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宜縣應急避難場所建設規劃

《分宜縣應急避難場所建設規劃》是分宜縣人民政府發布的規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分宜縣應急避難場所建設規劃
  • 發布單位:分宜縣人民政府
應急避難場所是指為應對突發事件,經規劃、建設,具有應急避難生活服務設施,可供居民緊急疏散、臨時生活的安全場所。加強應急避難場所的規劃與建設,是提高城市綜合防災能力、減輕災害影響、增強政府應急管理工作能力的重要舉措。
一、應急避難場所的規劃與建設原則
(一)以人為本。以人民民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為準繩,充分考慮市民居住環境和建築情況,以及附近可用作避難場所場地的實際條件,建設安全、宜居城市。
(二)科學規劃。應急避難場所的規劃作為城市防災減災規劃的重要組成部分,其規劃應當與城市總體規劃相一致,並與城市總體規劃同步實施。應急避難場所的規劃要合理制訂近期規劃與遠期規劃。近期規劃要適應當前防災需要,遠期規劃要通過城市改造和發展,形成布局合理的應急避難場所體系。
(三)就近布局。堅持就近就便原則,儘可能在居民區、學校、大型公用建築等人群聚集的地區多安排應急避難場所,使市民可就近及時疏散。
(四)平災結合。應急避難場所應為具備多種功能的綜合體,平時作為居民休閒、娛樂和健身的活動場所,配備救災所需設施(設備)後,遇有地震、火災、洪水等突發重大災害時作為避難、避險使用,二者兼顧,互不矛盾。
(五)一所多用。應急避難場所應具有抵禦多災種的特點,即在突發地震、火災、水災、戰爭等事件時均可作為避難場所。但多災種運用時,應考慮具體災害特點與避難需要的適用性,注意應急避難場所的區位環境、地質情況等因素的影響。
二、 應急避難場所建設思路
根據國內外資料和經驗,筆者對應急避難場所建設提出如下構想:
(一)分宜縣應急避難場所的規模
結合我縣行政區劃、人口分布、人口密度、建築密度等特點以及居民疏散的要求,可將應急應急避難場所分為兩級建設:
一級應急避難場所為縣級應急避難場所,一般規模在1.5-5萬平方米,可容納1萬人以上。主要為重大災難來臨時的區域性應急避難場所;
二級應急避難場所為鄉鎮應急避難場所,一般規模在2千平方米以上,可容納1千人以上。主要用於發生災害時,在短期內供受災人員臨時避難。
(二)應急避難場所的設定
1. 應急避難場所的覆蓋半徑
一級應急避難場所:災難預警後,在半小時內應可到達;
二級應急避難場所:災難預警後,5-15分鐘內應可到達。
2. 應急避難場所的要素與功能
二級應急避難場所:設定滿足應急狀況下生活所需帳篷、活動簡易房等臨時用房,臨時或固定的用於緊急處置的醫療救護與衛生防疫設施,供水管網、供水車、蓄水池、水井、機井等兩種以上的供水設施,保障照明、醫療、通訊用電的多路電網供電系統或太陽能供電系統,滿足生活需要和避免造成環境污染的排污管線、簡易污水處理設施,滿足生活需要的暗坑式廁所或移動式廁所,滿足生活需要的可移動的垃圾、廢棄物分類儲運設施,棚宿區周邊和場所內按照防火、衛生防疫要求設定通道,並在場所周邊設定避難場所標誌、人員疏導標誌和應急避難功能區標誌。
一級應急避難場所:在二級應急避難場所的建設基礎上,在棚宿區配置滅火工具或器材設施,根據避難場所容納的人數和生活時間,在場所內或周邊設定儲備應急生活物資的設施,設定廣播、圖像監控、有線通信、無線通信等應急管理設施。
3. 應急避難場所的選址
可選擇公園、綠地、廣場、體育場、室內公共的場、館、所和地下人防工事等作為應急避難場所的場址。選址要充分考慮場地的安全問題,注意所選場地的地質情況,避開地震斷裂帶,洪澇、山體滑坡、土石流等自然災害易發地段;選擇地勢較高且平坦空曠,易於排水、適宜搭建帳篷的地形;選擇在高層建築物、高聳構築物的跨塌範圍距離之外;選擇在有毒氣體儲放地、易燃易爆物或核放射物儲放地、高壓輸變電線路等設施影響範圍之外的地段。應急避難場所附近還應有方向不同的兩條以上通暢快捷的疏散通道。
(三)應急避難場所的建設方式
應急避難場所建設可採取以下方式:一是體育館式應急避難場所,指賦予城市內的大形體育館和閒置大型庫房、展館等應急避難場所功能。二是人防工程應急避難場所,指改造利用城市人防工程,完善相應的生活設施。三是公園式應急避難場所,指改造利用城市內的各種公園、綠地、學校、廣場等公共場所,加建相應的生活設施。四是城鄉式應急避難場所,指利用城鄉結合部建設應急避難場所。五是林地式應急避難場所,指利用符合疏散、避難和戰時防空要求的林地。
三、 應急避難場所的維護與管理
(一)實行誰投資建設,誰負責維護管理的原則。應急避難場所的所有權人應按要求設定各種設施設備,劃定各類功能區並設定標誌牌,建立健全場所維護管理制度。
(二)應急避難場所的政府管理部門,應制定針對不同災難種類的的場所使用應急預案,明確指揮機構,劃定疏散位置,編制應急設施位置圖以及場所內功能手冊,建立資料庫和電子地圖,並向社會公示。有條件的地方,還可組織檢驗性應急演練。
(三)各單位編制的單項應急預案應與全縣應急避難場所規劃建設相銜接。
(四)建立一支訓練有素的應急志願者隊伍。通過對志願者組織的培訓、演練,使之熟悉防災、避難、救災程式,熟悉應急設備、設施的操作使用。
(五)建立一套規範的應急避難場所識別標誌。應急避難場所附近應設定統一、規範的標誌牌,提示應急避難場所的方位及距離,場所內應設定功能區劃的詳細說明,提示各類應急設施的分布情況,同時,在場所內部還應設立宣傳欄,宣傳場所內設施使用規則和應急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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