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和包頭市關於新型工業化發展戰 略和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青山區工業和信息化發展規劃,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最佳化升級。
(二)監測分析全區工業經濟運行態勢,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落實工業運行中的煤電油氣相關作。
(三)貫徹落實包頭市提出的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按規定許可權審核報送屬於國務院、自治區和包頭市投資主管部門核准的項目,備案青山區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指導重點產業、重點企業的運行和協調,負責全區工業重點項目的跟蹤監控和服務工作。協調推進工業園區相關工作。
(四)根據青山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和產業發展政策,提出傳統產業技術改造相關政策和產業結構調整建議。擬訂工業和信息化年度發展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工業領域的行業管理。依法履行青山區鹽業主管機構的行業管理職責。負責全區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按照“管行業管安全、管業務管安全、管生產管安全”及屬地管理原則落實本單位安全生產和消防管理責任。負責監測青山區煤炭企業經營情況。協調配合開展電力設施保護和電力行政執法,維護電力市場秩序。
(五)指導工業綠色發展。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和包頭市工 業能源節約、資源綜合利用、自願型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及規劃。組織實施工業綠色發展重大示範項目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工作。負責工業節能監察工作。
(六)負責工業和信息技術服務業創新體系建設,推動技術創新和產學研用相結合。參與有關國家、自治區、包頭市工業和信息 化產業科技重大專項,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指導工業行業的質量管理和品牌培育。
(七)組織協調振興裝備製造業工作,組織擬訂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依託國家和自治區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推進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推動新興產業發展。
(八)推進全區信息化工作。推動重要信息資源開發利用、開放共享工作。研究制定青山區大數據產業的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推動大數據產業發展。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發展。推進工業網際網路、軟體業、信息服務業發展。負責工業控制系統網路與信息安全。協調推進通訊網路和信息網路基礎設施建設,指導協調通信基礎設施、信息網路資源共建共享。負責電子政務外網建設、運行、管理。
(九)負責中小企業及民營經濟發展的巨觀指導。協調民營經濟發展重大問題並統籌銜接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落實促進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和措施。
(十)指導、推動工業和信息化對外合作交流與招商引資。負責指導、組織全區工業和信息化企業間開展產業協作配套工作。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承接產業轉移工作。
(十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軍民融合發展的方針政策和自治區黨委、包頭市委和青山區委的相關要求,負責擬訂青山區軍民融合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開展軍民融合相關重點課題和實踐問題研究,提出軍民融合發展建議。
(十二)建立健全青山區軍民融合綜合服務體系。匯總分析軍民融合科技信息與需求,搭建軍民融合科技項目攻關、軍民科技協同創新與成果轉化服務平台,推動軍民融合技術、產品實現實質轉化。負責協調企地雙方溝通聯絡,建立雙方工作定期溝通聯動機制。協調推進包頭市軍民融合發展重大項目(專項工程)和重要事項。
(十三)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包頭市有關國防科技工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配合包頭市軍民融合辦公室做好包頭市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單位的安全、保密、保衛工作。
(十四)牽頭擬訂青山區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以及科技發展、引進國外智力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科技人才計畫,推動科技創新創業人才隊伍建設,開展國際國內科技合作 與科技人才交流工作,推動引進外國專家、團隊,建立重點外國專家聯繫服務機制。
(十五)統籌推進青山區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健全技術創新激勵機制。最佳化科研體系建設,推動科研機構和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建設。承擔推進科技軍民融合發展相關工作。
(十六)編制青山區科技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全區重點領域技術發展前瞻性研究,統籌關鍵共性技術研發和創新,牽頭組織重大技術攻關和成果套用示範。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最佳化配置科技資源的政策建議,推動多元化科技投入體系建設。組織開展重大基礎研究和套用基礎研究,組織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建設,推動科研條件保障建設和科技資源開放共享。
(十七)牽頭全區技術轉移體系建設,開展科技成果管理、轉移轉化和促進產學研結合的相關工作。指導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做好科技促進農牧業農村牧區和社會發展相關工作。擬訂科學普及和科學傳播規劃。
(十八)指導區域創新發展、科技資源合理布局和協同創新能力建設,推動科技創新平台、載體及園區建設。組織實施青山區創新調查和科技報告制度,開展全區科技保密和技術契約認定登記工作。
(十九)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有關職責分工。與中共青山區委員會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有關職責分工。青山區工信和科技局負責工業控制系統網路與信息安全,推進全區信息化工作。中共青山區委員會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負責統籌開展全區網路安全工作,協調信息化工作。
內設機構
設立6個內設機構分別為辦公室、經濟運行股、經濟綜合股、投資規劃和民營經濟股、科技服務股、信息產業股。設4個事業單位分別為:青山區軍民融合發展服務中心、青山區企業發展服務中心、青山區節能監察中心、青山區科技創新服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