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檢監察工作常用法規實用全書(第六版)

紀檢監察工作常用法規實用全書(第六版)

《紀檢監察工作常用法規實用全書(第六版)》是2018年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紀檢監察工作常用法規實用全書》編寫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紀檢監察工作常用法規實用全書(第六版)
  • 作者:《紀檢監察工作常用法規實用全書》編寫組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8年4月1日
  • ISBN:9787519720728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當前,反腐敗鬥爭形勢依然嚴峻複雜,與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要求相比,我國的監察體制機制存在著明顯不適應問題,如監察範圍過窄等。《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的頒布,是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決策部署的重大舉措,是堅持黨內監督與國家監察有機統一,堅持走中國特色監察道路的創製之舉,實現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覆蓋,使依規治黨與依法治國、黨內監督與國家監察有機統一。
在工作中,必須認真學習掌握黨內法規、監察法規以及其他國家法律法規。為方便工作,我們組織編寫了這本《紀檢監察工作常用法規實用全書》。《紀檢監察工作常用法規實用全書》出版以來,受到了廣大讀者的歡迎和好評。此次再版,我們精選和增補了截止2018年4月新頒布的30多件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法規,其中包括黨的十九大修改通過的《中國共產黨章程》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黨務公開條例(試行)》、《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試行)》、《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管理辦法》、《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管理辦法》等重要規定,較為全面的反映了立法動態,便於工作中參考運用。
在編輯體例上,全書分為“常用紀律處分依據”“黨紀政紀核心規定”“紀檢監察工作程式”“常用法律解釋”四個部分。第*部分剃嬸巴“常用紀律處分依據”,收錄了《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常用的處分依據和《刑法》相關規定。第二部分“黨紀政紀核心規定”,根據修訂後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按照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民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六個方面,收錄了較常用的紀律、法律規定。考慮到有的方面的紀律涉及面廣,對其中的規定尚需進一步細化分類以便查找;有些單行規定涉及多個方面的紀律,不易分類等情況,本書在歸類時儘可能根據相關規定的主要內容進行歸納,僅供參考,不作為定性依據;同時兼顧本書原有分類方式和讀者使用習慣,保留了“收受禮品禮金”“經商辦企業”“公款旅遊”“出國出境”“責任追究”等類別,以便查找。第三部分“紀檢監察工作程式”,主要收錄了相關程式規定。第四部分“常用法律解釋”,主要收錄了相關立法解釋和司法解釋。

圖書目錄

第一部分常用紀律處分依據
1.黨 紀 法 規
中國共產黨章程
(中國共產黨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部分修改,2017年10月24日通過)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2016年1月1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關聯規定在目錄中以楷體縮進的形式予以區別。——編者注
(1997年10月1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
(1991年12月25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舉牛榜估二)
(2001年8月31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三)
(2001年12月29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四)
(2002年12月28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放悼刑法修正案(五)
(2005年2月28日)戰閥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六)
(2006年6月29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七)
(2009年2月28日)
中華提牛凳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
(2011年5月1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
(2015年11月1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
(2017年11月4日)
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
(2016年10月27日)
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
(2004年9月22日中發〔2004〕19號)
關於中央紀委辦理的案件在處分決定表述中如何貫徹《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二款有關規定的意見
(2004年11月10日)
2.政 紀 法 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2006年1月1日)
公務員範圍規定
(2006年4月9日)
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謎嫌恥
(2007年6月1日國務院令第495號)
國務院關於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獎懲暫行規定(廢止)
(1957年10月26日)
監察部關於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獎懲暫行規定中幾個問題的解答
(1958年6月12日〔1958〕國監控膺字第108號)
監察部對江西省監察廳《關於執行獎懲條例幾個具體問題的請示》的答覆(廢止)
(1989年10月16日監法復字〔1989〕7號)
監察部對背民奔山東省監察廳《關於案件處理中幾個問題的請示》的第三個問題的答覆(廢止)
(1990年7月19日監法復字〔1990〕10號)
監察部對貴州省監察廳《關於監察機關在執行行政紀律處分中有關問題的請示》的答覆(廢止)
(1990年8月14日監法復字〔1990〕13號)
內務部關於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獎懲暫行規定中若干問題的解答
(1964年4月22日〔64〕內人二字第143號)
勞動人事部關於《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獎懲暫行規定》中幾個問題的解答
(1982年10月29日勞人乾〔1982〕160號)
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職級獎懲暫行處理辦法(節錄)
(1987年10月30日勞人乾〔1987〕62號)
人事部關於懲戒工作有關問題的復函
(1990年8月3日人辦廳函〔1990〕21號)
人事部關於“行政降級處分”問題的復函
(1995年3月14日人核培函〔1995〕54號)
企業職工獎懲條例(廢止)
(1982年4月10日國發〔1982〕59號)
勞動人事部關於《企業職工獎懲條例》若干問題的解答意見(廢止)
(1983年1月24日勞人勞〔1983〕2號)
勞動部關於《企業職工獎懲條例》有關條款解釋的復函(廢止)
(1991年9月5日勞力字〔1991〕50號)
勞動部辦公廳關於《企業職工獎懲條例》有關問題的復函(廢止)
(1992年10月31日勞辦力字〔1992〕53號)
勞動部辦公廳關於企業職工獎懲程式問題的復函(廢止)
(1992年12月22日勞辦力字〔1992〕63號)
勞動部辦公廳關於確定職工開除處分時間問題的復函(廢止)
(1994年1月11日勞辦發〔1994〕13號)
監察部對江蘇省監察廳《關於對受降職或撤職處分的監察對象職級處理有關問題的請示》的答覆(廢止)
(1990年10月31日監法復字〔1990〕15號)
監察部關於對貴州省監察廳《關於企業幹部不服政紀處分有關問題的請示》的答覆(廢止)
(1991年7月3日監法復字〔1991〕7號)
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節錄)
(1995年8月4日勞部發〔1995〕309號)
監察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於企業中由行政機關任命的人員參照執行《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的通知
(2008年5月9日監發〔2008〕3號)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
(2012年9月1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監察部令第18號)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貫徹執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若干問題的意見
(2017年6月21日人社部規〔2017〕11號)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
(2014年7月1日國務院令第652號)
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
(2015年5月28日中辦發(2015)34號)
第二部分黨紀政紀核心規定
1.組 織 制 度
關於黨的地方各級代表大會若干具體問題的暫行規定
(1985年2月1日)
中國共產黨全國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代表大會代表任期制暫行條例
(2008年5月5日中發〔2008〕8號)
中國共產黨地方組織選舉工作條例
(1994年1月26日中發〔1994〕3號)
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暫行條例
(1990年6月27日中發〔1990〕8號)
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
(2015年12月25日中發〔2015〕39號)
中國共產黨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
(1999年2月13日中發〔1999〕5號)
中共中央紀委監察部派駐機構業務工作管理暫行辦法
(2004年4月1日中紀發〔2004〕10號)
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
(2015年6月11日)
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
(2017年7月1日修改)
中國共產黨黨務公開條例(試行)
(2017年12月20日)
中央紀委中組部關於黨員領導幹部述職述廉的暫行規定
(2005年12月19日中辦發〔2005〕30號)
中央紀委中組部關於對黨員領導幹部進行誡勉談話和函詢的暫行辦法
(2005年12月19日中辦發〔2005〕30號)
中共中央組織部關於組織人事部門對領導幹部進行提醒、函詢和誡勉的實施細則
(2015年6月28日中組發〔2015〕12號)
2.政 治 紀 律
關於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
(1980年2月29日)
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
(2016年10月27日)
中央紀委關於共產黨員和黨的組織參加動亂反革命暴亂活動黨紀處分的若干規定
(1989年7月20日中紀發〔1989〕4號)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反革命暴亂和政治動亂中犯罪案件具體套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意見
(1989年8月1日法(研)發〔1989〕19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集會遊行示威法
(1989年10月31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集會遊行示威法實施條例
(1992年5月12日批准2011年1月8日修訂)
中央紀委關於叛逃、出走的共產黨員黨籍、黨紀處理的暫行規定
(1990年7月18日中紀發〔1990〕4號)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做好宗教工作若干問題的通知
(1991年2月5日中發〔1991〕6號)
中共中央關於共產黨員不準修煉“法輪大法”的通知
(1999年7月19日中發〔1999〕13號)
宗教事務條例(節錄)
(2004年11月30日公布2017年6月14日修訂)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017年2月1日法釋〔2017〕3號)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辦理暴力恐怖和宗教極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
(2014年9月9日公通字〔2014〕34號)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嚴格執行黨和國家民族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節錄)
(2008年4月23日國辦發〔2008〕33號)
中央紀委辦公廳關於轉發《廣播電視播出機構中的共產黨員違反宣傳紀律黨紀處分暫行規定》的通知
(2002年7月15日中紀辦發〔2002〕6號)
中央紀委關於對妨礙違紀案件查處的黨組織和黨員黨紀處分的規定(試行)(廢止)
(1990年7月11日中紀發〔1990〕2號)
中央紀委法規室對《關於幾人商量後由一人署名舉報是否屬於非組織活動等問題的諮詢請示》的答覆
(2002年6月18日中紀法函〔2002〕15號)
3.組 織 紀 律
4.廉 潔 紀 律
5.收受禮品禮金
6.經商、兼職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五)
(2005年2月28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六)
(2006年6月29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七)
(2009年2月28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
(2011年5月1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
(2015年11月1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
(2017年11月4日)
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
(2016年10月27日)
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
(2004年9月22日中發〔2004〕19號)
關於中央紀委辦理的案件在處分決定表述中如何貫徹《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二款有關規定的意見
(2004年11月10日)
2.政 紀 法 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2006年1月1日)
公務員範圍規定
(2006年4月9日)
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
(2007年6月1日國務院令第495號)
國務院關於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獎懲暫行規定(廢止)
(1957年10月26日)
監察部關於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獎懲暫行規定中幾個問題的解答
(1958年6月12日〔1958〕國監控膺字第108號)
監察部對江西省監察廳《關於執行獎懲條例幾個具體問題的請示》的答覆(廢止)
(1989年10月16日監法復字〔1989〕7號)
監察部對山東省監察廳《關於案件處理中幾個問題的請示》的第三個問題的答覆(廢止)
(1990年7月19日監法復字〔1990〕10號)
監察部對貴州省監察廳《關於監察機關在執行行政紀律處分中有關問題的請示》的答覆(廢止)
(1990年8月14日監法復字〔1990〕13號)
內務部關於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獎懲暫行規定中若干問題的解答
(1964年4月22日〔64〕內人二字第143號)
勞動人事部關於《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獎懲暫行規定》中幾個問題的解答
(1982年10月29日勞人乾〔1982〕160號)
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職級獎懲暫行處理辦法(節錄)
(1987年10月30日勞人乾〔1987〕62號)
人事部關於懲戒工作有關問題的復函
(1990年8月3日人辦廳函〔1990〕21號)
人事部關於“行政降級處分”問題的復函
(1995年3月14日人核培函〔1995〕54號)
企業職工獎懲條例(廢止)
(1982年4月10日國發〔1982〕59號)
勞動人事部關於《企業職工獎懲條例》若干問題的解答意見(廢止)
(1983年1月24日勞人勞〔1983〕2號)
勞動部關於《企業職工獎懲條例》有關條款解釋的復函(廢止)
(1991年9月5日勞力字〔1991〕50號)
勞動部辦公廳關於《企業職工獎懲條例》有關問題的復函(廢止)
(1992年10月31日勞辦力字〔1992〕53號)
勞動部辦公廳關於企業職工獎懲程式問題的復函(廢止)
(1992年12月22日勞辦力字〔1992〕63號)
勞動部辦公廳關於確定職工開除處分時間問題的復函(廢止)
(1994年1月11日勞辦發〔1994〕13號)
監察部對江蘇省監察廳《關於對受降職或撤職處分的監察對象職級處理有關問題的請示》的答覆(廢止)
(1990年10月31日監法復字〔1990〕15號)
監察部關於對貴州省監察廳《關於企業幹部不服政紀處分有關問題的請示》的答覆(廢止)
(1991年7月3日監法復字〔1991〕7號)
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節錄)
(1995年8月4日勞部發〔1995〕309號)
監察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於企業中由行政機關任命的人員參照執行《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的通知
(2008年5月9日監發〔2008〕3號)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
(2012年9月1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監察部令第18號)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貫徹執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若干問題的意見
(2017年6月21日人社部規〔2017〕11號)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
(2014年7月1日國務院令第652號)
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
(2015年5月28日中辦發(2015)34號)
第二部分黨紀政紀核心規定
1.組 織 制 度
關於黨的地方各級代表大會若干具體問題的暫行規定
(1985年2月1日)
中國共產黨全國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代表大會代表任期制暫行條例
(2008年5月5日中發〔2008〕8號)
中國共產黨地方組織選舉工作條例
(1994年1月26日中發〔1994〕3號)
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暫行條例
(1990年6月27日中發〔1990〕8號)
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
(2015年12月25日中發〔2015〕39號)
中國共產黨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
(1999年2月13日中發〔1999〕5號)
中共中央紀委監察部派駐機構業務工作管理暫行辦法
(2004年4月1日中紀發〔2004〕10號)
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
(2015年6月11日)
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
(2017年7月1日修改)
中國共產黨黨務公開條例(試行)
(2017年12月20日)
中央紀委中組部關於黨員領導幹部述職述廉的暫行規定
(2005年12月19日中辦發〔2005〕30號)
中央紀委中組部關於對黨員領導幹部進行誡勉談話和函詢的暫行辦法
(2005年12月19日中辦發〔2005〕30號)
中共中央組織部關於組織人事部門對領導幹部進行提醒、函詢和誡勉的實施細則
(2015年6月28日中組發〔2015〕12號)
2.政 治 紀 律
關於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
(1980年2月29日)
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
(2016年10月27日)
中央紀委關於共產黨員和黨的組織參加動亂反革命暴亂活動黨紀處分的若干規定
(1989年7月20日中紀發〔1989〕4號)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反革命暴亂和政治動亂中犯罪案件具體套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意見
(1989年8月1日法(研)發〔1989〕19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集會遊行示威法
(1989年10月31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集會遊行示威法實施條例
(1992年5月12日批准2011年1月8日修訂)
中央紀委關於叛逃、出走的共產黨員黨籍、黨紀處理的暫行規定
(1990年7月18日中紀發〔1990〕4號)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做好宗教工作若干問題的通知
(1991年2月5日中發〔1991〕6號)
中共中央關於共產黨員不準修煉“法輪大法”的通知
(1999年7月19日中發〔1999〕13號)
宗教事務條例(節錄)
(2004年11月30日公布2017年6月14日修訂)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017年2月1日法釋〔2017〕3號)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辦理暴力恐怖和宗教極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
(2014年9月9日公通字〔2014〕34號)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嚴格執行黨和國家民族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節錄)
(2008年4月23日國辦發〔2008〕33號)
中央紀委辦公廳關於轉發《廣播電視播出機構中的共產黨員違反宣傳紀律黨紀處分暫行規定》的通知
(2002年7月15日中紀辦發〔2002〕6號)
中央紀委關於對妨礙違紀案件查處的黨組織和黨員黨紀處分的規定(試行)(廢止)
(1990年7月11日中紀發〔1990〕2號)
中央紀委法規室對《關於幾人商量後由一人署名舉報是否屬於非組織活動等問題的諮詢請示》的答覆
(2002年6月18日中紀法函〔2002〕15號)
3.組 織 紀 律
4.廉 潔 紀 律
5.收受禮品禮金
6.經商、兼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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