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建園林式居住小區實施方案

創建園林式居住小區實施方案是為了加快我國城市園林綠化建設步伐,創建人居最佳環境,使建設園林式居住小區的工作更加規範化、標準化和制度化,特制定創建園林式居住小區實施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創建園林式居住小區實施方案
  • 指導思想:以黨的十六大為指導等
  • 開展範圍:在五城區和四個郊區行政區範圍內
  • 評選條件:實行物業管理的居住小區等
簡介,指導思想,開展範圍,評選條件,評選程式,評選材料,考核辦法,命名表彰,複查管理,工作要求,

簡介

為加快我市城市園林綠化建設步伐,創建人居最佳環境,使建設園林式居住小區的工作更加規範化、標準化和制度化,特制定創建園林式居住小區實施方案。

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六大為指導,以提高我市生態環境質量為目標,改善人居環境與創建國家園林城市相結合,調動全社會力量參與創建園林式居住小區活動,建設綠色家園,促進國家園林城市創建工作,將我市建成西部人居環境最佳城市。

開展範圍

在五城區(含高新區管委會)和四個郊區行政區範圍內,規劃用地20000平方米以上的居住小區均可申報園林式居住小區。

評選條件

園林式居住小區實行推薦、評選制,凡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居住小區方可參與園林式居住小區評選。
1、實行物業管理的居住小區;
2、居住小區對照《成都市園林式居住小區標準》組織自檢,認為達到規定標準的。

評選程式

園林式居住小區每半年評選一次,評選時間為每年的一月份和五月份以前,命名時間為每年的年底或年初。
1、由各級街道辦事處對本轄區範圍內的居住小區提出初審意見,並抄報所在行政區園林綠化行政管理部門;
2、由所在區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對申報居住小區組織資格評定,根據評定結果,向市園林局提出推薦意見。

評選材料

1、居住小區關於創建園林式住宅小區工作的報告;
2、所在行政區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的評審意見;
3、居住小區關於小區概況、基礎設施及環境狀況等情況的說明;
4、居住小區規劃文本、批准檔案及綠化建設情況的說明。

考核辦法

市園林局接到申報後,對申報居住區統一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進行實地考查,包括聽取業主代表對綠化建設及養護管理的意見。

命名表彰

經考核符合標準的居住小區,由市園林局命名為“成都市園林式居住小區”,頒發獎牌和證書。

複查管理

對已命名為“成都市園林式居住小區”實行複查制,每兩年複查一次,複查合格的,保留“成都市園林式居住小區”稱號,對複查驗收不合格的,給予警告,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撤消“成都市園林式居住小區”稱號。

工作要求

創建園林式居住小區是創建國家園林城市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更是建設人居環境最佳城市的核心工作。評選園林式居住小區,提升人居環境改善質量,建設美好舒適的綠色家園,是功在當代、造福子孫的民心工程,符合潮流,順應民意。市級有關部門和各城區、郊區要本著為人民服務、對人民負責的精神,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積極開展創建園林式居住小區活動,認真組織園林式居住小區評選工作,把好事辦好,實事辦實,讓業主滿意,住戶高興。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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