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產和權利擔保統一登記制度

國務院正式印發《關於實施動產和權利擔保統一登記的決定》(下稱《決定》),決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在全國範圍內實施動產和權利擔保統一登記,標誌著我國動產和權利擔保統一登記制度正式建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我國動產和權利擔保統一登記制度
  • 建立時間:2021年1月1日
發展歷史
在2021年1月25日舉行的“金融支持保市場主體”第五場新聞發布會上,央行相關人士表示,動產和權利擔保統一登記制度在最佳化營商環境、便利小微企業融資、促進實體經濟發展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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