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河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包河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包河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區黨政群機關、人大、政協、法院和檢察院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及各街鎮的機構編制管理工作。內設2個職能科(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包河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 地區:包河區
  • 簡稱:機構編制委員會
  • 分類:政府機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上級關於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的方針、政策,研究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方案,指導區直各部門、街鎮開展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工作,並督促落實。
(二)貫徹執行機構編制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區機構編制管理辦法和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三)承擔區黨政群機關、人大、政協、法院和檢察院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及各街鎮的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四)審核區委、區政府、區人大、區政協、區法院、區檢察院機關、區屬事業單位及街鎮機關、事業單位的主要職責、機構設定和人員編制方案。協調區委、區政府各部門之間以及部門與街鎮的職責分工。
(五)研究擬訂全區事業單位管理體制改革方案,指導、協調區屬事業單位管理體制改革工作。審核部門管理的事業單位的主要職責、機構設定和人員編制方案,按管理許可權分別報區機構編制管理委員會、市機構編制管理機關審批或備案。
(六)負責貫徹落實國務院《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承擔全區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
(七)監督、檢查、報告全區各級行政體制改革、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管理政策法規執行情況。
(八)負責全區機構編制的調查研究、信息交流、統計、資料收集整理上報等工作。
(九)承擔區屬機關事業單位和其他非營利性單位網上名稱管理、指導工作;承辦全區機關事業單位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工作;負責區屬及街鎮非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人員招聘的編制審核工作。
(十)承辦區委、區政府、區機構編制委員會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以上職責,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設2個職能科(局)。
(一)綜合科
1、承辦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日常管理服務工作,制訂並負責落實機關各項工作制度。
2、承辦機關文字材料的起草和檔案的印發、歸檔、管理工作。
3、承擔機關黨務工作,承辦機關學習、重要會議和活動的組織工作。
4、承辦公文交換處理、信息、檔案、信訪、保密、印章管理、行政接待和後勤保障等工作。
5、承擔區人大、政協有關議案、提案、建議的擬辦工作。
6、督促貫徹落實上級機關和領導的重要部署、指示,檢查辦理情況。
7、督查公文辦理情況以及本辦工作部署的執行情況。
8、承擔區屬機關事業單位和其他非營利性單位網上名稱管理、指導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工作;承擔區屬及街鎮非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人員招聘的編制審核工作。
9、承辦機關財務、安全保衛及效能建設等工作。
(二)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
1、參與研究制訂、指導監督實施全區機關、事業單位機構編制和機構改革方案。
2、組織、指導機構編制信息系統建設工作。
3、貫徹執行國家事業單位登記管理的法律、法規,擬訂全區事業單位登記管理的具體實施意見。
4、依法組織實施全區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保護事業單位有關登記事項和合法權益。
5、開展全區事業單位登記管理的宣傳、教育、培訓和政策諮詢服務工作。
6、負責事業單位登記相關證書和表格的發放工作,受理區屬事業單位的登記業務,辦理事業單位法人設立、年檢、變更、註銷登記行政許可事項的審批工作,對核准登記的事業單位進行評估、監督和清理整頓。
7、承辦事業單位登記管理的電子網路化工作,統計上報全區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有關數據。
8、負責事業單位登記材料歸檔管理工作 。
9、承辦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和區委、區政府、區編委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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