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頭市青山區應急管理局

包頭市青山區應急管理局

包頭市青山區應急管理局是包頭市青山區機構改革設定的新部門,為包頭市青山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包頭市青山區應急管理局
  • 辦公地址:包頭市青山區建設路189號青山區黨政大樓9樓
  • 所屬單位:包頭市青山區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包頭市青山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直屬單位,

主要職責

組織編制青山區應急總體預案和規劃,指導各部門應對突發事件工作,推動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和預案演練;統籌應急力量建設和物資儲備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組織災害救助體系建設,指導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應急救援,承擔青山區應對災害指揮部工作;指導火災、水旱災害、地質災害等防治;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等。負責全區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各部門、各單位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工作,有關工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職責: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機關文秘、會務、機要、檔案、安全保密、信訪、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隊伍建設和退休等工作;負責機關財務、經費、資產管理、內部審計等工作;負責各類電子信息平台的維護工作;依法管理行政執法罰沒款項和物品;承擔上級和本級劃撥救災款項、救災物資管理、分配和監督使用工作;負責安排應急值守、政務值班等工作;承擔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新聞宣傳、輿情應對、文化建設等工作;開展公眾安全及應急知識普及工作;承擔報紙、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各類媒介的信息採集、編制、發布工作;負責政務信息公開等工作;負責全區安全生產專家的管理工作;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災害防治保障股
    職責: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消防法規和技術標準,組織擬訂地方性消防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指導全區城鎮、農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規劃編制並推進落實;落實國家、自治區、包頭市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擬訂青山區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發布青山區預警和災情信息;擬訂應急物資儲備規劃和需求計畫;組織建立全區應急物資共用共享和協調機制;組織協調重要應急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承擔應對重大災害指揮部的應急救援現場協調保障工作;建立青山區重大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和評估論證機制;組織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與減災能力調查評估;協調指導地質災害防治相關工作;協調指導重要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實施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工作。組織指導全區災情核查上報、損失評估、救災捐贈等災害救助工作;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受災民眾、因災毀損房屋恢復重建補助和受災民眾生活救助;根據授權,負責在全區範圍內組織開展緊急徵用和合理補償工作。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應急救援調查股
    職責:承擔區森林草原防火指揮部、區防汛抗旱指揮部、抗震救災指揮部、青山區應對重大災害指揮部、減災委員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導全區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工作;組織協調地震應急救援工作;組織重大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組織協調全區水旱災害應急救援工作;協調全區救援力量,並根據需要向國家、自治區、包頭市申請增援工作;銜接消防、森林草原防火隊伍、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擬定青山區應急救援隊伍管理保障辦法並組織實施;統籌青山區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組織編制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並負責各類應急預案銜接協調與演練;承擔區級應急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指導各街鎮、部門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依法承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情況;組織開展全區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負責全區應急管理和生產安全事故統計分析工作。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四)安全生產基礎股
    職責:負責非煤礦山(含地質勘探)、石油(煉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等行業安全生產基礎工作,依法監督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程和技術標準情況,指導監督相關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等工作;負責管理範圍內的安全生產救援協調工作。依法依規指導協調和監督有專門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的行業和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擬訂全區安全生產控制考核指標,承擔並指導監督全區安全生產考核工作;負責全區安全生產綜合督查、巡查、綜合性大檢查及重要事項督辦等工作;指導全區安全生產格線化管理工作。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五)危險化學品監管股
    職責:負責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程和技術標準情況;承擔全區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負責全區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指導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安全生產方面行政審批事項的審核、審批以及相關協調工作,制定行政審批事項的辦理流程;負責行政審批政策諮詢、業務查詢和信息發布工作;負責管理範圍內的安全生產救援協調工作;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六)政策法規巡查股
    職責:指導全區應急管理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工作;負責應急管理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指導應急救援隊伍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社會動員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管理範圍內特種作業人員和工礦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培訓工作;承擔全區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相關政策研究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和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推進依法行政綜合工作;負責行政執法工作的監督、指導和協調;承擔組織指導安全生產執法計畫編制、執法隊伍建設和執法規範化建設工作;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直屬單位

    (一)安全生產綜合行政執法大隊
    職責:受區應急管理局的委託,從事安全生產日常工作的監察,參與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監察活動,參與安全生產事故及違章、違法案件的調查;為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提供技術服務;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應急救援指揮中心
    職責:負責規劃全區安全生產及自然災害應急救援體系建設,指導、協調區屬有關部門應急救援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全區有關應急救援力量和設備設施開展安全生產及自然災害的應急救援;組織、指導全區安全生產及自然災害應急救援培訓、演練工作;宣傳貫徹應急及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提高公眾應急處置能力和安全生產法律意識。;開展重點企業線上執法抽查監督工作;依託遠程線上視頻,提供現場安全檢查、應急處置等專家線上技術指導;負責安全生產應及自然災害急救援科技創新、成果推廣工作;負責政府投資形成的應急救援設備的監督管理;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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