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城區園林綠化管理局

1996年,歷城區園林綠化管理處有職工55人。1997年9月,更名為歷城區園林綠化管理局(簡稱區園林局)。同年12月,區園林局設辦公室、財務科、車管科、工程管理科、監察科、社會管理科、園林科、苗木管理科8個科室。1998年,增設將軍廣場管理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歷城區園林綠化管理局
  • 榮譽:省級花園式小區
機構概況,領導信息,機構設定,工作職責,

機構概況

1999年,增設洪樓廣場管理所。2000年,撤消車管科,增設政工科。2001年,該局仍設辦公室、政工科、財務科、工程管理科、監察科、社會管理科、園林科、苗木管理科8個科室及將軍、洪樓2個廣場管理所,有職工86人。截至2001年底,全區城區公共綠地面積為(包括公園、風景區、街道廣場、村居廣場、小遊園、道路綠地)174.2萬平方米。每年“五一”和“十一”等重大節日,重點道路及庭院、單位擺花量逐年增加。2001年,全區擺花累計30多萬盆,製作大型植物雕塑10餘個。同年底,全區有60個單位被評為市級綠化先進單位,23個單位被評為市級花園式單位,6個單位被評為省級花園式庭院,2個小區被評為省級花園式小區。

領導信息

書記、局長韓道文:主持全局黨政全面工作,保證區委、區政府各項目標任務的全面完成。
副書記、副局長梁國強:協助局長搞好黨務工作,完成重點綠化建設任務,抓好綠化的規劃、設計、施工建設及管理工作,負責城區綠化養護與管理工作、包村工作。

機構設定

辦公室
負責局領導工作部署的傳達和落實,發揮紐帶和橋樑作用。負責公文處理,綠化統計、車輛管理、後勤保障與服務、對外接待等工作,
政工科
負責檔案管理,在職和離退休人員的工資管理,政務信息公開,宣傳報導等工作。
監察科
負責轄區內城市綠化的保護和管理,嚴格執行《濟南城市綠化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
名泉保護管理辦公室
負責轄區內名泉的普查、登記和保護管理工作。
工程科
負責園林綠化工程的規劃,設計和審計、監理等工作。
園林科
負責城區道路的綠化,養護和管理工作。
財務科
負責城市綠化管理和養護經費的管理,職工工資發放等工作。
洪樓廣場管理所
負責洪樓廣場的管理和綠化養護與維護工作。
將軍廣場管理所
負責將軍廣場的管理和綠化養護與維護工作。
植保科
負責城市綠化苗木的病蟲害防治。
苗木管理科
負責綠化苗木的培育和養護工作。
外環路管理所
外環路及部分城區道路、綠地的綠化、養護和管理工作。
工業北路管理所
負責工業北路的綠化養護和管理工作。
社管科
負責歷城轄區內企事業單位、駐濟部隊、庭院、學校的綠化先進單位、花園式單位的審報,社會面綠化統計,綠化工作的諮詢,業務指導和服務。

工作職責

職能簡介:管理園林綠地,美化城市環境。業務範圍:負責歷城城區內的園林綠地系統規劃;城市園林綠地建設;城市園林綠地管理與維護;城市園林綠化工程設計。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關於城市園林綠化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貫徹執行市園林綠化、名泉保護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規定。
二、擬訂區級園林綠化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城市綠地系統規劃及園林綠化專業規劃,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本行政區創建生態園林城市的綜合協調;參與制定城市生態發展、環境治理規劃及沿黃河防護林帶建設方案;制定城市建成區內風景山林建設方案;負責城市建成區內山嶺容貌維護管理,編制破損山體恢復規劃;負責城市建成區內的全民義務植樹工作。
四、參與建立科學規範的城市園林綠化工程建設標準體系的工作;參與擬訂城市園林綠化管理標準,並監督實施;參與擬訂城市公園、風景名勝區建設標準,並組織實施。
五、會同有關部門承擔本區城市綠線管理工作;負責臨時占用城市綠地和城市建成區內各類樹木伐移事項申報、審批工作。
六、負責本區城市建成區內古樹名木保護管理和園林植物保護,承擔城市建成區內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
七、組織編制本行政區城市公園、風景名勝區發展規劃,負責區屬城市公園和重點風景名勝區的管理。
八、負責本區園林綠化重點工程的監督檢查和園林綠化建設項目專項資金的使用監督工作。
九、承擔本區名泉保護管理的責任。負責行政區域內名泉保護的統一管理和監督,組織實施《濟南市名泉保護條例》,參與編制全市名泉保護總體規劃。
十、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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