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銀市化工園區綜合整治提升工作方案

《白銀市化工園區綜合整治提升工作方案》已經白銀市政府第15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白銀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8月3日印發.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白銀市化工園區綜合整治提升工作方案
  • 頒布時間:2022年8月3日
  • 發布單位:白銀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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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規範對全市化工園區的管理,提高園區承載能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強化底線思維,守牢安全生產紅線,始終繃緊安全弦、織密責任網,全面落實政府屬地管理責任、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職能部門監管責任、園區管理機構直接管理責任,對標對表《化工園區建設標準和認定管理辦法(試行)》《甘肅省化工園區建設標準和認定管理辦法(試行)》,按照《關於全面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全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畫》《化工園區安全風險排查治理導則(試行)》等檔案要求,全面排查化工園區安全環保隱患和短板弱項,徹底整改相關問題,切實提高園區承載能力。
二、整治範圍
(一)已認定的化工園區(白銀高新區銀南化工集中區、銀東化工集中區,白銀西區經濟開發區生物醫藥園化工集中區);
(二)歷史原因形成的化工產業集中區域。
三、重點任務
(一)加快園區評估認定發現問題整改。各化工園區要對評估認定整改要求落實情況進行“回頭看”,對未整改到位的問題和對照新標準、新要求存在的短板弱項要建立問題清單,明確責任單位和包抓領導,靠實工作責任,加快整改進度,逐項抓好整改落實。銀西生物醫藥園要加快整改進度,確保園區安全風險等級在2022年底前達到一般安全風險(C級)或較低安全風險等級(D級)。(責任單位:白銀區政府、白銀高新區管委會;督導單位:市工信局、市自然資源局、市應急管理局、市生態環境局)
(二)開展園區安全環保問題排查整治。落實園區管理機構的安全責任,圍繞園區及園區企業安全環保設施不完善、安全制度不健全、風險管控措施不落實等突出隱患開展全面排查,逐項梳理分析,列出問題清單,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落實。(責任單位:白銀區政府、白銀高新區管委會;督導單位:市應急管理局、市生態環境局)
(三)開展危險化學品“禁限控”項目核查。化工園區管理機構要根據產業政策、區域特點、地方實際制定修改完善危險化學品“禁限控”目錄,嚴格審批擬建項目前期手續,嚴把準入關。嚴格控制有毒氣體、爆炸性等高風險化學品項目,嚴禁新建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限制類、淘汰類項目,嚴禁已淘汰落後產能異地落戶、辦廠入園、風險轉嫁。(責任單位:白銀區政府、白銀高新區管委會;督導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工信局)
(四)加快園區基礎設施建設。加快危險化學品車輛專用停車場、特勤消防站等關鍵設施建設,對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進行實時監控,落實專用路線和限時限速行駛等措施。完善封閉化設施,實行封閉化管理,建立完善門禁系統和視頻監控系統,對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學品和危險廢物等物料、人員、車輛進出實施全過程監管。(責任單位:白銀區政府、白銀高新區管委會;督導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應急管理局、市住建局)
(五)嚴格落實新建項目試生產相關規定。嚴格按照《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原國家安監總局令第45號)和環保有關規定規定,試生產前,研究提出建設項目試生產(使用)可能出現的安全問題及對策,制定周密的試生產(使用)方案。建設項目投產前必須依法申領排污許可證,合法排放污染物。建設項目試生產期限不少於30日,不超過1年。未組織有關專家對試生產(使用)方案進行審查、對試生產(使用)條件進行檢查確認的不得試生產。(白銀區政府、白銀高新區管委會、市應急管理局、市生態環境局依據職責分工負責)
(六)組織開展化工園區評估認定。依據《甘肅省化工園區建設標準和認定管理辦法(試行)》,由市工信局牽頭組織,聘請第三方機構加強指導,會同市應急管理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自然資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等部門,對全市化工園區現狀條件和申請認定資料進行審核,推薦符合要求的化工園區申報省級評估認定。(市工信局牽頭,白銀區政府、白銀高新區管委會、市應急管理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自然資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依據職責分工負責)
(七)組織開展化工重點監控點認定。全面摸排化工產業集中區域及園區外企業現狀,建立工作檯賬,鼓勵引導企業搬遷入園。嚴格落實化工項目進化工園區的規定,嚴禁在化工園區外新建化工項目。依據《甘肅省化工重點監控點認定標準》,制定《白銀市化工重點監控點認定實施細則》,對全市化工重點監控點進行認定。被認定為化工重點監控點的企業,在項目審批、建設和管理方面參照化工園區執行。(各縣區政府、白銀高新區管委會、市工信局、市應急管理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自然資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依據職責分工負責)
四、實施步驟
(一)園區自查階段(6月—7月)。各化工園區要制定具體實施方案,開展全面自查,形成自查報告,於7月28日前報市工信局。
(二)專項檢查階段(8月上旬)。市政府組織發改、工信、應急、生態環保、交通、住建、自然資源等部門,組成督察組對化工園區自查整改情況進行專項檢查。
(三)整改提高階段(8月中旬—11月底)。各化工園區針對存在的問題制定整改措施、明確整改時限,全面完成整改,提升化工園區本質安全水平。
(四)評估覆核階段(12月)。結合全省化工園區覆核認定工作,聘請有資質專業機構對全市化工園區進行指導、預評估,爭取通過省級覆核認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工信局會同發改、應急等部門單位,統籌做好化工園區整治提升、評估認定工作,抓好專項整治行動的安排部署、情況調度和督導落實,加強對專項整治情況的分析研判,及時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
(二)落實安全責任。全面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政府屬地管理責任、職能部門監管責任、園區管理機構直接管理責任,按照國務院安委會15條、省委省政府35條、市委市政府43條措施和市安委辦《關於調整市安委會組成人員和進一步明確成員單位工作職責的通知》要求,履職盡責,做好化工園區整治提升工作。
(三)注重統籌協調。各部門單位要加強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推動整治提升工作取得實效。市發展改革委、市工信局依據職責負責化工園區產業規劃、入園項目核准或備案、化工園區產業轉型升級和高質量發展工作,市生態環境局負責指導園區環境保護監管、環境應急管理工作,市交通運輸局依職責負責指導化工園區對外危險貨物運輸風險論證工作,市應急管理局負責化工園區內相關企業安全生產監管和安全應急(含消防)管理工作,市自然資源局、市住建局等其他部門按照職能負責相關工作,化工園區管理機府負責統籌管理化工園區各項工作。
(四)強化督導檢查。堅持“四不兩直”工作方法,對化工園區整治提升開展情況進行持續督導檢查。圍繞化工園區整改要求落實情況、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整治情況、化工園區及化工監控點評估認定開展情況,加大督促檢查力度,確保各項目標任務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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