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胡錦濤同志在十七屆中央紀委第五次全會上重要講話精神,大力推進反腐倡廉制度建設,充分發揮制度在懲治和預防腐敗中的重要作用,根據中國地震局黨組《關於加強反腐倡廉制度建設的意見》(中震黨發〔2010〕57號)檔案精神,結合我中心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地震局第二監測中心反腐倡廉制度建設活動實施方案
- 地址:北京
- 性質:政府組織
- 屬性:非盈利
指導思想與總體目標,工作原則與重點任務,工作原則,重點任務,實施步驟與具體要求,實施步驟,具體要求,
指導思想與總體目標
以胡錦濤同志在十七屆中央紀委第五次全會上重要講話精神為指導,認真貫徹《中國地震局黨組關於貫徹落實〈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的具體意見》和《中國地震局黨組關於貫徹落實〈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08-2012年工作規劃〉的實施辦法》,按照全國地震局長會暨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會議和中國地震局2010年紀檢監察審計工作會議的部署和要求,以制約和監督權力為核心,以提高制度執行力為抓手,以改革創新的思路,聯繫實際,突出重點,整體規劃,全面推進,經過兩年左右的努力,建成切合中心實際的內容科學、程式嚴密、配套完備、行之有效的反腐倡廉制度體系,使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取得新的明顯成效,為防震減災事業又好又快發展提供堅強政治保障。
工作原則與重點任務
工作原則
1、全面規劃,突出重點。認真總結中心近年來反腐倡廉建設的工作經驗,把握規律和特點,以健全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機制,完善民主決策程式、人財物管理、黨務政務事務公開等關鍵環節和重點領域的制度建設為重點,著力於全面推進教育、監督、預防、懲治等方面制度建設,
2、系統配套,有效管用。按照統籌規劃、系統配套的要求,著重解決制度缺位、越位和錯位,以及各制度之間不協調、不配套等方面的問題,使之協調統一、相互配合、互為補充;注重製度建設的針對性、系統性和可操作性,完善落實制度工作機制和保障性措施,明確責任,強化責任追究力度。
3、適度超前,公開透明。反腐倡廉制度體系建設,要與現行法規制度、中國地震局的相關制度相銜接,以改革創新的思路,結合實際,積極探索關口前移、預防在先的相關制度。通過多種形式,吸引幹部職工參與制度建設,聽取意見、反映需要,體現公開,夯實制度落實的民眾基礎。
重點任務
按照中國地震局的要求,結合實際,我中心反腐倡廉制度體系建設,重點抓好以下四個方面的規章制度建設:
1、建立健全反腐倡廉教育制度
建立完善《黨委理論中心學習組制度》,黨委領導班子成員定期講廉政黨課、處以上領導幹部教育培訓等制度,以《廉政準則》為重點,增強處以上領導幹部廉潔從政、廉潔從業意識。建立完善黨員定期培訓、黨性定期分析等制度,把黨性黨風黨紀教育作為主要內容,堅定黨員的理想信念,增強廉潔自律意識。建立完善幹部職工崗位培訓教育等制度,開展遵紀守法、愛崗敬業、廉政勤政和先進典型示範教育,繼續培育和弘揚西部鐵軍精神。
2、建立健全反腐倡廉監督制度
圍繞完善民主決策程式、人財物管理、黨務政務事務公開等關鍵環節,建立健全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制度。
建立健全科學民主決策制度。認真落實民主集中制有關規定,修訂完善《黨委議事規則》,推進重大事項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和規範化;制定《加強科學民主決策的規定》;制定完善重大決策報告制度、決策失誤糾錯改正和責任追究制度。
完善對中心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各部門負責人的監督制度。完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民主生活會、述職述廉、人事與紀檢部門提拔幹部溝通情況等制度。健全對中心重大決策部署執行情況定期檢查和專項監督制度。完善處級以上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和專項審計工作制度。
健全乾部人事工作制度。健全完善幹部選拔任用、調配、招錄、職稱評聘等關鍵環節制度。制定或修訂《處級以上領導幹部考核評價辦法》、《處級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辦法》。制定處級幹部和各部門工作人員綜合考核評價、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幹部選拔任用工作離任檢查等制度。制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管理暫行辦法》、《事業單位崗位管理實施辦法》,規範事業單位崗位設定和管理工作程式,規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制定《處級以上領導幹部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實施辦法,完善個人收入申報制度、述職述廉制度、廉政談話制度,認真落實函詢、質詢等規定。
建立和完善財務管理制度。制定或修訂《經費審批支付管理辦法》、《技術裝備與器材管理實施細則》、《招待費開支規定》、《差旅費管理辦法》、《技術服務項目財務管理辦法》。加強對財務重要決策事項和執行情況監督力度,推行預算公開、重大投資項目公示制,建立健全政府採購、重大項目聯席會議、重大項目監督、招投標、大額資金審批、績效考核、結轉和結餘資金管理、財務稽查等財務運行管理制度。制定基建廉政制度,推行基建廉政責任制和承諾制,完善工程建設領域專項治理和"小金庫"專項治理配套制度。
制定和完善黨務政務事務公開制度,建立中心信息公開工作機制,完善重大事項民主測評、重大決策徵求意見、黨務政務事務公開實施細則、黨內情況通報制度、黨員定期評議領導班子成員制度以及職工代表提案工作辦法等職工代會制度。
3、建立健全反腐倡廉預防制度
結合實際,採取措施,排查風險,著力解決中心存在的突出問題,構築預防制度防線。
建立健全經營性實體管理制度。制定中心經營性資產管理指導意見及措施,按照中國地震局的統一部署和要求,建立健全經營性資產管理、財務運營、收入分配等管理制度,規範內部管理,防範風險,保障國有資產安全。
完善科研項目管理制度。依據中國地震局有關規定,修訂完善科研項目管理辦法和相關配套制度。強化項目經費管理,加強資金監管,杜絕違規使用經費的情況發生。加強科研誠信建設,完善科研誠信制度,加強科研誠信教育與科學道德素養的培育,不斷提升中心的科研實力。
建立《因公出境管理制度》。完善出國(境)計畫報批制度,強化管理,嚴肅外事紀律。
逐步建立預防腐敗信息系統。建立《審計與財務聯網暫行辦法》,通過審計與財務聯網,對財務運行過程、大額資金流向的監控。運用審計、民主生活會、責任制考核、述職述廉、案件查辦等結果,結合領導幹部選拔任用聯席會議、審計聯席會議等信息資源,形成預防腐敗信息系統,紀律有效防控機制。
建立處以上領導幹部廉政檔案管理使用制度。
4、建立健全反腐倡廉懲治制度
在中心建立和完善提醒、批評教育、問責、組織處理、黨紀政紀處分相結合的反腐倡廉懲治制度。
建立健全處級以上領導幹部任職談話、離任談話、廉政談話、誡勉談話制度,明確內容、程式,提高質量相關。
建立處以上領導幹部問責、幹部選拔任用責任追究、《中心工作人員違反制度懲戒暫行辦法》,強化責任追究。
認真貫徹落實黨的紀律處分條列、《廉政準則》和中紀委、中國地震局有關保障制度執行及違反制度懲戒性規定等,制定處以上領導幹部違反廉潔自律規定處理暫行辦法,
修訂完善《黨風廉政責任制實施辦法》,加大對執行制度不力和違紀違規行為的懲治力度。
實施步驟與具體要求
實施步驟
反腐倡廉制度建設活動分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動員部署階段(2010年6月至7月)
通過領導班子會、黨委中心組學習會、中層幹部會等途徑以及宣傳專欄、辦公樓一樓大廳電子大螢幕等多種形式,認真學習宣傳黨的十七大、中紀委五次全會和全國地震局長會暨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會議精神,認真學習宣傳中國地震局黨組《關於開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設的意見》及中國地震局2010年紀檢監察審計工作會議精神,使幹部職工充分認識推進反腐倡廉制度建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確活動的指導思想、目標要求、基本原則、主要內容、工作重點、總體安排和實施步驟,形成參與的人多、關心的人多的局面,營造良好的反腐倡廉制度建設氛圍。
成立組織機構,制定實施方案,明確責任分工。
第二階段:建立健全制度階段(2010年7月至2011年3月)
按照"廢、改、立"的要求,在前段時間工作的基礎上,對中心現有的制度再進行一次全面的審查和清理。
1、評估清理現有制度。對不符合現行法律法規與政策要求的、不切合實際情況的、不能有效發揮作用的、不適應防震減災事業發展的制度應予廢止;對不夠嚴密和完善、缺乏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的制度應予修訂;對執行效果好、能夠發揮作用、民眾認可的制度予以保留。
2、修訂完善制度。通過調查研究,找準我中心在反腐倡廉制度建設方面的空白,以及存在腐敗隱患的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作為制度建設的切入點和著力點,抓好制度的修訂和建立工作。
3、保障制度落實。建立落實制度的保障機制,明確各項制度責任部門,抓好制度的落實,增強制度的執行力。深入開展宣傳教育,使幹部職工領會制度、熟知制度,不斷增強制度意識,牢固樹立嚴格按制度辦事的觀念,養成自覺執行制度的習慣,把制度轉化為黨員、幹部的行為準則。
第三階段:總結驗收階段(2011年4月至6月底)
1、督促檢查。中心紀檢監察審計處要對各部門反腐倡廉制度建設和落實情況認真進行監督檢查,並將及時向領導小組進行匯報。
2、工作總結。按照中心的統一部署,各部門認真總結反腐倡廉制度建設活動開展情況及取得成效,報領導小組審查。在此基礎上,中心紀委對整個活動開展情況進行全面總結,連同制度彙編於2011年10月30日前一併報中國地震局監察司。
3、檢查驗收。在開展內部自查總結的基礎上,中心反腐倡廉制度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責成有關部門,要認真匯總活動的全部資料,做好有關準備,並接受中國地震局組織的檢查驗收。
各部門活動開展情況、工作總結及驗收結果作為廉政建設的一項主要內容歸入部門廉政檔案。
具體要求
1、加強領導,確保責任落實
加強對活動的領導,成立中國地震局第二監測中心反腐倡廉制度建設活動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明確組成人員及主要職責;召開從中心到各部門不同層面的動員會,進行思想發動,統一思想認識,形成黨委統一領導、紀委組織協調、部門分工負責的工作機制,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各黨支部、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把反腐倡廉制度建設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要有專人負責,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支部書記、部門主要負責人要率先垂範,既要抓好制度的"廢、改、立",又要帶頭學習制度、嚴格執行制度、自覺維護制度,切實把制度宣傳好、貫徹好、落實好,形成人人熟知制度、維護制度、執行制度的良好局面。
2、結合實際,確保制度質量
要準確把握我中心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新任務、新規律和行業特點,緊緊抓住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機制這個重點,著力解決突出問題,完善相關制度。在制度制定過程中,要明確制度執行的責任主體,增強制度的針對性、可操作性,確保制度質量和實效。
3、督促檢查,確保監督到位
根據中國地震局的要求,中心每年對1至2項反腐倡廉執行情況進行動態跟蹤、調查研究與分析,發現問題及時解決。紀檢監察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會同有關部門切實加強對反腐倡廉制度建設和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發現、解決制度建設和執行中的問題。
4、採取措施,確保制度執行
中心全體幹部職工特別是領導幹部要牢固樹立自覺和帶頭執行反腐倡廉制度的意識,把遵守和執行制度作為行為準則,認真履行法規制度規定的職責和義務,嚴格執行法規制度的各項要求,提高執行制度的能力和水平;要堅持原則,敢抓敢管,切實增強維護制度的能力,堅決同一切違反制度的現象作鬥爭,維護制度的嚴肅性和權威性。要建立健全制度執行問責機制,把反腐倡廉制度建設和執行情況納入年度懲防體系建設、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範圍,把領導幹部落實制度情況作為述廉述職的重要內容,把執行制度情況與領導幹部問責有機結合,嚴格追究制度執行不力的責任。要根據中央紀委、中國地震局有關保障制度執行的程式性規定和違反制度的懲戒性規定,研究制定中心的具體實施辦法,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嚴格執行制度的依法依紀給予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