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負責起草全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方面的規範性檔案。
(二)負責全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的業務指導、組織協調、監督檢查工作。負責本市級許可權內的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工作。
(三)負責擬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監督實施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的相關標準和規範。負責編制全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項目年度計畫和資金使用計畫。負責職責範圍內
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監督管理工作。
(四)負責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的監管。組織、指導、協調城區環境衛生工作。負責城區生活垃圾、餐廚垃圾、建築垃圾(含渣土)運輸、處置和有關環衛基礎設施的監管。指導、監督
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
(五)負責城市市政設施運行的監管。負責城區有關城市道路、照明亮化、橋樑等設施的運行監管。負責城區破占道、戶外廣告設定、公園廣場的監督管理工作。參與市政規劃評審和重大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竣工驗收。
(六)負責城市園林綠化的監管。負責城區園林綠化的監督管理工作。參與編制城市園林綠化建設項目規劃。負責擬訂城市園林綠化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城市建設項目附屬綠化工程初步設計審查、施工監管和竣工驗收工作。負責園林式單位和園林式小區創建評審和複查驗收工作。負責園林式單位和園林式小區創建評審和複查驗收工作。
(七)負責城市廣場、人行道及管理範圍內公共區域靜態交通秩序的監管。負責城區內租賃腳踏車(電動車、非機動車)運營的監管工作。參與城市公共停車設施規劃建設相關工作。
(八)負責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的監管。負責行使執法許可權內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全部行政處罰權以及環境保護、交通管理、水務(水利)管理、市場監管等方面有關行政處罰權。負責全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應急處置的指揮調度工作。負責有關重大、複雜以及跨區域違法案件的組織查處。負責協調、組織城市管理有關聯合執法專項整治行動。
(九)負責城市管理方面的行政許可和公共服務審批工作。負責行使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全市市政公用設施維護管理、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園林綠化砍伐和移植樹木以及占用綠地、城市建築垃圾(渣土)、破占道管理、戶外廣告設定管理等方面的行政許可審查、審批職能。負責行使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全市城市市容環境衛生、園林綠化、城市夜景亮化和功能照明等方面的公共服務審批和核准職能。
(十)負責全市智慧城管平台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責分工
1、與市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的職責分工
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部門負責行使市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移交的所有行政處罰權及相關行政強制措施,接收並依法查處市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移送的相關案件;相關的行政許可、行政檢查、行政監督等監管職能,仍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負責行使。市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負責市政公用設施項目審批後竣工驗收前的監督管理,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部門負責移交後運行管理、日常維護維修。
2、與市公安部門的職責分工
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部門負責城市廣場、人行道及管理範圍內公共區域靜態交通秩序和城市公共停車設施運行的監督管理;執行城市廣場、人行道及管理範圍內公共區域違法違規停放車輛行為的行政處罰權,其違法停車信息錄入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行政處罰信息系統;主幹道路和次幹道路的機動車道和
非機動車道靜態交通秩序由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監督管理,並參與城市公共停車設施規劃建設相關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信訪室)。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文電、會務、綜合調研、信訪、督辦、保密機要、檔案、建議提案辦理、修史編志和機關後勤管理與接待工作;負責局機關日常考勤、安全保衛、節能降耗工作;負責網路輿情應對和宣傳等方面的
意識形態工作;負責局系統創文創衛工作;負責協調處理信訪問題,疏導上訪民眾,負責輿情應對及民眾來信來訪、上級有關部門來函反映問題的落實、處理和反饋工作。
(二)人事股。負責局機關和局屬單位機構編制工作;負責按許可權辦理機關及下屬單位工作人員的錄用任免、考核、獎懲、幹部職工工資、福利、獎勵、保險等社會保障工作;負責幹部職工的選拔任用和考核評價等工作;負責局系統幹部職工政治思想教育業務培訓、職稱評聘等工作;負責局機關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等工作;負責局屬單位職工
人事檔案管理。
(三)市容管理股。負責制定城區市容管理專業規劃和城市容貌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城區市容管理工作;負責市本級市容環境衛生、戶外廣告設定、臨時占道、城市建築垃圾(渣土)有關行政許可及公共服務事項核准等事項的監督管理;負責指導城區生活垃圾的處置工作;負責環保督查移交問題的督查督辦工作。
(四)園林綠化管理股。負責擬訂園林綠化發展總體規劃;負責園林式單位和園林式小區的創建評審工作;負責
城市園林綠化企業資質核准取消後的市場管理工作;負責全市“綠色圖章”審批和“綠線管理”制度的落實;負責全市城市園林綠化有關行政許可及公共服務事項核准等事項的監督管理;負責全市規劃區內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
(五)市政
公用事業股。負責擬訂全市
城市公用事業的發展規劃及城市公用事業等行業目標管理考核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公用事業等行業的市場準入和作業管理工作;負責城市公用事業建設的對外交流與合作;負責城市道路市政維護、橋樑、城市亮化照明等有關行政許可及公共服務事項核准的監督檢查;負責有關城市公用設施建設的申報統計工作;負責對全局項目建設進度的協調、調度指導工作。
(六)行政審批股(政策法規股)。負責局系統行政審批服務工作;負責政務公開和政務信息工作;負責政務服務中心城管視窗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負責執法監督和有關行政處罰案件的審查工作;協調組織城市管理有關聯合執法活動;負責城市管理普法宣傳、執法培訓和行政執法證的管理工作;承擔本局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法律諮詢、聽證等工作;負責市本級
行政執法責任制和執法錯案追究工作;負責局系統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工作;負責指導協調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工作。
(七)督查考評股。負責對市容市貌難點、熱點問題進行調研,制定城區市容市貌考評標準和實施細則;負責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的日常檢查、評比、獎懲和督辦工作;負責對下屬單位的績效考核工作;負責全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和考核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全局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負責組織開展對城市橋樑、環衛、路燈、市政施工作業以及戶外廣告招牌等的安全檢查工作。
(八)財務裝備股。負責編報市本級年度和中長期城市維護、改造、配套項目資金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職責範圍內所有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局系統行政執法隊伍專用裝備的計畫、配置及更新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管理和局系統財務督查及業務指導工作;負責局機關和局屬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審計及局系統財會人員的培訓管理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行政編制
冷水江市城管局行政編制12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總工程師1名,正股級職數7名。機關後勤服務全額撥款事業編制2名,人員只出不進,編制出一減一。
冷水江市城管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冷水江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黨組書記、局長:徐欣平
冷水江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黃政權
冷水江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主任科員:胡甜善、謝明
冷水江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黨組成員、環境衛生管理處主任:李小慶
冷水江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謝向陽、郭向京
冷水江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黨組成員:易華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市委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20年4月29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