共中央組織部關於黨員領導幹部述職述廉的暫行規定 (2005年12月19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 中辦發30號)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 (2005年1月3日中共中央印發 中發3號)中共中央 關於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黨...
嚴格執行《總局機關經費管理辦法》;信息化工程建設要實行歸口管理,進一步建立完善立項審批、招投標、契約簽訂、項目實施、資金支付、項目驗收全過程的管理制度;嚴格執行《總局政府採購管理暫行辦法》,規範政府採購申請、審批、監督等程式,確保政府...
制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管理暫行辦法》、《事業單位崗位管理實施辦法》,規範事業單位崗位設定和管理工作程式,規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制定《處級以上領導幹部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實施辦法,完善個人收入申報制度、述職述廉制度、廉政談話制度,認真落實函詢、質詢等規定。
圍繞行政效能,依據《南通市司法局行政效能投訴暫行辦法》,加大責任追究力度,促進機關效能進一步提升。拓寬監督渠道。實行黨組開門議政,促進權力陽光透明運行。深化法律服務事務公開,擴大民眾的知情權和監督權。積極邀請市特邀監察員、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視察司法行政工作,廣泛聽取意見和建議,改進工作方法。充分發揮政風...
實行一把手末位發言制度。嚴格落實黨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財務、工程項目、物資採購制度。堅持一把手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和履行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職責離任檢查審計制度。各級黨委(黨組)每年要將述職述廉工作總結報上級黨委並抄送上級紀委和組織部門。建立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
發揮黨內監督帶動作用,推動民主監督、行政監督、司法監督、審計監督、財會監督、民眾監督、輿論監督等貫通協調、形成合力,強化領導班子內部監督,綜合運用考察考核、述職述廉、民主生活會、談心談話、巡視巡察、提醒、函詢、誡勉等措施,對領導班子和領導人員進行監督。嚴格落實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一報告兩評議”、領導幹部...
把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依法履職情況作為年終報告工作的重要內容,建立健全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年度述職述廉述法報告制度。(二)健全黨領導依法治省的制度和工作機制。加強黨對全面深入推進依法治省的統一領導、統一部署、統籌協調,構建黨委統籌領導、系統垂直推進、部門各司其職的領導體系...
第十六條由市政府辦公室負責,每半年召開一次駐外機構座談會,年底召開駐外機構負責人述職述廉會議,及時總結工作,交流經驗,通報情況,研究有關問題。駐外機構主要負責人根據需要參加全市性重要會議和活動。第十七條駐外機構要建立學習、辦公會議、文書管理、保密、人事管理、財務管理、黨風廉政、考勤、獎懲等制度和工作...
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關於對黨員領導幹部進行誡勉談話和函詢的暫行辦法》、《關於黨員領導幹部述職述廉的暫行規定》已經中央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情況,認真遵照執行。中共中央辦公廳 2005年12月19日 關於對黨員領導幹部進行誡勉談話和函詢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和改進對黨員領導幹部的日常教育和管理,...
第一條 為推進依法治校,規範辦學行為,建立現代大學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高等學校章程制定暫行辦法》和其他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第二條 學校名稱為南通大學,簡稱“通大”,英文名稱為Nantong University,英文縮寫為“NTU””,網址為(詳見參考資料)。第三條 學校是...
法治政府建設與責任落實督察工作規定 (2019年4月15日)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規定 (2019年6月6日)中共中央組織部關於建立幹部監督工作督查員制度的辦法(試行)(2000年2月2日)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中共中央組織部關於黨員領導幹部述職述廉的暫行規定 (2005年12月19日)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規定 (2017...
21、《中共湖北省社會科學院黨組關於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整改落實方案》,鄂社院黨[2009]16號。22、《湖北省社會科學院關於開展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的總結報告》,鄂社院黨[2009]22號。23、《湖北省社會科學院關於專業技術人員延聘返聘試行辦法》,鄂社院黨[2008]21號。24、《湖北省社會科學院所長...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在全國鄉鎮政權機關全面推行政務公開制度的通知 (2000年12月6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關於對涉及農民負擔案(事)件實行責任追究的暫行辦法》的通知 (2002年8月9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健全和完善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見 (2004年6月22日)中...
嚴格執行領導幹部述職述廉、誡勉談話、函詢、質詢、罷免或撤換等制度。認真落實黨員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制度。進一步規範領導幹部離職或退休後的從業行為,不得違反規定在企業和各類學會、協會、基金會等單位領取報酬。(三)開展反腐倡廉宣傳教育。以部直屬機關“貫徹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建設學習型機關”主題學習教育...
印發環境保護部黨組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實施辦法、貫徹落實中央《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實施辦法以及黨政領導幹部廉政談話實施辦法。層層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就部直屬機關落實“兩個責任”開展集體約談,將落實“兩個責任”情況作為領導幹部年終考核的重要內容,集中...
新農村建設:鐘村鎮委、鎮政府以“定製度、重扶持、強宣傳、送溫情、抓落實、促成效”為工作目標,重新修訂《2008年鐘村鎮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項目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在原來的基礎上,加大了對新農村建設的財政投入,結合“雙百共建”工程,打造祠堂文化、建設農家書屋、綠色網園23個;另外,各村立項進行了道路硬底化...
紮實開展區(市)縣和市級部門主要負責同志向市紀委全會述職述廉,區(市)縣黨政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向市紀委述責述廉,市級部門班子其他成員、內設機構及下屬單位...認真落實區(市)縣紀委報告工作暫行辦法,加強對報告內容的審核、分析研判,通過考核等手段,強化報告內容的結果運用。出台《成都市區(市)縣紀...
建立幹部“德、能、勤、績、廉、法”六位一體的述職述廉述法考評機制和依法行政工作激勵機制。全面落實依法行政報告制度,按規定報告年度推進依法行政工作情況。加強依法行政示範點的培育管理,建立市級依法行政示範點動態調整機制,充分發揮典型示範帶動作用。各級政府要做好推進依法行政的經費保障工作,確保依法行政各項...
各地各部門黨委(黨組)認真研究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工作,制定落實“兩個責任”的實施意見。黨委(黨組)主要負責同志就履行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進行自我檢查,完善了廉政談話、廉政約談、廉政點評等制度。組織開展市縣黨委和省直單位黨組(黨委)主要負責人向省紀委全委會述職述廉工作,強化第一責任人的責任。開...
全面落實《市政府重大決策程式規定》、《市政府信息公開暫行辦法》和公務人員違法行政責任追究制度。建立完善領導幹部任職前法律考試培訓制度和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加強行政執法規範建設,治理一批民眾反映強烈的行政執法問題。繼續辦好市政府網站。市政府市民投訴中心和市長信箱要始終保持晝夜暢通。工作作風要更加務實。堅決反對...
嚴格執行《上海市實施〈農村基層幹部廉潔履行職責若干規定(試行)〉辦法》,督促農村基層幹部嚴格遵守有關規定,將執行情況作為年度述職述廉和民主評議的重要內容。各涉農區縣將中央若干規定和上海市實施辦法執行情況列入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或年度目標考核範圍。三是加強對鄉鎮集體資產的監管,建立市、區縣、鄉鎮、村...
關於黨員領導幹部述職述廉的暫行規定、關於對黨員領導幹部進行誡勉談話和函詢的暫行辦法、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規定、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事業單位主要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等,明確加強對“關鍵少數”的監督,確保領導幹部盡職盡責、廉潔從政。黨政領導幹部考核工作條例以及高質量發展綜合績效評價辦法(試行)等,...
第一條 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規範辦學行為,建立現代大學制度,促進學校持續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高等學校章程制定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結合學校實際,...
中共中央紀委監察部派駐機構業務工作管理暫行辦法 (2004年4月1日中紀發〔2004〕10號)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2015年6月11日)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 (2017年7月1日修改)中國共產黨黨務公開條例(試行)(2017年12月20日)中央紀委中組部關於黨員領導幹部述職述廉的暫行規定 (2005年12月19日中辦發...
認真落實《機關工作人員損害發展環境行為責任追究暫行辦法》,完善投訴舉報機制,加大行政問責力度。嚴格執行《廉政準則》,認真落實領導幹部述職述廉、財產申報、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等制度規定。堅持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把節約的每一塊“銅板”用於發展石家莊大業。各位代表!“十二五”的壯麗藍圖已經繪就,序幕已經拉開,...
(七)起草《社會團體年度檢查辦法》,進一步完善年檢、評估等監督管理制度。研究制定規範行業協會預防腐敗制度,依法規範各類學會、協會、基金會準入制度。研究制定社區社會組織的備案管理辦法和培育發展措施。(八)推進《自然災害救助條例》、《自然災害生活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制定修訂工作,完善救災資金監管協調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