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制定依據
1.2.1法律、行政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自然災害救助條例》、《國家地震應急預案》等。
1.2.2地方性法律、規章
根據《湖北省地震應急預案》和《武漢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青山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章,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是青山區人民政府應對地震災害的專項應急預案,適用於發生在本區境內的地震災害事件、造成嚴重影響的周邊地區波及本區的地震災害事件及地震謠傳事件的應對工作。
1.4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力減損失。把確保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保障受災民眾基本生活,最大程度減少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
(2)居安思危,預防為主。增強憂患意識,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相結合,堅持常態減災和非常態救災相統一,全面做好地震應急的各項準備工作。
(3)統一指揮,分工明確。在抗震救災指揮部的領導下,建立統一指揮、分工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為主的應急工作機制,實行領導、部門責任制。
(4)快速反應,通力合作。建立廣泛的社會動員機制,加強部門之間、區域之間的協同聯動,形成政府與社會組織應急救援合力,推進應急資源整合和信息共享,提高快速反應和高效處置能力。
1.5青山區(化工區)概況
青山區(化工區)是武漢市中心城區之一,地處長江中游南岸,西起羅家港,經和平大道、友誼大道與武昌區相連;隔江與新洲區陽邏街相對;南與洪山區和平街、東湖高新花山街接壤,傍東湖風景名勝區;北沿長江,面對天興洲,隔江與江岸區諶家磯街相望。
1.5.1企業
青山區(化工區)是華中地區工業重鎮,“國家環保產業基地核心區”,武漢鋼鐵有限公司、武鋼集團有限公司、中國第一冶金建設公司、中韓石化武漢有限公司、中冶南方工程技術有限公司、中鋼集團武漢安全環保研究院、中國華電集團青山熱電廠、中國長江航運集團青山船廠等一批國家大型企事業單位雄踞青山,形成了冶金、化工、環保、電力、機械、船舶、建築、建材八大支柱產業。全地區稅收過億元、過千萬元的企業分別達7家和16家。
武漢市青山區(化工區)入庫高新技術後備企業31家,申報高新技術企業54家,新認定高新技術企業24家,全區擁有國家高新技術企業110家,高新技術產業產值1680億元。全區新認定省級以上研發平台7個,總數達56個。其中,國家級平台10個,省級平台34個,市級平台12個。全區建有院士工作站6個。青山區(化工區)孵化器共15個,其中,國家級3個,省級7個。至2019年,青山區(化工區)完成生產總值863.14億元,比上年增長6.3%,其中,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比上年增長0.7%。
1.5.2交通
青山區(化工區)位處武漢市中環與外環交通環線圈內,連線京(北京)珠(珠海)、滬(上海)蓉(成都)高速幹線,擁有武東鐵路編組站和長江黃金水道多個貨運碼頭,水運可直達日本、韓國、東南亞和歐美各地,形成了水、陸、空立體交通體系。
轄區內水、電、氣設施完備,通訊便捷,文化、教育、衛生等設施配套齊全,以陽邏長江大橋、天興洲長江大橋、羅家港長江大橋(過江通道)三條環線為軸線,區域內“四縱五橫”路網為主骨架的輻射狀交通格局。
青山區(化工區)擁有道路110條,總長137.15公里,人均占有道路6.5平方米,區域內道路網密度為3.05公里/平方公里。其中主幹道4條,是連線武漢三鎮和通往全國各地的交通樞紐。區內主次道路全部硬化,形成四通八達的交通網路,客運路線達到31條,營運客車343輛,客運月流量570餘萬人次。
1.5.3地質特點
(1)地質。青山區(化工區)在地層區劃上屬揚子地層區下揚子分區大冶小區。地層以原古生界為基底,自震旦紀以來,長期接受沉積,地層發育極為良好。上述沉積自震旦紀到中世為海相沉積,中世以後多為陸相沉積,早白堊世地層則以火山岩及火山碎屑岩為主,第四係為近代河湖相沉積及坡積殘積物。構成青山區(化工區)境域的基本土壤系第四紀坡積層,且大多為第三紀紅砂岩的風化產物。土壤由松黏土、砂質黏土、砂土及少部分風化石英岩組成。普遍覆蓋有現代坡積層、沖積層早期坡層、沖積層和各種基岩的殘積層,覆蓋厚度10-20米,部分地方可達30米以上。基岩為第三系紅砂岩、泥盆系砂岩、志留系頁岩,基岩面起伏較大,埋藏較淺,且以碳酸鹽岩居多,為穩定的地質板塊,不易發生較強地震。
(2)地貌。青山區(化工區)屬半平原、半丘陵地貌,地勢由東向西傾斜,逐漸走低,平均海拔約22米。西北沿江一帶為長江沖積而成的沉積平原區域,土壤肥沃,土質疏鬆;東南部及其向南延伸地帶,為崗阜、小丘間雜的丘陵,地勢高低起伏,土質黏性重,易板結。境域內蓋層分為低崗丘陵嶺、壟崗平原和沖積平原三部分:低崗丘陵嶺大多分布於南部邊緣地帶,一般標高在50米以上;壟崗平原分布於中部和中南部,一般標高為30-50米;沖積平原和湖積平原分布於北部。
2組織體系
2.1區抗震救災指揮部組成及職責
青山區(化工區)抗震救災工作在區委、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設立區抗震救災指揮部,負責全區抗震救災工作的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區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區應急管理局,承擔區抗震救災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區抗震救災指揮部職責: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抗震救災工作的決策部署和區委、區政府工作要求;組織研究制定本區地震災害預防與應急工作的政策措施和指導意見;組織指揮本區地震災害搶救搶險行動,協調軍隊、武警等駐區力量開展救災維穩工作;計畫安排災民安置和各類生活物資供應;指導災後恢復與重建工作;指導地震應急救援隊伍、應急物資裝備體系建設;完成區委、區政府下達的其它任務。
2.2區抗震救災指揮部機構組成及職責
發生地震災害時,區抗震救災指揮部視情況設立專項工作組,各工作組在指揮部統一指揮下開展工作。青山區(化工區)抗震救災專項工作組框圖見附屬檔案1。
(1)綜合協調組:由區應急管理局牽頭,化工園區管委會綜合部、區發展和改革局(區循環經濟發展局)、區城市管理執法局(區交通運輸局)、區衛生健康局、區城鄉建設局(區民防辦公室、區人民防空辦公室、區園林局)、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局、區科學技術和經濟信息局、區公安分局、區財政局、區民政局、青山區消防救援大隊和化工區消防大隊等單位組成。
主要負責蒐集匯總震情、災情、社情、民情;制定應急救援行動計畫;協助指揮長組織實施抗震救災行動;掌握、報告、通報抗震救災的進度情況;部署安排地震災害緊急救援隊救援行動;協調省級、市級單位赴青山區(化工區)的救援行動;協調志願者的救援行動;協調有關專家指導應急救援工作;承辦區抗震救災指揮部會議、活動和文電。
(2)搶救搶險組:由區應急管理局牽頭,化工園區管委會綜合部、青山區消防救援大隊、化工區消防救援大隊等單位組成。
主要負責組織搜救被困民眾和受傷人員;組織各類次生災害處置及特殊建築物的搶險;組織對可能發生次生災害的地點和設施採取緊急防護措施;協調外援部隊的救援行動;負責地震引發火災、危險化學品泄漏等次生災害的搶險救援。
(3)民眾生活組:由區應急管理局牽頭,區財政局、區商務局、區民政局、區醫療保障局、區衛生健康局、各街道(管委會)等單位組成。
主要負責組織實施受災民眾救助工作以及相應的資金物資保障;保障救災所需的燃料、食品、藥品、飲用水等生活必需品供應和救援人員基本生活必需品供應;啟動應急避難場所,組織做好因災倒房民眾的緊急安置;保障災區民眾基本生活,保障災區市場供應;接受、發放國內外捐贈的救災物資和資金;負責抗震救災款物的監管與審計。
(4)地震監測和災害評估組:由區應急管理局牽頭,化工園區管委會綜合部、區水務和湖泊局、區生態環境分局、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分局、區城鄉建設局(區民防辦公室、區人民防空辦公室、區園林局)、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等單位組成。
主要負責震情速報、通報和震情趨勢判定,密切監視震情發展,做好餘震預測預報;加強氣象監測,做好災區氣象預警;對重大地質災害隱患進行監測預警,一旦發生險情,及時組織疏散民眾;對易於發生次生災害的重大危險源、重要目標物、重大關鍵基礎設施,採取緊急處置措施並加強監控;加強廢棄危險化學品防控和災區環境監測,減輕或消除環境污染危害;開展地震烈度、發震構造、建築物破壞、人員傷亡、地震社會影響和地震地質災害等調查,對地震災害損失進行評估。
(5)醫療衛生防疫組:由區衛生健康局牽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農業農村局、區城鄉建設局(區民防辦公室、區人民防空辦公室、區園林局)、區民政局等單位組成。
主要負責醫療救治和衛生防疫,組織醫療救護隊伍,調集醫療器械、藥品,對受傷人員進行救治,監測災區生活飲用水、食品衛生和藥品安全,預防和控制各種傳染病等疫情的暴發流行;開展遇難人員遺體處理,組織重大動物疫情防控;組織開展生活垃圾、糞便處理。
(6)交通運輸組:由區城市管理執法局(區交通運輸局)負責。
主要負責緊急調撥運輸工具,保證搶險救援的人員、物資運輸。
(7)新聞輿情組:由區委宣傳部牽頭,區文化和旅遊局、區科學技術和經濟信息局、區融媒體中心、區應急管理局等單位組成。
主要負責組織震情、災情、抗震救災信息新聞發布和宣傳報導工作;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加強輿情收集分析,正確引導輿論。
(8)基礎設施搶修組:由區城鄉建設局(區民防辦公室、區人民防空辦公室、區園林局)牽頭,化工園區管委會綜合部、區城市管理執法局(區交通運輸局)、區水務和湖泊局、國家電網武漢供電公司客戶服務中心武昌中心、建工集團、能源集團、水務集團、城建集團、武鋼集團、軌道交通集團、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區市政公司、區房產公司等單位組成。
主要負責組織道路、橋樑、軌道、港口、空港、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城市生命線工程的搶修;清除路障、疏通主要交通幹道;負責化工園區重大危險設備及主要生產設備搶險工作;負責水庫安全;組織水利設施搶險搶修和河道受災變形的治理;監測水質和防控污染;組織指導災區應急供水;清理災區現場,對危險建築物實施工程排險。
(9)社會治安組:由區公安分局牽頭,區司法局、各街道(管委會)等單位組成。
主要負責災區的安全保衛工作,預防和打擊各類違法犯罪活動,維護道路交通秩序;組織對黨政機關、要害部門、金融單位、儲備倉庫、監獄等重要場所的警戒;做好涉災矛盾糾紛化解和法律服務工作,維護社會治安秩序穩定。
(10)通信保障組:由區科學技術和經濟信息局牽頭,中國電信集團有限公司武漢分公司、中國移動通信集團有限公司武漢分公司、中國聯合網路通信有限公司武漢分公司等單位組成。
主要負責啟用應急通信設施;組織搶修搶通被破壞的通信設施,儘快恢復公眾通信網的通信;保障各級抗震救災指揮部之間及對重災區救災現場的通信聯絡。
(11)恢復重建組:由區發展和改革局(區循環經濟發展局)牽頭,化工園區管委會綜合部、區城鄉建設局(區民防辦公室、區人民防空辦公室、區園林局)、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分局、區商務局、區農業農村局、區財政局、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等單位組成。
主要負責組織震後房屋和化工園區設備的安全鑑定;負責組織震後快速恢復生產;擬制災後重建規劃;指導協調災後重建工作。
2.3區抗震救災指揮部辦事機構及職責
區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綜合協調組)為區抗震救災指揮部的常設辦事機構,設在區應急管理局,承擔區抗震救災指揮部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區應急管理局局長擔任,辦公室副主任由區應急管理局分管防災救災副局長擔任。
主要負責承辦區抗震救災指揮部工作會議,落實會議決定的有關事項;根據區抗震救災指揮部的決定,組織、協調、檢查本區地震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組織修訂區地震應急預案,指導有關單位地震應急預案編修工作。
2.4街道(管委會)抗震救災工作組及職責
街道(管委會)成立抗震救災工作組。
主要職責:接收和傳遞區抗震救災指揮部關於抗震救災的各項指令;深入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了解災情、社情、民情並及時上報;組織社區自救互救和民眾疏散;配合救災專業隊伍實施救災行動;安置災民,發放救災救濟物品;執行上級下達的其他任務。
3監測和預警
3.1監測與報告
區應急管理局配合省、市應急管理局對巨觀監測點的地震監測信息進行檢測、傳遞、分析、處理、存儲和報送。
3.2預警預防行動
地震預警預防行動根據地震重點危險區劃分——短期地震預報——臨震預報的遞進式預警,分別採取防震工作部署、防震準備、臨震應急反應等預防行動。
3.2.1年度地震重點危險區劃分
區應急管理局配合省、市地震局對我區行政區域進行年度地震重點危險區的劃分,特別是對本區重點地區如化工園區、寶武集團、醫院等,要進行防震並按規定報區政府。
3.2.2短期地震預報與防震準備
在年度地震重點危險區劃分的基礎上,區應急管理局組織震情跟蹤工作,提出短期地震預測意見,由區地震預報評審委員會(專家組)評審經過,上報武漢市人民政府、青山區人民政府。區政府決策發布(在緊急情況下)短期地震預報,做好防震準備。
3.2.3臨震預報與臨震應急反應
在短期地震預報的基礎上,區應急管理局組織震情跟蹤工作,提出臨震預測意見,上報區委、區政府。區委、區政府決策發布臨震預報,宣布進入臨震應急期。區人民政府及其相關部門應採取相應的應急反應措施,主要內容如下:
(1)立即召開區人民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緊急會議,聽取有關震情的通報,研究和制定應急的具體措施,明確各部門的職責。
(2)區應急管理局要加強震情監視和地震的分析預報工作,必要時請求市地震局支援,隨時報告震情變化。
(3)加強防震減災知識的宣傳教育,密切注視社會動態,跟蹤社會上的地震謠傳,及時闢謠。
(4)根據震情發展和建築物抗震能力及周圍工程設施情況,發布避震通知,必要時要組織避震疏散。
(5)各部門應加強震情值班,並按地震應急預案做好應急準備工作。
(6)有關部門對生命線工程和次生災害源採取緊急防護措施。
(7)加強社會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保持社會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