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宿遷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中共宿遷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是負責全市行政管理體制、機構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的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共宿遷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機構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央關於行政管理體制、機構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的方針政策和省委、市委的決策部署,研究擬訂全市機構編制政策規定並組織實施。
(二)研究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相關領域涉及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重大問題,草擬全市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總體方案。指導、協調改革總體方案和“三定”規定的組織實施工作。
(三)統一管理全市各級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紀委監委、法院、檢察院、民主黨派和民眾團體機關的職責和機構編制工作。
(四)推行建立權責清單制度,指導、監督各級政府部門和各類開發區權責清單編制工作,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工作。
(五)研究擬訂全市事業單位改革方案,指導、協調改革方案的組織實施工作。研究擬訂全市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的政策規定,承擔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六)研究起草市級機關“三定”規定執行情況考核辦法,負責市級機關“三定”規定執行情況考核工作。
(七)監督檢查全市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方案、機構編制政策法規的執行情況,受理違反機構編制法規紀律的檢舉和投訴。承擔全市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工作。
(八)負責市屬事業單位登記管理、績效評估和信用監管工作,指導縣(區)事業單位登記管理、績效評估和信用監管工作,承擔市級機關、市委編辦直接管理機構編制的民眾團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賦碼工作。
(九)完成市委、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任務。

領導分工

吳雪麗同志 主持市委編辦全面工作。
王克學同志 分管事業機構編制處、登記管理處、市機構編制電子政務和域名管理中心工作;負責信訪穩定、雙擁、人才隊伍建設、文化建設、節約型機關建設等工作。
姜克梅同志 分管綜合處、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處(權責清單管理處)、機關績效管理處(政策法規處)工作;負責目標管理、績效考核、信息宣傳、安全保密、“掛村包戶”、意識形態、人事、財務等工作。
郭士龍同志 分管行政機構編制處(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處)、機構編制監督檢查處工作;負責黨支部、黨風廉政建設、工青婦、策應扶持、依法治市和平安建設等工作。

內設機構

中共宿遷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設7個內設機構:
(一)綜合處。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綜合文字、文電處理、文書檔案、機要保密、督查督辦和績效考核等工作;負責機關重要活動的組織協調,承擔編委會、室務會、主任辦公會等會議的事務工作;組織開展機構編制信息、宣傳工作;組織協調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工資福利、教育培訓、黨群、老幹部管理服務等工作;承擔資產管理、財務管理和後勤保障工作。
(二)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處(權責清單管理處)。研究全市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相關領域涉及行政體制改革的重大問題;負責經濟發達鎮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試點工作,推動基層審批服務執法力量整合,完善基層治理體系;完善權責清單制度,指導、監督權責清單的編制及運行工作;負責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試點工作,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
(三)行政機構編制處。研究擬訂市級機構改革方案、市縣鄉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方案,審核縣(區)機構改革方案,指導縣(區)機構改革組織實施工作;承擔市級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紀委監委、法院、檢察院、民主黨派和民眾團體機關的“三定”規定審核和職責、機構、編制、領導職數管理工作;負責全市行政編制總量管理工作;承擔全市政法機構編制管理工作;承擔全市各級機關接收安置軍隊轉業幹部核增行政編制的備案確認工作;承擔縣(區)副科級以上行政機構的設定與調整等管理工作;負責國家級和省級開發區、市各開發區(新區、園區)管委會的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負責綜合行政執法改革試點工作。
(四)事業機構編制處。草擬全市事業單位改革方案及相關配套政策,指導、協調改革方案的組織實施;審核市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調整方案;研究擬訂事業機構編制管理的政策規定;承擔全市事業機構編制總量管理工作;承擔市直屬及市級機關、市各開發區(新區、園區)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工作;承擔縣(區)副科級以上事業單位的設定與調整等管理工作;指導縣(區)事業單位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五)機構編制監督檢查處。監督檢查全市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方案、機構編制政策法規的執行情況;負責“12310”舉報電話日常管理,受理違反機構編制法律法規、紀律的檢舉和投訴,按照管理許可權依法進行調查核實並提出處理意見;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涉及機構編制事項的巡察、審計工作;負責市級機關事業單位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工作,指導縣(區)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工作;建立領導職數預審制度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機構編制監督檢查工作。
(六)機關績效管理處(政策法規處)。研究擬訂市級機關“三定”規定執行情況考核辦法;組織開展定期評估、隨機實地督查等日常考核工作,做好年終考評工作;參與擬訂機構編制管理的政策規定;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有關市級地方性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徵求意見的回覆工作;開展機構編制全局性、長遠性問題研究;負責機構編制有關政策規定的解釋、清理和彙編工作。
(七)登記管理處。負責全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承擔市屬事業單位登記管理、績效評估和信用監管工作,指導縣(區)事業單位登記管理、績效評估和信用監管工作;監督事業單位按照明確的職責任務履行公益服務職能;依法查處違反登記管理法規的行為。承擔市級機關、市委編辦直接管理機構編制的民眾團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賦碼工作。

機構榮譽

2022年4月,被授予2022年江蘇省五一勞動獎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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