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勞動保障年檢
- 適用領域:勞動保障監察
檢查範圍
年檢內容
相關規定
-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
勞動保障年檢是縣級以上勞動行政部門依法按年度對用人單位遵守勞動法律、法規、規章的情況進行定期監督檢查的一項勞動保障監察制度。檢查範圍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以及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的機關單位、事業單位,社會團體...
勞動保障年審制度,簡稱“勞動年審”。是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依法按年度對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的一項措施。根據國家和省、市關於用人單位均要實行勞動保障年審和《社會保險登記證》年檢的有關規定,廣州市行政區域內的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外地駐穗單位等用人單位,均需進行勞動保障年審。
勞動年檢是勞動行政部門的監察機構對所轄區域裡的用人單位遵守勞動法律、法規情況每年進行一次全面監督檢查。釋義 在進行年檢時,勞動監察運用行政執法檢查手段,認真做好勞動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具體指導幫助用人單位規範用人行為,把宣傳教育、指導服務、督促整改和依法查處有機結合起來,促進用人單位全面落實各項勞動...
勞動用工年檢是勞動行政部門的一項工作制度,是勞動行政部門對用人單位遵守勞動法律、法規情況進行全面監督檢查的一項重要措施,是勞動監察執法的一項有效形式。制度意義 通過開展勞動用工年檢工作,變被動接受檢查為主動自查,可以督促用人單位自覺遵守勞動法律、法規,規範勞動管理,主動糾正違法行為;同時也便於勞動部門全面...
一、建立勞動用工年檢工作制度是勞動行政部門對用人單位遵守勞動法律、法規情況進行全面監督檢查的一項重要措施,是勞動監察執法的一項有效形式。通過開展勞動用工年檢工作,變被動接受檢查為主動自查,可以督促用人單位自覺遵守勞動法律、法規,規範勞動管理,主動糾正違法行為;同時也便於勞動部門全面了解用人單位勞動管理狀況...
勞動部關於建立勞動用工年檢工作制度的通知 (勞部發〔1996〕214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勞動(勞動人事)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勞動法》施行以來,各級勞動行政部門認真履行勞動監察職責,積極開展常規巡視檢查、舉報專查和專項大檢查等形式多樣、方法靈活的監察活動,在保障勞動法律、法規的貫徹...
《勞動保障監察政策問答》是2004年中國勞動社會保障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林淑莉。本書介紹了勞動者和社會保障法律政策的相關知識,旨在讓勞動者維護自身的權益。簡介 中國勞動社會保障出版社組織寫的這套政策問答叢書,站在為廣大勞動者服務的角度,從勞動者維護自身權益的要求出發,用淺顯易懂的語言對勞動者和社會...
無錫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是無錫市人社局直屬單位。職責範圍 (一)宣傳貫徹國家有關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二)負責組織實施全市性的專項勞動保障執法檢查和勞動保障年檢。(三)負責重大勞動保障違法案件的查處工作,承擔用人單位及市區勞務派遣和人事外包單位的勞動保障監察工作。(四)負責依法...
大慶市勞動保障監察局是大慶市人社局直屬單位。主要職責 負責勞動保障稽查工作。內設機構 綜合科 1、圍繞省、市勞動保障中心工作,結合省廳勞動保障監察工作的統一部署,制定年度工作目標和落實計畫。並負責組織各科室(大隊)定期或不定期向支隊領導班子匯報工作。2、負責支隊監察工作信息的編輯和報送,負責勞動保障監察...
第一條 為了規範勞動和社會保障(以下稱勞動保障)監察工作,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實施勞動保障監察,適用本條例。第三條 市、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勞動保障監察工作。市、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可以委託符合...
用人單位可以拒絕勞動監察部門超越其管轄範圍、事項和違反法定監察方式、程式的監督檢查行為。 第七條 用人單位招(聘)用人員必須按規定辦理用工登記(備案)手續。 第八條 用人單位必須與被招(聘)用人員依法簽訂勞動契約。 第九條 用人單位必須按規定接受勞動保障年檢。 第十條 用人單位不得...
1、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督促用人單位貫徹執行;2、檢查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3、受理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的舉報、投訴;4、依法糾正和查處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相關規定 各級勞動監察機構具體負責勞動用工年檢工作的組織實施。為保證勞動用工年檢...
(一)無正當理由不按規定參加勞動和社會保險年檢的;(二)不執行勞動保障監察機構下達的詢問通知書或限期改正指令書的;(三)不提供有關資料或隱瞞事實真相的;(四)偽造有關帳冊、材料的;(五)隱匿毀滅證據的。第十九條用人單位未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處理。第二十條用人單位違反...
法規和規章行為的投訴舉報,依法糾正和查處違反規定的行為;負責市直用工單位勞動保障年檢工作;受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委託,協助辦理對用人單位擬作出行政處罰、行政處理案件的調查、取證工作等。主管部門 德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內設機構 總計( )個 人員編制 5 名 在編人員名單:王旭光 夏峰 鄭峰 孫波 閻瑤 ...
第十四條勞動保障監察根據需要,可以採取日常巡視檢查、專項檢查、年度檢查、舉報檢查以及勞動管理制度備案審查等方式;必要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可以會同有關部門聯合檢查。第十五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用人單位進行勞動保障年度檢查,實行年檢制度。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連續三年年檢合格的用人單位,授予勞動管理信得過單位稱號...
34什麼是勞動保障監察移送管轄?什麼情況下需要移送管轄?(32)35什麼是勞動保障監察程式?(33)36勞動保障監察程式包括哪些內容?(34)37勞動保障監察有哪幾種方式?(34)38什麼是日常巡視檢查?(35)39日常巡視檢查應當遵循什麼程式?(36)40什麼是勞動保障監察書面審查?勞動保障年檢的一般程式...
對職業中介、社會力量辦學、荊州區勞動監察大隊。主要職責:對外勞務輸出情況進行監察;對建築、交通、水利、鐵路等施工企業建立工資支付保證金制度及執行情況進行監察;受理對用人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的投訴舉報;組織開展全區勞動保障年檢工作。辦公地址:荊州區育才巷附5號 ...
吉林市勞動監察支隊 負責對各類用人單位、就業中介服務機構貫徹執行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情況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和糾正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行為;受理勞動者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行為的投訴;負責用人單位勞動年檢。吉林市職業技能開發中心 負責大中專院校、職業學校、民辦職業技能培訓機構職業資格的考核、鑑定、...
(十)勞動保障監察大隊 1、貫徹執行《勞動法》等法律法規, 維護勞動關係和諧與穩定;2、依法對用人單位勞動契約的訂立、鑑證和履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3、對用人單位的用工情況、工作條件、工作時間、工資分配、社會保險、勞動保護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依法糾正和查處違規行為,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4、承辦勞動保障年檢工作...
嶗山區勞動保障監察局 1.受理公民、法人、其他組織對違反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的舉報和投訴;2.依法糾正和查處違反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3.負責組織對用人單位進行勞動保障年檢;4.負責組織對用人單位進行社會保險稽核;5.負責對用人單位招用城鎮失業人員和外來勞動力辦理用工手續、簽訂...
1、宣傳貫徹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政策,並督促用人單位貫徹執行。2、監督檢查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情況,依法糾正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行為。3、受理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行為的投訴和舉報。4、負責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行為的調查取證。5、負責市直用人單位勞動保障年檢工作。6、承辦同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交辦的勞動...
下設綜合科、就業促進科、勞動保障事務代理科、農村勞動力管理科、失業保險科、勞動力市場管理科6個科室。市勞動保障監察大隊 具體負責對用人單位遵守勞動契約、工資發放、社會保險、休息休假等勞動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勞動保障監察,並對違法行為進行查處。同時,進行勞動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和勞動保障年檢,規範勞動關係雙方的...
2、依法行使勞動保障監督檢查權,監督檢查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在本市的貫徹實施情況。3、組織查處用人單位勞動保障違法案件,處理勞動關係方面有重大影響的突發性違法事件。4、承辦對嚴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用人單位和中介、服務機構的行政處罰事宜。5、負責勞動保障專項執法檢查和勞動保障年檢工作。6、負責企業...
7、負責實施轄區內各類企業的勞動年檢、勞動保障監察工作,保障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貫徹執行企業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制度、職工福利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8、負責勞動契約的簽訂、鑑證和管理;依法處理轄區內各類勞動爭議案件。9、承辦市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內設機構 總計(1...
7、負責實施轄區內各類企業的勞動年檢、勞動保障監察工作,保障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貫徹執行企業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制度、職工福利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8、負責勞動契約的簽訂、鑑證和管理;依法處理轄區內各類勞動爭議案件。9、承辦縣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政務公開內容 一、...
監督檢查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依法行使勞動監察權;研究制訂勞動關係調整實施辦法;負責對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執行有關勞動關係和相關政策行為實施監察;依法實施勞動年檢;指導全市勞動監察工作,負責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宣傳和法律諮詢工作;制定全市勞動監察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勞動爭議仲裁科 綜合管理勞動爭議處理...
辦公地點:勞動就業局五樓 8、 勞動監察室 宣傳國家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政策及規章,並督促用人單位貫徹執行;負責勞動監察各項規章制度的落實;依照國家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定,行使勞動監察權力;負責全縣企業、事業單位勞動保障年檢工作;負責對縣域內的各類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等情況進行監督...
對有關組織、個人檢舉、控告的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在經初步審查後,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立案查處。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實行勞動保障年度檢查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將年檢的時間、範圍、內容、要求等事先告知被檢查單位。第十九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沒有法律、法規、規章依據或者超越...
負責組織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遵守勞動保障政策法規的情況依法進行監督檢查、糾正、查處;負責對用人單位的勞動保障年檢工作;組織或參與勞動保障業務方面的重大疑難問題和事件的處理,負責對職工集體投訴和相關治安事件進行協調處理;負責對勞動監察人員進行管理;承擔法律、法規、規章及其他勞動法律規定的勞動監察職責;貫徹落實...
第八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建立勞動保障年檢制度,進行勞動保障年度檢查,掌握繳費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情況;對違反條例規定的,應當責令其限期改正,並依照條例規定給予行政處罰。第九條 勞動保障監察人員在執行監察公務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工作人員對繳費單位進行調查、檢查時,至少應當由兩人共同進行,並應當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