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機構改革方案

合肥市機構改革方案

《合肥市機構改革方案》已經省委、省政府批准,我市機構改革現已進入組織實施階段。此次機構改革,將調整最佳化市級黨政機構和職能,市級黨政機構共設定55個,其中,市委機構15個,市政府工作部門40個。其他各項改革,也將統籌推進。到2019年3月底前,市級機構改革工作將基本落實到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合肥市機構改革方案
  • 實施地區:合肥市
總體思路,改革重點,市委機構,政府機構,全面改革,

總體思路

把加強黨的領導落實到各個領域
此次機構改革,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安徽重要講話精神,從機構職能上把加強黨的領導落實到各領域各方面各環節,主要機構及其職能同中央保持基本對應、與省級機構改革有效銜接,確保上下貫通、執行有力。以深化權責清單制度體系建設為抓手,加快政府職能轉變,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更好地發揮政府作用,強化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切實解決人民民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
本次改革,將統籌各領域改革,最佳化機構設定和職能配置,深化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提高效率效能。充分發揮法治規範和保障改革作用,在改革中完善和強化法治,堅決維護國家法制統一、政令統一、市場統一。
我市此次機構改革,結合合肥實際,因地制宜,大膽探索機構設定和職能配置,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範、運行高效的機構職能體系和簡約高效的基層管理體制,再創體制機制新優勢,為合肥加快打造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創新之都,奮力譜寫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合肥篇章提供有力的體制機制保障。

改革重點

市委機構15個,市政府工作部門40個
本次機構改革,市級黨政機構共設定55個。其中,市委機構15個,市政府工作部門40個。

市委機構

市委設定紀檢監察機關1個,計入機構限額的工作機關14個(設在相關部門的市委議事協調機構的辦事機構不計入機構限額)。市委機構分別為:紀律檢查委員會監察委員會機關、辦公室、組織部、宣傳部、統一戰線工作部、政法委員會、政策研究室、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台灣工作辦公室、市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老幹部局、保密委員會辦公室、市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

政府機構

市政府工作部門分別為:辦公室、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教育局、科學技術局、經濟和信息化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生態環境局、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農業農村局、水務局、商務局、文化和旅遊局、衛生健康委員會、退役軍人事務局、應急管理局、審計局、城市管理局、外事辦公室、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市場監督管理局、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體育局、統計局、林業和園林局、醫療保障局、機關事務管理局、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政策研究室、人民防空辦公室、信訪局、扶貧開發工作辦公室、數據資源局、政務服務管理局、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

全面改革

人大政協群團等改革統籌推進
與以往機構改革主要涉及政府機構和行政體制不同,這次機構改革是全面改革,除黨政機構外,還涉及人大、政協、群團、事業單位,以及綜合行政執法、審批服務便民化改革和強化機構編制管理剛性約束等各個方面。
市人大、政協機構改革,分別對市人大、政協專門委員會設定進行最佳化調整。按照保持和增強政治性、先進性、民眾性的要求,我市健全黨委統一領導群團工作的制度,推動群團組織改革與機構改革相結合,支持和鼓勵群團組織承接適合其承擔的公共服務職能,充分發揮黨和政府聯繫人民民眾的橋樑紐帶作用。
事業單位改革方面,除了組建新的市委黨校(市行政學院)、市委黨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合肥廣播電視台由市委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調整為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外,還明確提出,按照中央關於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改革試點工作部署,繼續深化完善市級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改革。
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方面,我市將統籌配置行政執法職能和執法資源,大幅減少執法隊伍種類,一個部門設有多支執法隊伍的,原則上整合為一支隊伍。審批服務便民化改革方面,將持續簡政放權,減少具體審批事項,深入開展“證照分離”“多證合一”等商事制度改革。
此外,我市還將強化機構編制管理剛性約束,全面清理限額外設定的行政機構,規範管理合署辦公機構、掛牌機構、議事協調機構、臨時機構、派出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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