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察綱要

勘察綱要又稱為勘察方案, 在需要招標的工程中, 勘察方案的主要內容實際上已包含在遞交給業主的標書中。根據招、投標的規定, 勘察單位的標書應按招標檔案的要求編制。

其主要內容包括:
(1 ) 標書的最後說明書,主要敘述勘察方案編制依據、原則、執行的規範、規程、規定、標準及利用已有的資料。重點說明本工程勘察目的和所要解決的工程技術問題,以及為之而採用的勘探測試手段、方法 ( 現場的和室內的) 。根據存在的工程技術問題提出與建設、設計、施工單位的配合服務事項等;
(2 ) 擬定的勘探孔平面布置圖和其他有關圖件;
(3 ) 勘探工作量,包括野外勘探、測試( 如鑽探和原位測試) 的數量、孔深、測試點( 次)的數量,室內試驗項目及按土層分配的數量;
(4 ) 擬定勘察報告書的主要章節,各章節的基本內容和提交的主要圖表;
(5 ) 勘察方案實施投入的技術力量、機具及測試設備,施工組織措施,進度計畫安排。對非標準的特殊試驗、測試方法,應明確施工技術措施或測試方案設計;
(6 ) 工程勘察費預算依據及預算明細表;(7 ) 提出需要建設單位提供的配合條件;
(8 ) 其他應說明的內容和需附的圖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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