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生態園林城市創建步伐,推進生態文明濟南建設,根據上級有關檔案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實施方案
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精神為指導,以“加快科學發展,建設美麗泉城”為主線,牢固樹立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的理念,遵循政府主導、全民參與,以人為本、功能完善,生態優先、保護優先,全面統籌、協調發展的基本原則,按照“規劃擴綠、工程造綠、見縫插綠、社會增綠、均衡布綠、標準建綠”的工作思路,科學規劃,精心建設,高效管理,強力推進生態文明濟南建設,全面提升城市綠化水平,不斷改善城市生態環境和人居環境。
工作目標
按照生態園林城市創建標準和要求,深入開展生態園林城市創建活動,形成總量適宜、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景觀優美、特色突出的城市綠地系統,全面提高城市生態環境質量,力爭到2014年,各項生態建設指標達到生態園林城市申報條件;到2015年,實現一星級生態園林城市創建目標。
主要任務
1.設立城市園林綠化建設維護專項資金。城市園林綠化建設及養護管理經費納入各級財政預算,養護管理資金要按照養護管理定額標準視財力情況安排並逐年增加,重大生態園林工程建設項目資金要予以重點保障。
2.提高城市園林綠化科研能力。加大園林綠化科研投入和人才引進,逐步壯大市園林科研所等專業科研機構實力,完成園林綠化重要專業課題研究。充分調動園林科研機構積極性,激發科研創新活力,全面提高園林綠化科研能力和套用水平。
3.完善城市綠地系統規劃。依據《濟南市城市總體規劃》,完善《濟南市城市綠地系統規劃》,合理布局各類城市綠地,指導城市綠地建設。
4.嚴格實施城市綠線、藍線管理制度。落實城市綠地系統規劃,按照住建部《城市綠線管理辦法》和《城市藍線管理辦法》要求劃定綠線、藍線。強化監督管理,建立園林綠化聯合執法和信息共享機制,加大對違法占綠、毀綠行為的查處力度。
5.完善城市園林綠化制度建設。修訂完善城市園林綠化施工及驗收、養護管理和綠地分級管理標準,養護管理檢查考核辦法等標準與規範。建立健全綠線管理、園林綠化工程管理、養護管理、公示制度、“綠色圖章”及控制大樹移栽、防止外來物種入侵、古樹名木保護等各項管理制度。
6.推進城市園林綠化管理信息化建設。加快建立城市園林綠化數位化信息庫、信息發布與社會服務信息共享平台,對城市園林綠化建設和管理實施動態監管,保障公眾參與和社會監督。到2015年底初步實現濟南數字園林目標。
(二)加強城市綠地建設管理。
1.實施濕地公園建設工程。以自然景觀為依託,通過生態恢復技術,運用園林造景藝術手法,實施白泉、濟西、華山湖等濕地公園建設,建成生態功能完備、自然景觀優美、生物物種多樣、結構穩定高效的濕地生態系統。
2.實施生態隔離帶建設工程。依據城市總體空間發展戰略,實施玉符河、大辛河、繞城高速公路東線、巨野河、黃河生態隔離帶規劃建設,局部建設濱河公園,加強自然資源保護,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備的生態隔離帶,促進城市生態系統良性循環,提升人居環境質量。
3.實施山體公園建設工程。充分利用山體資源優勢,在統一規劃、設計的基礎上,開展郎茂山、藥山、匡山等山體公園建設,通過開展全民義務植樹、破損山體治理、周邊環境整治等,挖掘文化內涵,加快山體綠化及基礎設施、服務設施建設,完善山體公園遊憩功能,力爭2015年底全部建成開放,為周邊居民提供生態良好、環境優美的健身、遊憩場所。
4.實施道路綠化提升工程。將城市道路普遍綠化與重點路段美化相結合,提升道路綠化的生態性和功能性。實施“城市綠道”網規劃,開展古城片區、千佛山—英雄山“城市綠道”示範段建設,形成串聯成網的線型綠色開敞空間和運動休閒慢行系統,為市民綠色出行創造良好環境。
5.實施街頭遊園和社區公園建設提升工程。結合拆除違法違章建設,積極推動街頭遊園和社區公園建設提升,建設環境優美、主題突出、健身休閒設施齊全的街頭遊園和社區公園。到2015年底,公園綠地服務半徑覆蓋率達90%以上,為市民營造更便捷、完善的遊憩空間。
6.實施“綠蔭行動”建設工程。選擇適應性強、栽培管理簡便、景觀效果好的大規格喬木用於城市綠化建設,到2015年底,基本形成以城市綠蔭路系統為網狀框架,綠蔭公園、廣場和停車場多點布局,綠蔭小區和庭院全面覆蓋,點、線、面有機結合的城市綠蔭體系。
7.實施公園景區建設提升工程。堅持“以人為本、生態優先、突出特色”的原則,全面開展千佛山、龍洞風景名勝區規劃建設,實施中山公園擴建等綜合性公園建設,提升現有公園景區環境質量和服務水平,積極創建“5A”級旅遊景區,形成藝術風格多樣、文化底蘊深厚、植物景觀豐富、服務設施完善的城市公園景區。
8.實施立體綠化建設工程。對符合建築規範要求,適宜進行垂直綠化的建築牆體、道路護欄、立交橋和高架橋橋體、居民小區等建(構)築物的立面實施垂直綠化。鼓勵公共機構、企業所屬建築、居住小區在符合建築工程規範要求和安全條件的前提下,實施屋頂綠化。
9.實施河道生態建設工程。結合城區河道整治,實施韓倉河、東濼河、西濼河、中濼河、楊家河等沿河帶狀公園建設,進一步提升興濟河、玉繡河等沿河綠地建設,打造生態良好、環境優美、可供遊憩的城市河道景觀帶。10.實施名泉保護管理工程。以“突出泉城特色、保持泉水常年噴涌”為目標,堅持保護泉源、泉脈和保護泉眼、泉系並重的原則,加強對泉水補給區和重點滲漏帶的保護。繼續實施名泉景觀修復及周圍環境整治,打造優美泉水景觀。策劃籌備2013年首屆泉水文化節,積極推進濟南名泉申報世界遺產進程。
(三)推進城市生態環境建設。
1.加強城市熱島效應控制。在城市規劃上科學布局建築組團和綠地,使城市具備良好的氣流循環,確保熱島效應不高於3.5攝氏度。
2.加強空氣污染控制。採取規範治理廢氣排放、大力推廣清潔能源等措施,嚴格控制工業廢氣、機動車尾氣、揚塵及飲食服務業廢氣排放總量和濃度,努力降低空氣污染指數。
3.加強噪聲污染控制。採取綜合措施,努力降低噪聲污染。重點整治建築施工噪聲、交通噪聲、工業噪聲和社會噪聲,對城市快速路、主幹道等新建城市道路,推廣使用低噪音路面材料,規劃設定綠化隔離帶,有效控制噪聲污染。
4.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大力開展城市生物多樣性保護,實施生物物種資源普查,制定《城市生物多樣性保護規劃》,建立物種引進、馴化、套用、保育(護)機制,防止外來物種侵害,使生物多樣性趨於豐富,確保城市建成區內本地木本植物指數不低於0.9。
5.加強濕地生態系統保護。實施濕地資源調查,合理編制濕地保護利用規劃,通過濕地公園建設,有效改善濕地生態環境,遏制濕地生態系統退化,維護濕地生物多樣性。
6.加強生態敏感區域保護。有效保護自然地貌、山體、植被、水系等生態敏感區域,促進城市與生態協調發展,形成良好的城市自然生態環境。
(四)開展城市節能減排。
1.實行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嚴格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規定,強化結構減排、細化工程減排、實施監管減排,對污染物排放實行總量控制,杜絕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
2.加強再生水利用。推進循環經濟和資源綜合利用,統籌規劃建設污水處理廠及配套中水管網,在工業、綠化、市政公用以及河湖景觀、農業灌溉等方面推廣使用再生水,確保再生水利用率不低於30%。同時,推廣污水處理廠污泥資源化利用。
3.加大可再生能源建築套用。研究制定可再生能源建築套用規劃,大力推廣太陽能、地熱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築領域中的套用,提高建築能效,節約化石類能源消耗,保護生態環境。
(五)完善城市基礎設施。
1.開展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加大違章建設、建築渣土亂傾亂倒、戶外違章經營等治理力度,加強城市出入口、城鄉結合部、鐵路沿線、公園景區和車站機場周邊等環境整治提升,全面提高城市淨化、綠化、亮化、美化水平,改善城市市容市貌。
2.加快供排水系統改造建設。提高市區供水能力,確保城市管網水檢驗項目合格率達到100%。加快東部污水處理廠、西部污水處理廠、光大水務三廠二期、光大水務四廠二期建設工程,確保城市污水處理率達到90%以上。按國家規範建設雨水收集、排放系統,實現雨污分流,持續改進水環境質量。
3.加快實施固體廢棄物綜合處理及利用。抓好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廠、生活廢棄物處理中心以及公廁、垃圾中轉站建設,逐步實施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處理系統規劃和建設,進一步提高垃圾無害化處理水平,確保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100%。
4.抓好城市路網改造建設。最佳化城區路網結構,改造市區道路“瓶頸”路段,實施城市主次幹道、背街小巷綜合整治,確保城市道路安全暢通,城市道路完好率達到98%以上。
5.加強城市交通管理。編制城市綜合交通體系規劃,完善城市步行、腳踏車交通系統規劃和城市軌道交通線網規劃,優先發展公共運輸,有效提高綠色出行分擔率。加強道路交通管理,採取綜合措施,有效緩解城市交通擁堵狀況。
6.加強城市景觀照明控制。加強夜景照明管理,嚴格控制亮度、照明均勻度、功率密度等指標。逐步淘汰低效城市景觀照明產品,除體育場、建築工地和道路照明等功能性照明外,所有室外公共活動空間或景物的夜間照明嚴格按照規範進行設計,各項指標均達到規範要求。
(六)創造良好城市生活環境。
1.完善社區配套設施建設。進一步健全和完善社區教育、醫療、體育、文化、便民服務、環衛、綠地等各類配套設施,打造良好社區生活環境。加快省會文化藝術中心建設,滿足廣大市民精神文化生活需求。
2.抓好城中村改造建設。堅持規劃為先、整合為主,統籌兼顧、科學有序地推動城中村改造,切實改善民眾居住與生活條件,完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最佳化城市空間布局,切實保障和改善民生,力爭到2015年底基本完成中心城規劃建設用地範圍內城中村改造。
(七)加強社會保障建設。
1.抓好保障性住房建設。加快建立廉租房、公共租賃房等多層次住房保障制度體系,進一步擴大住房保障覆蓋面,提高保障標準,到2015年底基本建立起多層次、全方位、廣覆蓋的住房保障體系,切實解決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
2.加強無障礙設施建設。市區主要道路、公園、公共建築等公共場所要按照有關要求,加強無障礙設施建設和管理,確保設施使用狀況良好,保障殘疾人、老年人、兒童及其他行動不便者自主、安全、方便通行。
3.加強城市低保和社會保險管理。加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建立科學規範的城市低保標準自然增長機制,實現應保盡保。創新工作機制,強化工作措施,穩步提升社會保險基金征繳率,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
工作安排
(二)全面創建階段(2013年3月至2015年6月)。各區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具體工作計畫和措施,全面開展生態園林城市創建工作。
(三)鞏固提高階段(2015年7月至2015年12月)。對照創建標準,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全面整改提升,迎接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檢查驗收。
保障措施
(二)加大投入,完善政策。要建立以政府投入為主、社會投入為輔的多元化資金保障機制,調動社會各界對創建工作投入的積極性。市財政部門要積極籌措資金,不斷加大投入,保障創建工作順利開展。各區政府要保證各項園林綠化建設項目資金需求。要切實加強資金監管,保證創建資金專款專用。
(三)創新發展,科技先行。加強與科研機構、高等院校合作,開展低碳交通、綠色建築、能源循環利用、節水綠化、熱島效應控制等科研工作,加強住房保障、改善人居環境等民生問題的調研,增加科研保障資金,加快科研成果的轉化與套用,不斷提高科研創新能力,為創建生態園林城市提供科技支撐。
(四)加強督查,嚴格管理。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任務分工和目標要求推進工作,並開展年度自查,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建立權威專業機構對創建工作的評估機制,跟蹤檢查創建工作推進情況。市“五城聯創”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對全市創建情況進行定期和不定期檢查,年底對各責任部門、單位任務完成情況進行綜合評定,並根據評定結果按照“以獎代補”原則分配創建專項資金。
(五)加大宣傳,凝聚合力。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大力宣傳創建生態園林城市的意義以及城市綠化、風景名勝區保護、環境保護等方面法律法規和政策,提高公眾環境保護意識,倡導生態價值觀、生態消費觀和生態生活觀,形成創建生態園林城市的良好社會氛圍。市政府有關部門要根據各自職能,加強協作配合,積極參與創建,形成政府引導、全民參與、各方配合、全方位推進的創建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