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清市創建國家園林城市實施方案

樂清市創建國家園林城市實施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浙江省綠色城鎮行動方案》(浙政辦發〔2011〕125號)和市委十三屆七次全會精神,深入開展國家園林城市創建,切實改善生態環境和人居環境,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提高人民生產生活環境質量,有力推動“五市六城”建設,根據《國家園林城市標準》《浙江省園林城市標準》和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總體目標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按照“政府組織、民眾參與、統一規劃、因地制宜、講究實效”的要求,根據我市城市環境機理與功能布局,充分發揮“山水樂清”特色,利用山、河、海等自然資源,點、線、面結合,大力開展園林綠化基礎設施建設,構建以公園綠地為核心、以道路綠化為骨架、以河道綠化為紐帶、各類綠地交融滲透的“一環二橫三縱”城市綠化格局,形成“人與自然和諧”的山水園林城市格局,樹立山青、水秀、岸綠、城美、人和的城市新形象,努力把我市建設成為具有山水特色、生態環保的省級和國家園林城市。
(二)總體目標。嚴格按照《國家園林城市標準》和“綠地布局合理、功能設定健全、園林景觀優美、生態效益良好”的城市綠地建設要求,2015年新增城市綠地面積170公頃以上,建成區綠地率達30.5%以上,通過省級園林城市考核驗收;至2019年,城市園林綠化工作達到較高水平,在綜合管理、綠地建設、建設管控、生態環境、節能減排、市政設施、人居環境、社會保障等八個方面達到國家園林城市要求,形成組織管理到位、規劃設計規範、景觀保護得力、綠地系統完善、設施配套良好的城市園林綠化建設格局,通過國家園林城市考核驗收。
(三)基本原則。一要堅持以人為本原則,做到惠及市民,注重城市的可持續發展;二要堅持環境優先原則,確定以環境建設為重點的城市發展戰略,形成與生態環境協調發展的綜合考核指標體系;三要堅持系統性原則,用系統的觀點考慮城市生態環境問題,以城市綠地系統建設為基礎,堅持保護和治理城市水環境、市容衛生、污染物控制等方面的協調統一;四要堅持工程帶動原則,通過切實可行的工程措施,保護、恢復、再造城市自然環境,擴大城市綠地總量,減少污染物排放;五要堅持因地制宜原則,根據我市各方面發展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目標,促進城市經濟、社會、環境協調發展。
二、主要任務
(一)加強城市綠化規劃和信息普查
1.修編城市綠地系統規劃。按照國家園林城市標準,充分利用我市自然景觀資源和歷史文化資源,注重植物地帶性風貌特色,高標準編制《樂清市城市綠地系統規劃》,確保於2015年編制完成並納入城市總體規劃。通過城市綠地系統規劃,引導建成區範圍內有條件的山體林地向城市公園或風景林地過渡,指導城市公園綠地、生產綠地、防護綠地、附屬綠地合理布局,確保城市綠地系統總量適宜、分布合理、植物多樣、景觀優美。
2.開展綠地普查。對建成區範圍內綠地進行普查,摸清“家底”,掌握基礎數據。收集城市園林綠化信息,加強管理信息技術套用。利用“數字城管”信息平台,建設城市園林綠化數位化信息庫,提升信息發布與社會服務信息共享平台,對城市園林綠化信息實施動態監管,強化社會公眾的有效監督。
(二)加強城市綠化建設
1.多管齊下,擴充綠量。通過規劃擴綠、見縫插綠、租地造綠等方式,促進各項城市園林綠化指標逐年增長。加快建成區公園綠地建設,確保公園綠地快速增長,提高公園綠地服務半徑覆蓋率,實現市民就近休閒。重點抓好市級綜合性公園、沿線沿岸綠色屏障、城市立體綠化特別是量大面廣的街頭小遊園等園林綠化景觀建設,逐步建成綠量浩大、景觀明朗、視線通暢的城市精品工程,不斷提高市民對城市園林綠化的滿意率和對創建園林城市工作的支持率。大力推進城區道路綠化建設,形成“綠隨路轉、路綠相依”的城市道路綠化體系,道路綠化普及率達95%以上,林蔭路推廣率達70%以上。利用自然水系,打造濱水景觀廊道,形成“綠隨水建、水隨綠活”的親水休閒風光帶,河道綠化普及率達到80%以上。至2019年,建成區綠地率達31%以上,綠化覆蓋率達36%以上,人均公園綠地達9.5平方米以上。
2.講究特色,提升品味。充分利用我市山中有城、城中有山的條件,按照“求精、求美、求特、求雅”的思路,打造城市綠化的個性品牌。落實公園設計規範,公園廣場以植物造景為主,喬灌草相結合,綠地面積達70%以上,綠化種植植物群落富有特色。把建築小品、城市雕塑作為綠化建設的重要內容,與我市歷史文化相融合,賦予綠地人性化內容和歷史文化底蘊,豐富城市綠化的韻味和品味。在鞏固現有綠化成果的基礎上,抓好沿山文化帶、沿河景觀帶、沿路森林帶、沿海防護帶建設。沿街單位、商業門市、居住小區等要開展門前景觀改造,充分利用建築退讓紅線的空地,在對原有功能進行整理的基礎上進行綠化、美化,增強綠地系統生態功能。
3.改造山地,增加綠量。根據我市“七山二水一分田”的基本地貌特徵,充分發揮市區周邊有大量山林坡地的優勢,將符合條件的山林坡地進行適當改造,建設游步道、休閒平台、亭廊等硬體設施,種植特色觀花觀葉植物,形成層次分明、季相明顯的植物群落,有效增加城市綠量。加快鹽盆山公園、東塔山公園、鳳凰山公園、芝嶂山公園、西山公園等山體公園的建設提升。
4.全民發動,拓展空間。以機關幹部義務植樹活動、“植樹活動月”等為載體,廣泛開展民眾性綠化活動,建成一批“共青林”“巾幗林”等城市綠地,全方位拓展城市綠色空間。積極開展綠地認種認養、樹木包護活動,搞好庭院綠化,大力推行城市垂直綠化、屋頂綠化和陽台室內擺花養草,構建立體型、複合型綠色空間。積極引導農業結構調整,大力發展綠化苗圃和綠化基地,提高生產綠地面積和綠化苗木合格率,使城市規劃區生產綠地總面積占城市建成區面積達2%以上。
(三)加強城市景觀保護和管理
1.保護開發文化資源。遵循“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方針,充分挖掘我市文化資源,重點加強“樂成八景”的保護和修復,重塑樂成古風遺韻,為提升城市文化品位增光添彩。落實具體保護措施,儘可能保留歷史文化古蹟遺留的歷史信息,保存完整的歷史脈絡和風貌。同時,規劃建設一批時代特色鮮明的文化設施,使之成為城市新的亮點。
2.嚴格保護城市古樹名木。做好古樹名木立碑存檔工作,進一步健全古樹名木保護檔案。制定《樂清市古樹名木保護辦法》,明確責任分工,落實保護措施,嚴厲遏制破壞古樹名木行為。採用先進科技成果,做好古樹名木復壯和病蟲害防治等措施,提高古樹名木的保護水平,保持古樹名木的良好景觀特徵。
3.提升城市沿路沿街景觀。根據我市山水城市的特徵,加強沿路沿街景觀建設,努力做到城市布局合理、建築和諧、容貌美觀。以市區旭陽路、寧康路、清遠路、良港路、伯樂路、千帆路等主要道路的路容路貌整治為重點,構建形成“一路一品、一街一景”的道路景觀系統,不斷提升城市品位。落實城市戶外廣告等設施管理制度,對戶外廣告、店面招牌、地名路牌、公交候車亭等實施規範管理,使之成為城市景觀的重要組成部分。
(四)改善城市生態環境
1.加強城市大環境綠化建設,構建城郊綠化一體化。根據修編完成的《樂清市城市綠地系統規劃》,充分利用我市山、河、海及綠心綠肺等自然資源優勢,堅持“生態優先、分片拓展、綠脈相連、結構整合”的原則,搞好城市大環境綠化,營造山環水繞、綠樹成蔭、空氣清新、風光優美的生態城市。以“一環二橫三縱”城市綠化格局為骨架,實施城市生態工程,建設城市生態綠廊。加強城市山體植被保護,開展林相改造,提高闊葉林、次生林比例,增強山林季相。在城市周邊、城市功能分區交界處建設綠化隔離帶,有效緩解城市熱島效應,使城市熱島效應強度不高於3℃,城市環境噪聲平均值不大於56.00dB,年空氣污染指數小於100的天數多於240天。
2.加強城市環境綜合治理,改善生態人居環境。
(1)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按照垃圾處理“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的要求,在“戶集、村收、鎮運、市處理”的基本運行模式基礎上,進一步推進完善“城鄉保潔和生活垃圾收集、清運、中轉、運輸、無害化處理”的生活垃圾處理城鄉一體化體系建設。至2015年底前,完成大荊蒲灣、市區蠣灰窯、北白象印嶼等垃圾簡易填埋場的無害化整治改造工程。加大環衛基礎設施建設和環衛機具配置力度。2015年,全市城鄉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行政村覆蓋率達100%,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100%,城鄉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90%以上。
(2)城鎮污水處理。2015年,建成市污水處理廠一期續建和提標改造工程、清江污水處理廠、虹橋污水處理廠二期工程,爭取開工建設翁垟污水處理廠,全面實施市區、柳白片、虹橋片、清江、芙蓉、雁盪、大荊、仙溪等城鎮污水收集管網工程,實現全市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全覆蓋,確保城市污水處理率達80%以上。至2017年,城市污水處理率達90%以上。
(3)水體水質保護。加強市區河道整治,運用疏浚清淤、污水截留、駁坎植樹等綜合手段,提高水體岸線自然化率,使河水變清、河岸變綠、環境變美。建成城市給水管網改擴建工程、南清芙片給水管網改造工程和農村飲用水安全工程,啟動建設長石嶺水廠工程,確保城市管網水檢驗項目合格率達99%以上。
3.推廣節能材料,提高節能建築和綠色建築比例。城市建築按照國家標準,普遍採用節能措施和節能材料。2015年,城市節能建築和綠色建築要達30%以上。
4.推進公交優先發展戰略,提高公交出行分擔率。加大對公交行業的政策支持力度,完善公交基礎設施建設,進一步完善公交線網布局,實現公交路權優先,提高公交服務水平。
(五)加強市政設施建設
加快市政設施建設步伐,不斷提升城市總體功能和承載水平。加強城市道路建設和維護,城市道路完好率達95%以上。實施暢通工程,市區主幹道平峰期平均車速不小於35km/h。建立健全城市地下管網、道路橋樑等市政基礎設施檔案,完善運行管理制度,保障城市運行安全到位。完善社區教育、醫療、體育、文化、便民服務、公廁等設施的設定,按標準配套齊全。加強城市主要道路、公園廣場公共建築等公共場所的無障礙設施建設管理,確保使用情況良好。
(六)加強人居環境建設,完善社會保障
1.構建多層次住房保障體系。落實保障性住房條例和人才安居政策,擴大住房保障範圍,提高住房保障水平。加強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安居型商品房等保障性安居房建設,建立完善具有樂清特色的住房保障體系。2015年,全市住房保障率達75%以上;至2018年,達80%以上。
2.推進中心城區城中村改造。加快樂成中心城區城市化建設步伐,努力實現城中村與城區其他區域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發展,推動城鄉一體化建設。
三、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加強領導。成立市創建國家園林城市領導小組,林亦俊同志擔任組長,張亨利、周明濤、葉偉瓊、趙明皓、谷燎原等同志擔任副組長,市委辦、市府辦、宣傳部、考績辦、文明辦、殘聯、發改局、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財政局、國土資源局、住建局、交通運輸局、水利局、農業局(林業局)、文廣新局、衛生局、統計局、環保局、市場監管局、市政園林局、樂清日報社、廣播電視台、風景旅遊局、樂清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樂成中心城區管委會、教育園區管委會、舊城建設辦、三改一拆辦、氣象局、郵政局、供電局、電信公司、樂成街道、城東街道、城南街道、鹽盆街道等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市政園林局),張金財(市市政園林局)同志兼辦公室主任,鄭巨隆(市市政園林局)、鄭小榮(市交通運輸局)、周慶棟(市農業局、林業局)、林道龍(樂成中心城區管委會)、陳金克(樂成街道)、張文亮(城東街道)、乾正全(城南街道)等同志為辦公室副主任,負責創建工作的統籌協調、任務分解、督查指導、檢查考評等工作。各有關單位要充分認識創建國家園林城市的重要意義,切實增強工作責任感和使命感,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堅持“以塊為主、條塊結合、上下配合、多方聯動、分工負責”,層層分解任務,落實目標責任,並把創建工作情況作為年終考核的重要內容,加強檢查考核,確保創建工作各項任務落實到位。
(二)深入宣傳,廣泛動員。要廣泛動員廣大幹部職工民眾積極參加城市綠化活動,提高全社會愛綠、護綠意識,推動創建工作深入開展。各新聞媒體要充分發揮輿論引導作用,積極宣傳創建國家園林城市的重要意義和城市綠化法規政策,樹立城市綠化先進典型,引導全社會共同關心、共同參與創建工作,營造良好的創建工作環境。
(三)嚴格執法,依法行政。嚴格執行《城市綠化條例》《城市綠線管理辦法》等法規規章,認真把好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綠化審核關,確保城市綠地持續增加。加大行政執法力度,依法查處侵占綠地、非法砍伐、破壞綠化等行為。建立有獎舉報制度,設立舉報電話,充分發揮民眾監督作用。
(四)廣辟渠道,加大投入。建立以政府投資為主,各方籌資為輔的多渠道、多層次綠化建設投入體系。創新園林建設投入機制和運作模式,在統一規劃的前提下,推行“誰投資、誰管理、誰受益”政策。結合城市生態林帶建設和農業產業結構調整,鼓勵工商企業、苗木生產大戶發展城市苗木基地,建設大型苗木基地。嚴格執行綠化收費制度,按規定收足政策規定的綠化補償費和毀壞綠化的罰沒收入等,全額用於園林綠化建設管理。
(五)完善機制,強化管理。按照“管養分離、管幹分離、作業放開”的要求,推進城市園林綠化管理機制改革創新,改變當前城市園林綠化監管與養護混為一體的狀況。完善城市公共綠化工程公開招投標等建設管理制度,同步跟進對工程施工和養護質量的監督,切實提高城市綠化建設管理水平。加強各級城市園林綠化管理機構和技術管理人員的配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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