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部部長:適應新常態打好攻堅戰全面完成“十二五”目標任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環境保護部部長:適應新常態打好攻堅戰全面完成“十二五”目標任務
  • 責任編輯:傅義洲
前言,一,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第八,二,(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三,(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

前言

適應新常態打好攻堅戰全面完成“十二五”目標任務
  ——在2015年全國環境保護工作會議上的講話
  環境保護部部長周生賢
今天召開全國環境保護工作會議,主要任務是,貫徹落實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以及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李克強總理、張高麗副總理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總結2014年工作進展,研究部署2015年重點任務,確保“十二五”環境保護目標任務全面完成。
下面,我講三個方面意見。

深刻理解主動適應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的新常態
當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進入新常態。這是中央在深刻認識我國經濟發展呈現增長速度換擋期、結構調整陣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疊加”的階段性特徵後作出的重大判斷。認識新常態,適應新常態,引領新常態,是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我國經濟發展的大邏輯。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專門將環境保護放在經濟發展新常態中進行考量,作出明確部署。
在經濟發展新常態下,我國增長速度由高速轉為中高速,經濟結構由中低端邁向中高端,發展動力由要素驅動、投資驅動轉向創新驅動,資源環境要素投入呈現下降態勢。隨著新型城鎮化的推進以及“一帶一路”、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經濟帶戰略實施,我國經濟發展的空間格局也在發生深刻變化。環境保護既面臨新的機遇,也面臨新的挑戰。總的來看,機遇大於挑戰,我們正處在進一步做好環保工作的有利時期。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張高麗副總理對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論斷新要求:一是深刻認識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重大意義;二是作出生態文明建設總體部署;三是積極探索環境保護新路;四是讓生態系統休養生息;五是認真解決關係民生的突出環境問題;六是完善生態文明建設制度體系。這為我們深刻認識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的新常態指明了方向。
當前,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出現一些新的階段性特徵和趨勢性變化。

第一

從處理環境與經濟關係、探索環境保護新路看,過去,《環境保護法》規定“環境保護工作同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相協調”,處於一前一後、一重一輕的被動狀態,一些地方重經濟發展、輕環境保護,甚至不惜以犧牲環境為代價換取經濟成長。現在,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要求“經濟社會發展與環境保護相協調”,直接反映環境保護從認識到實踐發生重要變化。必須更加自覺地推動綠色發展、循環發展、低碳發展,探索走出一條環境保護新路,在保護環境中實現經濟發展和民生改善。

第二

從指導方針和基本原則看,過去,環境保護強調預防為主、防治結合,一些地方未能很好落實,導致“防”虧“治”欠,部分地區治理進度趕不上惡化速度。現在,堅持保護優先、預防為主,更加注重源頭嚴防、過程嚴管、後果嚴懲。必須把保護放在優先位置,形成全方位防範污染和保護生態的合力,確保環境質量不降低,生態系統服務功能不削弱,防止重蹈“先污染、後治理,邊治理、邊破壞”的覆轍。

第三

從資源環境約束看,過去,能源資源和生態環境空間相對較大。現在,環境承載能力已達到或接近上限,資源約束趨緊、環境污染嚴重、生態系統退化。必須清醒認識保護生態環境、治理環境污染的緊迫性和艱巨性,真正下決心把環境治理好,劃定並嚴守生態保護紅線,讓透支的資源環境逐步休養生息,擴大綠色生態空間,增加生態產品供給和環境容量。

第四

從民生期待看,過去,老百姓“盼溫飽”、“求生存”。現在,老百姓“盼環保”、“求生態”,對清新空氣、清澈水體、清潔土壤的需求越來越迫切。必須進一步強化良好生態環境是最公平的公共產品和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的認識,不斷加大環境治理和生態保護工作力度、投資力度、政策力度,優先解決損害民眾健康的突出環境問題,改善環境質量,讓廣大民眾生活在良好的生態環境中。

第五

從保護思路看,過去,種樹的只管種樹、治水的只管治水、護田的單純護田,很容易顧此失彼,最終造成生態的系統性破壞。現在,要用系統工程思路謀劃推進生態環境保護,堅持山水林田湖是一個生命共同體的系統思想,堅持開發與保護並重,堅持污染防治和生態修復並舉,努力形成生態環境保護的整體效應。必須尊重生態系統的整體性規律,統籌山水林田湖治理,促進生產空間集約高效、生活空間宜居適度、生態空間山清水秀。

第六

從工作領域看,過去,環境管理主要集中在生產領域。現在,分配、流通和消費領域帶來的污染問題日益顯現。特別是在消費領域,汽車成為大眾消費,汽車尾氣成為城市大氣污染的重要來源;手機等電子產品更新換代加快,電子廢物產生量不斷攀升。必須將環境保護要求體現在生產、流通、分配、消費各個環節,堅持從再生產全過程來防範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將經濟社會活動對環境損害降低到最小程度。

第七

從體制機制看,過去,環境保護管理體制的權威性和有效性不夠,生態環境保護制度不系統、不完整。現在,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緊緊圍繞建設美麗中國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加快建立生態文明法律制度,用嚴格的法律制度保護生態環境。必須用改革的辦法解決突出問題,建立和完善嚴格監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環境保護管理制度,完善政府統領、企業施治、市場驅動、公眾參與的環境保護新機制,以最嚴格的制度、最嚴明的法治,為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提供可靠保障。

第八

從落實責任看,過去,一些地方政府對轄區環境質量負責落實不到位,對其考核問責也不到位。現在,要著力推動“黨政同責”、“一崗雙責”,把生態文明建設作為地方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政績考核評價重要內容,加大資源消耗、環境保護等指標權重,對任期內環境質量明顯惡化的領導幹部實行責任追究。必須推動建立體現生態文明要求的目標體系、考核辦法、獎懲機制,推行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建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制,把黨政“一把手”的環保責任落實到位。
以上趨勢性變化既是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新常態的外在表現,也是新常態的內在動因。其中,最根本最關鍵的就是,正確處理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的關係,積極探索環境保護新路,研究提出和不斷豐富新思路新舉措新辦法。
新常態要有新狀態。我們要科學認識、主動適應、積極應對新常態,用新常態來對照觀察、分析判斷環境保護事業發展新形勢新任務新挑戰,乘勢而上、順勢而作、有所突破、有所作為。
一是在推進路徑上,以積極探索環境保護新路為實踐主體,實現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協調融合。積極探索環境保護新路,關鍵在於充分發揮環境保護最佳化經濟發展、倒逼經濟結構調整、助推經濟轉型的綜合作用。我們要牢固樹立保護生態環境就是保護生產力、改善生態環境就是發展生產力的理念,把調整最佳化結構、強化創新驅動和保護生態環境結合起來,通過強化環保法規標準的硬約束,堅定不移地淘汰落後產能、化解過剩產能,培育和發展節能環保產業,實現遵循自然規律的可持續發展。
二是在發展階段上,以改善環境質量為導向,推進環境管理戰略轉型。環境質量改善是環保工作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污染減排是改善環境質量硬抓手,必須堅定不移強力推進,讓排污總量降下來,環境質量好起來。要統籌協調污染治理、總量減排、生態保護、環境風險防範和環境質量改善的關係,基於環境質量改善目標制定政策措施。其中的重中之重是,建立以環境質量改善為核心的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和考核評價制度,督促地方政府嚴守環境質量紅線。
三是在重點領域上,以打好向污染宣戰的大氣、水、土壤污染治理三大戰役為重點,統籌推進污染防治、生態保護、核與輻射安全。向污染宣戰,既是攻堅戰,也是持久戰。必須堅持全面推進、重點突破的總體思路。大氣、水、土壤、化學品、重金屬等污染治理事關民眾健康,需要協同推進。不能等空氣污染治好了,再治理水污染,水治好了再治理土壤污染。同時,要根據現有人力、物力、財力,選擇重點領域率先突破,為全面提高治污水平積累經驗。當前,要持續推進大氣污染防治,像抓大氣污染防治一樣狠抓水、土壤污染防治,朝著藍天綠水淨土的目標不斷前進。污染防治與生態保護相互促進,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明確生態保護是環境保護的重要內容,要加大自然生態系統的保護和修復工作力度。核與輻射安全是國家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決不能掉以輕心,必須確保萬無一失。
四是在工作方法上,以市場和法律手段為主導,創新環境管理方式。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是推進政府自身革命的大勢所趨。必須適應這一形勢,推動環境管理從過去的以行政審批為抓手、由政府主導,轉向以市場和法律手段為主導、更好發揮政府在制定規劃和標準等方面的規範引導作用。要繼續推進環保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最佳化審批流程,減少審批環節,強化事中事後監管。拓寬政府環境公共服務供給渠道,推進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深化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推進環境稅費改革,健全綠色保險、信貸政策以及環保誠信制度,更多利用市場手段激勵約束環境行為。加快建立生態文明法律制度體系,強化生產者責任,大幅提高違法成本,密織法律之網、強化法治之力。
五是在精神狀態上,以踐行“三嚴三實”為根本要求,持續加強作風建設。良好的精神狀態就是創造力競爭力戰鬥力,是事業發展的關鍵保證。環境保護進入新常態,處於解決新老問題的關鍵時期,唯有鍛造廣大環保人過硬的工作作風、頑強的意志品質和飽滿的精神狀態,才能主動應對,大膽作為,爬坡過坎,不斷前進。要以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認真踐行“三嚴三實”,牢記宗旨、牢記職責,腳踏實地、真抓實幹,敢於擔當責任、勇於直面矛盾、善於改革創新,做到馳而不息、持之以恆、乾有所成。

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環保工作取得新進展
“十二五”以來,在黨中央、國務院正確領導下,我們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積極探索環境保護新路,在抓住重點、突破難點、創造亮點、應對熱點上狠下功夫,推動環境保護工作呈現新特點,發生新變化,取得新成效。
一是從“四件大事”到“四梁八柱”。2011年全國環境保護工作會議提出,“十二五”要重點抓好“四件大事”。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提出著力構建、主動實踐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的“四梁八柱”,即以積極探索環境保護新路為實踐主體,進一步豐富環境保護的理論體系;以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實施為龍頭,形成有力保護生態環境的法律法規體系;以深化生態環保體制改革為契機,建立嚴格監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環境保護組織制度體系;以打好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戰役為抓手,構建改善環境質量的工作體系。從“四件大事”到“四梁八柱”,既是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的具體化,也是一段時期以來我國生態環境保護實踐探索的認識升華。
二是環境保護工作領域進一步拓展。國家主要污染物減排約束性指標擴展到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學需氧量、氨氮四項,減排領域擴展到交通和農村。實施《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畫》(以下稱《大氣十條》),推進戰略環評、規劃環評,加強水質較好湖泊生態環境保護,深化農村環境拉網式全覆蓋連片整治,開展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創建,發布生物多樣性保護戰略與行動計畫,成為環保工作新亮點。
三是區域污染聯防聯控聯治機制日益完善。對大氣污染防治,在京津冀、長三角和珠三角等重點控制區域,建立健全區域聯防聯控協作機制。對水污染防治,以流域為控制單元,探索建立流域環境綜合管理模式,推行聯控聯治,促進流域、沿海陸域和海洋生態環境保護良性互動。
四是污染防治與生態保護協同效應繼續增強。濕地、森林、生物多樣性豐富區域等重要生態系統的保護修復力度加大,生態保護在擴大環境容量和提高環境承載力、增強環境自淨能力等方面的作用日益凸顯。
五是以環境質量改善為導向的管理轉型加快推進。新修訂《環境空氣品質標準》實施,加快推進了環境管理向既防治一次污染物又防治二次污染物轉變,向多種污染物協同控制轉變,推動了總量控制和污染防治逐步向質量改善轉變。《大氣十條》、《水污染防治行動計畫》(以下稱《水十條》)、《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畫》(以下稱《土十條》)都著重強化了環境質量改善這個核心。
2014年是深入實施“十二五”規劃的關鍵一年,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開局之年。全國環保系統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改革創新、紮實工作,較好完成各項任務。

(一)

生態環境領域改革取得積極進展。
我部高度重視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成立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制定相應工作規則。制定全面深化改革重點工作要點以及中長期改革實施規劃,確定十項重點改革任務,明確任務分工和進度安排。
在統籌謀劃方面,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思路和生態環保管理體制改革頂層設計方案正在抓緊研究,《全國生態文明建設目標體系(試行)》已上報國務院,國家公園體制、陸海統籌機制等研究都在有序進行。重慶、雲南、青海、貴州、湖北等地分別出台生態文明建設意見、改革總體實施方案、制度建設總體方案、促進條例、生態省建設規劃綱要。
在系統推進方面,國辦印發《關於進一步推進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我部會同有關部門調整排污費徵收標準,實行差別化排污收費政策。配合有關部門制定創新重點領域投融資機制鼓勵社會投資的指導意見,由國務院印發。印發環境損害鑑定評估推薦方法和推薦機構名錄。河北、山西、福建等省發布排污權抵押貸款管理辦法,北京四項主要污染物排污費標準提高15倍左右、天津提高9.5倍。
在簡政放權方面,經國務院批准,取消“環境保護設施運營單位甲級資質認定”等2項審批事項,將“由環境保護部負責的危險廢物經營許可”等3項許可事項、“城市快速軌道交通、擴建民用機場等25項基礎設施類和環境影響較小的建設項目環評審批許可權”下放到省級環保部門。對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進行清理,嚴格規範和控制新增行政審批事項。
在試點探索方面,在海南和山東啟動“銀政投”綠色信貸計畫試點,在蘭州市開展環境審計試點,在9個地方開展環境污染損害鑑定評估試點,會同有關部門在28個市縣啟動“多規合一”試點。山東、江蘇、浙江等省積極推進環境監測服務社會化工作,上海、廣東積極推進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二)

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邁出新步伐。
深入實施《大氣十條》。一是明確考核要求。國辦印發《大氣十條》考核辦法,我部聯合有關部門發布實施細則。二是加快出台配套政策。22項配套政策措施已完成19項,需要出台的25項污染物排放標準已發布20項。三是健全區域協作機制。APEC會議、南京青奧會空氣品質保障任務圓滿完成。四是完善監測預警體系。全國338個地級以上城市1436個監測點位全部具備實施新空氣品質標準監測能力,提前一年完成空氣品質新標準監測任務。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區域空氣品質預報預警平台已基本建成。五是加強大氣環境執法監管。運用衛星和無人機等高科技手段,採取聯合執法、交叉執法、區域執法等方式開展大氣污染防治專項檢查。六是加強重點行業污染治理。印發《石化行業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整治方案》。1~11月,已超額完成淘汰黃標車及老舊車年度任務,淘汰燃煤小鍋爐5.4萬台。七是強化基礎支撐。中央財政下達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100億元,支持重點區域10省(區、市)大氣污染防治;安排環保專項資金2.4億元,支持烏魯木齊、蘭州、銀川大氣治理;下達資金2億元,獎勵蘭州大氣污染防治。實施清潔空氣研究計畫,發布8個源排放清單編制技術指南。北京、天津、石家莊大氣顆粒物源解析研究成果已向社會發布,上海、南京、杭州、寧波、廣州和深圳等6個城市研究成果已經通過論證。
保障APEC會議空氣品質是大氣污染防治的重中之重,是對《大氣十條》落實成效的重大檢驗。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山東、河南等省(區、市)和各部門通力合作,制定保障方案,全力落實。累計出動43.4萬人(次),檢查工業企業6.1萬家、其他各類污染源12.3萬處;停產企業9298家、限產企業3900家、停工工地4萬餘處,分別是保障方案要求的3.6倍、2.1倍和7.6倍。會議期間,共有8萬多環保幹部奮戰堅守在一線。我部成立保障工作小組,派出16個督查組在地方連續駐守11天,開展專項督查。經過各地各部門共同努力,會期內北京空氣品質4天為優、7天為良,各項污染物平均濃度均達到近5年同期最低水平,空氣品質保持總體良好,出現了“APEC藍”。習近平總書記給予充分肯定,明確指出“這幾天北京空氣品質好,是我們有關地方和部門共同努力的結果,來之不易”。“希望並相信通過努力讓‘APEC’藍能夠保持下去,希望北京乃至全中國能夠藍天常在,青山常在,綠水常在”。
APEC會議空氣品質保障的成功實踐說明,治理大氣污染,不光是靠“天幫忙”,更重要的是“人努力”。只要有關方面攜手努力、下大決心,不管有風沒有風,咬定青山不放鬆,霧霾這個“心肺之患”可防、可控、可治。這次實踐為持續推進大氣污染防治積累了新經驗,提供了重要啟示。一是必須堅持政府主導。相關地方“一把手”親自抓,政府領導靠前指揮,各部門密切配合,這是根本保障。二是必須堅持科學防控。保障方案充分吸收借鑑北京源解析結果,各項措施科學有效,這是重要支撐。三是必須堅持聯防聯控。各省(區、市)步調一致、令行禁止,京津冀首次實施機動車同步限行,各地不同程度停產停工,這是有效手段。四是必須堅持監測預警。對空氣品質進行實時監測和科學分析預測,針對不利氣象條件及時採取應急減排舉措,這是必要措施。五是必須堅持嚴格監管。加強執法查處環境違法行為,加強督查推動政府落實減排措施,這是有力保障。這些經驗要固化推廣,讓民眾不斷看到治霾新成效,切實把“APEC藍”留下來。
表1:2014年三大重點區域省份的PM2.5濃度變化情況
積極推進水污染防治。會同有關部門共同編制《水十條》。張高麗副總理多次召開會議聽取匯報,及時給予重要指導,提出明確要求。待中央通過後正式印發。對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2013年度實施情況進行考核,規劃項目完成(含調試)41.7%,同比增長14.8個百分點。會同相關部門印發《水質較好湖泊生態環境保護總體規劃(2013~2020年)》,中央財政安排專項資金55億元,支持64個水質較好湖泊保護。
持續強化土壤污染防治。《土十條》已基本編制完成,這次會上發給大家討論,將適時上報國務院。發布《全國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公報》。推進污染場地全過程環境管理,發布污染場地環境調查、監測、評估、修復系列技術導則。中央財政安排55億元專項資金支持農村環境連片整治,新增遼寧、浙江、青海開展拉網式全覆蓋試點。“十二五”以來,已累計投入210億元,支持5.2萬個村莊開展環境整治,直接受益人口達9千萬人。

(三)

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年度任務順利完成。
嚴格減排目標責任考核。對存在突出問題的5個城市環評限批,對37家企業掛牌督辦,對脫硫設施不正常運行的火電企業扣減脫硫電價款5.1億元。
著力推進減排工程建設。截至2014年11月底,全國新增城鎮污水日處理能力900萬噸;1.9億千瓦燃煤機組實施脫硝和除塵改造,9576萬千瓦燃煤機組脫硫設施實施增容改造;1.1萬平方米鋼鐵燒結機安裝煙氣脫硫設施,1.9億噸新型乾法水泥熟料產能安裝脫硝設施。《政府工作報告》中的環保量化指標全部完成。
完善減排政策體系。國辦印發《2014~2015年節能減排低碳發展行動方案》。我部發布京津冀及周邊地區、長三角、珠三角及周邊地區重點行業大氣污染限期治理方案,會同有關部門印發環保電價監管辦法、能源行業加強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煤電節能減排升級與改造行動計畫、商品煤質量管理暫行辦法,出台重點區域燃煤發電項目煤炭替代要求。
表2:2014年四項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數據

(四)

環境保護最佳化發展的綜合作用繼續顯現。
加快落實環境功能區劃。在13個省份開展環境功能區劃編制試點,吉林、浙江、新疆3省(區)率先出台省級環境功能區。全國29個城市探索編制城市環境總體規劃。
最佳化環評管理。完成中部地區發展戰略環評,開展城鎮化、經濟發展轉型政策環評試點,煤電、石化等重點領域規劃環評有序開展。我部共批覆項目環評檔案237件,涉及總投資2.15萬億元;對不符合審批條件的26個項目不予審批、暫緩審批或退回報告書,涉及總投資872億元。在依法合規的前提下加快審批,支持基礎設施、民生工程和國家重大項目建設。貫徹落實建設項目環評政府信息公開指南,37家事業單位完成環評體制改革。
促進環保產業發展。完成第四次全國環保及相關產業調查工作,開展第四批環保服務業試點。調整《環境標誌產品政府採購清單》,引導綠色消費。印發《關於加強地方環保標準工作的指導意見》,發布國家環保標準140項,現行有效環保標準達1623項。

(五)

環境法制建設、執法監管和環境風險管理更加有力。
全力推動《環境保護法》修訂出台。作為環境領域的基礎性、綜合性法律,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在完善監管制度、健全政府責任、提高違法成本、推動公眾參與等方面實現諸多突破,為進一步保護和改善環境提供強大武器。我們動員全系統力量,深入進行學習宣傳。按日計罰、查封扣押、限產停產、行政拘留、企業事業單位環境信息公開、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處理等配套檔案已經出台,形成了“最嚴環保法規組合拳”。《大氣污染防治法(修訂草案)》已經報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土壤污染防治法》、《核安全法》已形成建議稿報送全國人大環資委。
加大環境執法監管力度。中辦、國辦印發《關於騰格里沙漠污染問題處理情況的通報》(以下稱兩辦《通報》),國辦印發《關於加強環境監管執法的通知》(以下稱國辦《通知》)。我部印發工作方案,在全國開展環境保護大檢查。各地查處違法企業10萬餘家次,掛牌督辦案件2177件,罰款達20多億元。2014年前三季度,環保部門向公安機關移送涉嫌環境違法犯罪案件1232件,接近2013年的2倍。我部分8批公開226件重點案件查處情況,印發綜合督查工作暫行辦法、約談暫行辦法,對3省(區)和7個城市政府實施約談。貴州省高法、高檢、公安廳分別成立生態環保執法機構,遼寧省成立環境安全保衛總隊,河北省和各市、縣均設立環境保衛警察隊伍,湖南省制定《湖南省重大環境問題(事件)責任追究辦法(試行)》和《湖南省環保責任規定》。
強化重金屬、化學品和危險廢物管理。中央下達專項資金42億元,支持重點省區重金屬污染治理。完成《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十二五”規劃》實施情況中期評估。發布《重點環境管理危險化學品目錄》,啟動全國危險化學品環境管理登記。印發《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規範拆解處理作業及生產管理指南(2014版)》,支持106家規範企業處理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近7000萬台,撥付補貼33億元。
著力提升環境應急管理水平。各級環保部門妥善應對突發環境事件471起,我部直接調度處置突發環境事件98起,其中重大突發環境事件3起。各地發布170餘次重污染天氣預警並採取回響措施。
生態環境保護穩步推進。
開展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區創建。經中央批准,設立“中國生態文明獎”。全國已有浙江、海南、黑龍江等16個省(區)開展生態省(區)建設,1000多個市(縣)開展生態市(縣)建設,建成國家級生態市(縣)92個、生態鄉鎮4596個。
開展生態保護紅線劃定試點。印發生態功能紅線劃定技術指南,提出內蒙古、江西、廣西和湖北四個試點省區紅線劃定建議方案。完成全國生態環境十年變化(2000~2010年)遙感調查與評估項目。
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張高麗副總理主持召開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國家委員會會議,審議通過《關於加入〈名古屋議定書〉的建議》、加強生物遺傳資源管理國家工作方案和生物多樣性保護重大工程實施方案。我部印發《聯合國生物多樣性十年2014-2015年度中國行動方案》。新建國家級自然保護區21處。
推動建立生態補償機制。繼續支持安徽和浙江新安江、福建汀江流域開展水環境補償,分別安排專項資金3億元和5000萬元。配合財政部完善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制度,轉移支付資金規模達480億元,享受轉移支付縣市達512個。啟動灤河、東江流域綜合整治試點,安排專項資金近15億元。
核與輻射安全可控。
全面推進“十二五”核安全規劃實施並完成中期評估。發布核安全文化政策聲明,組織開展核安全文化宣貫推進活動。加強運行核電廠全天候安全監管,強化在建核電廠調試監督,全國22台運行核電機組均處於安全狀態,26台在建核電機組建造質量處於受控狀態,19座民用研究堆總體情況良好。妥善應對南京放射源丟失事故,在全國啟動放射源安全專項檢查。加強核燃料循環設施、鈾礦冶和放射性物品運輸監管,推進廢舊放射源再利用,全國核基地與核設施輻射環境現狀調查與評價項目取得重要成果。

(八)

環保能力和隊伍建設進一步強化。
通過中央本級環境監管能力建設及運行項目安排近2.3億元。安排預算內基本投資1.2億元,支持核安全監管技術研發基地等項目建設。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賦予了環境監察機構執法地位以及對地方政府履行環保責任的監督授權。國務院同意研究建立國家環境監察專員制度,部屬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意見已全部協商一致。發布加強基層環保人才隊伍建設的意見,印發第一批國家環境保護專業技術領軍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名單。廣西出台《關於進一步加強基層環境監管能力建設的意見》,增設機構15個,增加編制99名。西藏7個地市全部具備獨立監測能力,首次開展全區74個縣地表水和大氣環境質量監測。天津、重慶、成都等地鄉鎮環保機構和隊伍建設取得重要進展。

(九)

黨風廉政建設和教育實踐活動整改工作深入推進。
堅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印發環境保護部黨組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實施辦法、貫徹落實中央《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實施辦法以及黨政領導幹部廉政談話實施辦法。層層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就部直屬機關落實“兩個責任”開展集體約談,將落實“兩個責任”情況作為領導幹部年終考核的重要內容,集中開展述職述廉,集中開展黨風廉政教育月活動,對全國環保系統落實主體責任開展專題培訓。
突出抓好教育實踐活動整改落實。部黨組整改措施完成35項,完成率為94.6%;部黨組專項整治方案中的2項專項整治措施均已完成;部黨組制度建設計畫完成15項,基本完成2項,完成和基本完成率為81%。機關各部門整改措施完成307項,完成率為95.3%;部屬單位整改措施完成568項,完成率為95.6%。同時,按照中央要求,開展了8項專項整治。
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印發《環境保護部貫徹落實〈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實施細則》。對20家部機關和直屬單位開展中央八項規定貫徹落實情況專項檢查,對違反八項規定精神的行為進行了查處。部機關檔案會議大幅精簡,向地方部署工作的發文數量下降27%,三類會議數量同比下降約40%,會議費支出下降66.6%;部機關和直屬單位因公臨時出國(境)派出團組及人次同比分別下降25%和13%。
全力配合中央第三巡視組開展好專項巡視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極端負責的態度,始終自覺服從中央巡視組的安排部署,始終虛心接受中央巡視組的督導幫助,始終充分信任、全力支持、積極配合中央巡視組開展工作。
規劃政策、科技監測、國際合作和宣傳教育全面推進。啟動“十三五”環保規劃編制工作,就重點領域控制思路與控制指標開展專題研究。發布《環境保護綜合名錄(2014版)》、《企業綠色採購指南(試行)》,首次公布全國近5000家投保“綠色保險”企業名單。水專項已實施437個課題,形成1000餘項關鍵技術。推進國控重點污染源企業自測、監督性監測及信息公開,開展大規模監測質量監督檢查工作。成功舉辦國合會年會以及國際原子能機構技術與科學支持機構國際會議,環保國際合作層次和水平明顯提升。編制“同呼吸、共奮鬥”公民行為準則,完成首次全國公眾生態文明意識調查。
我們也要清醒地看到,環境保護工作仍面臨不少困難和問題。一是經濟新常態下環保面臨挑戰。經濟成長下行壓力加大,企業生產經營困難增多,一些地方政府和企業治污力度可能減弱,環境保護任務艱巨。二是環境質量與人民民眾期待仍有較大差距。城市空氣品質普遍超標,區域型灰霾重污染天氣多發頻發,城市黑臭水體引發廣泛關注,有的地區重金屬、土壤污染比較嚴重。三是環境風險不斷增加。行業企業的結構性、布局性環境風險突出,人民民眾對環境事件的敏感性增強,反映訴求方式多樣化,極易因環境污染引發群體性事件。四是環境執法問題突出。騰格里沙漠污染等事件,暴露出環境執法中存在著“不會查”、“不能查”、“不作為”、“亂作為”等突出問題。五是能力不足、體制不順。環保機構“倒金字塔結構”導致基層“瘦馬拉大車”,難以滿足監管需要。生態環境保護職能分散交叉,政府和有關部門環保責任難以落實。六是工作中還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有些工作進展不快,尤其是在抓改革、抓監管、抓落實方面,辦法不夠多,力度不夠大。本次會議前,我部派出12個工作組赴12個省(區)開展專題調研,發現和反映了環保工作中存在的不少突出問題。對這些問題已進行梳理,由部領導和有關司局分頭負責研究,力爭解決一些長期積累的難點問題。

確保完成“十二五”收官之年的新任務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關鍵之年,是新修訂《環境保護法》的實施之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環保規劃目標任務的收官之年。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緊緊圍繞實現藍天常在青山常在綠水常在,遵循“十二五”環保規劃目標,遵循當前國家確定的工作重點,全面落實兩辦《通報》和國辦《通知》精神,確保“十二五”任務全面完成,統籌謀劃好“十三五”工作。
具體來講,要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

集中力量打好大氣、水和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戰役。
深入實施《大氣十條》。要強化監督考核,對重點任務進行日常檢查,對各地落實情況進行年度考核。進一步加強區域協作,做實做細區域聯防聯控機制。著力推進重點行業達標整治,加大燃煤小鍋爐淘汰力度,實施重點行業VOCs治理,持續推進油品質量升級。加快相關排放標準及配套政策出台,建立完善空氣品質預警系統,繼續公布城市空氣品質排名,健全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體系,力爭2015年底所有省會城市完成PM2.5來源解析工作。
全面落實《水十條》。《水十條》自始至終貫徹改革創新的思想,堅持地表與地下、陸上與海洋污染同治理,市場與行政、經濟與科技手段齊發力,節水與淨水、水質與水量指標共考核,力求通過實行最嚴格的源頭保護制度、損害賠償制度、責任追究制度、生態修複製度,保護和修復水生態環境。要全力抓好《水十條》的貫徹落實,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擬出台的政策措施。
穩步推進土壤污染治理。繼續推動《土十條》制定實施。要充分體現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要求,用分級分類的創新思維管理土壤環境,以保障農產品安全和人居環境健康為出發點,緊緊抓住農用地和建設用地兩個重點,提出保護、禁止、限制和控制的措施要求,抓緊制定土壤污染防治等法律法規,加強支撐體系建設,建立健全保障機制,落實各方責任。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加大污染場地環境風險防控和管理工作力度,深入抓好污染場地試點示範,持續推進污染場地治理修復項目。

(二)

不折不扣地完成主要污染物減排任務。
2015年確定的年度減排任務是:與2014年相比,全國化學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別減少2%,二氧化硫排放量減少3%,氮氧化物排放量減少5%。
要指導督促各地和中央企業編制2015年度減排計畫,將全國減排目標、“六廠(場)一車”重點工程措施分解落實到地方和企業。完善減排工程調度制度,對進展滯後的地區及早通報、預警。加快淘汰黃標車,今年要全部淘汰2005年底前註冊營運的黃標車,基本淘汰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內的黃標車。繼續實施好脫硫脫硝除塵電價政策,落實重點行業大氣污染限期治理方案以及建設項目總量指標管理辦法。研究提出“十三五”總量控制制度改革方案。

(三)

採取綜合措施最佳化經濟發展。
嚴格環境影響評價。啟動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地區戰略環評。堅決遏制“兩高一資”、低水平重複建設和產能過剩項目建設。進一步梳理和下放環評審批許可權,發布《建設項目環評分類管理名錄》和《環境影響後評價管理辦法》,完成環保系統事業單位環評機構脫鉤改制。
促進產業結構最佳化升級。進一步完善環境保護標準和技術規範體系。全面推進重點企業清潔生產,開展環保領跑者和綠色供應鏈試點。鼓勵先進污染治理技術的研發和推廣,發展壯大環保產業。

(四)

強化環境法治保障。
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可以稱是“史上最嚴”,打響新法實施的第一槍至關重要。
一是突出抓好宣傳培訓。充分發揮網路等新媒體和省、市等地方媒體作用,推動新法進學校、進機關、進企業、進社區、進家庭。尤其要加強對各級黨政領導幹部、部門負責同志、一線執法人員、企業負責人培訓,做到知法、敬法、守法、用法。選取典型案例進行宣傳報導,打擊一家、震懾一片、教育一方。
二是儘快完善配套政策措施。會同有關部門抓緊制定排污許可、環境損害評估鑑定等方面的具體規定。加強與公安機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等法務部門的工作銜接和協調。地方也要抓緊制定配套的規章制度。
三是嚴格環境執法監管。充分發揮“三級聯查”(國家督查、省級巡查、市縣檢查)作用,加大暗查暗訪力度,依法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在全國開展環境保護大檢查,對各類突出環境問題查處到位、整改到位。嚴格責任追究,對惡意違法行為,依法從嚴從重處罰;對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實行差別化徵收排污費、向社會公開“黑名單”等手段,讓違法者付出付不起的代價。進一步增強環境風險防範能力,妥善處置環境突發事件。利用好新修訂《環境保護法》的授權,全面加強對下級政府及有關部門環保職責履行情況的督查。
新修訂《環境保護法》的實施是一把雙刃劍,用得好會斬斷污染,用得不好就會傷及自身。要進一步增強依法開展環境保護的自覺性主動性,堅持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勇於負責,敢於擔當,敢於碰硬。環境執法是一項工作,也是一門藝術,要注意工作策略,加強學習、固本強基,不斷提高環境執法水平,做到善於執法,科學執法。

(五)

加大生態和農村環境保護力度。
印發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區管理規程和示範縣、市指標,啟動中國生態文明獎評選,堅持優中選優,切實發揮獎項的標桿和引領作用。推動我國加入《名古屋議定書》,啟動生物多樣性保護重大工程。抓緊編制《全國自然保護區發展規劃》,加強自然保護區監督管理。繼續深入實施“以獎促治”政策,以國家重要調水工程涉及地區、重要飲用水水源地周邊和革命老區為重點,推進新一輪農村環境連片整治。

(六)

抓好核與輻射安全監管。
加強運行核電廠和在役研究堆日常監管,做好在建核電廠建造許可證、首次裝料批准書等技術審評。全面推進核安全文化宣貫專項行動,做好核安全標準法規的制修訂工作,繼續開展核基地與核設施輻射環境現狀調查與評價,推動中低放廢物處置場建設,加快核設施退役項目治理,加大鈾礦冶和放射性物品運輸監管力度。開工建設核安全監管技術研發基地。

(七)

全面強化保障措施。
進一步加強機構和人才隊伍建設。推動按照環境要素合理配置職能、最佳化組織結構。推動完善國家環境監察體制,爭取儘快建立環境監察專員制度。認真做好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後續工作。調整充實部機關和部屬單位領導班子,重點選好配強主要負責人。探索完善幹部交流機制,穩妥推動幹部交流輪崗。
完善環境經濟政策。發布環境保護綜合名錄,繼續推進企業投保“綠色保險”。加強環境信用體系建設。配合做好環境保護稅立法,推動消費稅、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等稅制綠色化。
提升投資保障水平。安排好大氣污染防治、農村環境保護、湖泊生態保護、重金屬治理等專項資金,健全資金安排—監督檢查—績效評價聯動機制。
強化科技支撐。全面落實科技興環保戰略,啟動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專項試點,加快水專項成果套用步伐。研究編制《關於推進國家環境與健康工作指導意見》,開展氣候變化新形勢下環境管理戰略研究。
提高環境監測能力。完善環境質量監測網路,加強環境監測數據質量管理,不斷強化環境遙感監測,推進“天地一體化”進程。
廣泛開展宣傳教育。加強與媒體和公眾互動,及時回應熱點問題。藉助環境日等平台,深化面向社會的環保宣傳,開展生態文明基層行活動。
積極開展國際合作。籌辦好國合會2015年年會和主題邊會等重要活動。積極參與國際環境治理規則制定,穩步推進環境與貿易相關談判,不斷提升多邊、雙邊、區域環境合作水平。

(八)

深入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
全面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學習貫徹十八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和國務院三次廉政工作會議精神,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堅持從嚴抓班子、從嚴帶隊伍,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不斷加強反腐倡廉制度建設,將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要求切實傳導落實到每一個基層黨組織和領導班子。切實抓好權力運行監控機制的監督檢查,不斷加強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設,努力形成“守土有責、各負其責、履職盡責、失職追責”的完整責任鏈條。
進一步抓好教育實踐活動成果轉化。繼續抓好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貫徹落實,持之以恆糾正“四風”。建立健全作風建設長效機制,對各部門各單位整改落實、銷號管理情況加強監督檢查。
抓好中央巡視組問題反饋後的整改落實。把整改落實作為一項重要的政治任務,成立整改工作班子,制定整改方案,細化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時限。要嚴肅對待問題,認真對照檢查,深刻剖析根源,一個問題一個問題地整改落實。

(九)

全面推進“十三五”環保規劃編制。
要在做好“十二五”環保規劃終期第三方評估和終期考核的基礎上,精心組織編制“十三五”環保規劃。堅持遠近結合,謀劃好重大工程、重大項目和重大政策,突出實施差別化管理,定性調控與定量調控相結合,精細管理、精準發力,盡力而為、量力而行,努力提高規劃編制水平。同時,抓緊編制污染防治、總量控制、生態保護、核安全等專項規劃,形成完善的“十三五”環保規劃體系。各省(區、市)環保規劃是國家規劃的重要支撐。各地要認真做好本地區規劃編制工作,在目標指標和任務措施等方面與國家規劃做好銜接,確保國家規劃的各項要求落到實處。

(十)

全力抓好生態環境保護領域改革。
要堅持問題導向、理論導向和目標導向,進一步突出環境保護在生態文明建設中主陣地、主力軍作用。
一是做好生態文明體制和生態環保管理體制改革頂層設計。這兩項改革是巨觀性、根本性、長遠性的重大問題,對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意義重大。要舉全系統之力,抓緊完善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思路和生態環保管理體制改革頂層設計方案。
二是藉助立法推進改革。要善於借船出海,充分利用法律法規的制定或修訂深化生態環保改革。借鑑《環境保護法》修訂的成功經驗,加快大氣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核安全等方面法律法規制修訂步伐,推動解決環保工作中的突出問題。
三是積極推進重點改革任務。推進全國生態文明建設目標體系發布實施。加快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推動生態環境資產核算研究和環境審計。健全環境損害賠償與責任追究制度,進一步完善損害鑑定評估技術體系。繼續推進國家公園試點,研究完善國家公園管理體制。推動建立陸海統籌機制,積極推行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向社會購買監測服務,創新政府環保投資管理機制。
四是構建上下聯動工作格局。尊重和發揮地方首創精神,鼓勵地方積極開展生態環境保護改革試點。建立健全國家與地方溝通聯絡機制,形成上下聯動和有效銜接的良好局面。
五是強化對改革舉措的督促落實。強化督促評估,落實責任制和評估機制,確保各項改革舉措落地生效。
同志們,全面深化改革的大幕已經拉開,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號角已經吹響。讓我們緊密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周圍,攻堅克難,奮力拚搏,全面完成“十二五”目標任務,向黨中央、國務院、全國人民交出滿意答卷,為建設美麗中國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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