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園區安全風險排查治理導則

《化工園區安全風險排查治理導則》是應急管理部修訂印發的導則,於2023年11月發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化工園區安全風險排查治理導則
  • 頒布時間:2023年11月
  • 發布單位:應急管理部
導則發布,內容解讀,

導則發布

2023年11月,《化工園區安全風險排查治理導則》發布。

內容解讀

《導則》修訂注重與現有政策標準銜接,聚焦重大安全風險防控,嚴守安全發展底線,對化工園區定義、安全風險評估與動態調整機制、化工園區安全風險排查細則進一步予以明確。
《導則》明確,各地區要堅持科學規劃、合理布局,規範化工園區選址,明確區域和周邊安全控制範圍,加強化工園區整體性安全風險評估,避免多米諾效應。要堅持嚴格準入、規範管理,制定落實“禁限控”目錄,強化危險化學品生產建設項目入園源頭安全管控,嚴密防控化工產業轉移安全風險。
《導則》要求,化工園區和省級層面要定期開展安全風險等級評估,從園區認定、選址及規劃、園區內布局、項目準入和退出、配套功能設施、安全生產與應急一體化管理等方面,系統開展安全風險排查治理,實施“一園一策”整治,夯實安全保障基礎,全面提升化工園區本質安全水平。
《導則》強調,對發生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專業監管人員配備不達標等情形,直接判定為高安全風險;對高和較高安全風險等級化工園區,整改期間停止新、改、擴建危險化學品生產建設項目;經整改覆核仍達不到一般或較低安全風險等級的,實行動態調整,推動化工園區持續整治提升,逐步實現集中布局、集群發展、降低安全風險的總體目標,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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