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永州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永州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是2018年永州市機構改革新組建的單位,為永州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永州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 所屬地區:永州市
  • 所屬部門:永州市人民政府
  • 現任領導:羅順山(局長)
機構職能,現任領導,獲得榮譽,

機構職能

(一)負責制定全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工作中長期發展規劃、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組織指導冷水灘城區(含永州經濟技術開發區,下同)城市市政公用事業管理工作。負責冷水灘城區環衛設施的資金年度申報核撥工作。
(三)負責制定冷水灘城區市政公用設施、園林綠化建設和維護項目的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冷水灘城區挖掘市政道路,占用橋涵、照明、供氣、給排水(含二次供水)等市政公用設施的審批監管工作。
(四)參與給排水、市政道路、路燈照明、園林綠化等項目的竣工驗收和移交接收工作。
(五)負責全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工作的組織指導等工作。
(六)負責參與中心城區戶外廣告專項規劃編制。負責中心城區大型戶外廣告位的設定審批。
(七)負責實施市靜脈產業園的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全市廢棄物(城市生活垃圾、建築垃圾、餐廚垃圾)處置工作。負責職責範圍內醫療廢棄物收運和處置的監督管理工作。
(八)負責全市燃氣經營許可的指導監督工作。負責許可權內冷水灘區、零陵區、永州經濟技術開發區、金洞管理區、回龍圩管理區燃氣經營許可證的審批和核發。負責指導規範全市燃氣熱力經營市場。負責職責範圍內燃氣燃燒器具安裝、維修資質證的審批和監督管理工作。
(九)負責會同有關部門共同編制中心城區綠化規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負責冷水灘城區公共綠地、居住區綠地、風景林地和道路綠化等園林綠化設計方案的審查;負責組織冷水灘城區新建、擴建、改建工程項目中附屬綠化工程設計方案審查、工程質量及安全監管、竣工驗收和移交接收工作;負責園林綠化工程施工企業信用等級評價及優質工程評選工作。
(十)負責冷水灘城區園林綠化管理(不包含中心城市冷水灘轄區道路綠化養護管理、小遊園建設管理等)工作;負責組織開展園林式單位(小區)評選報批等相關工作;指導縣(區)園林綠化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冷水難城區占用城市公園、廣場、人行道設定戶外環境設施的審批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中心城區市容市貌執法的監督工作。
(十三)負責冷水灘城區給排水、二次供水、燃氣熱力、照明設施等公用事業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執法工作。
(十四)負責指導監督全市智慧城管建設和管理工作。
(十五)承擔市城市管理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六)負責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七)中心城市冷水灘城區範圍內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以下行政處罰權分別由冷水灘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永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行使:
1.冷水灘城區規劃區內國有土地上未依法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的建(構)築物等城鄉規劃管理方面的行政處罰權。
2.冷水灘城區內戶外廣告(招牌)設定及沿街門店、廣場等商業文化活動占道方面的行政處罰權。
3.冷水灘城區內建築垃圾(渣土)管理方面的行政處罰權。
4.冷水灘城區內園林綠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5.冷水灘城區內城市社會生活噪聲污染、城市道路揚塵污染、流動攤販油煙污染、城市露天燒烤、焚燒秸稈落葉等煙塵污染、城市燃放煙花爆竹污染等環境保護管理方面的行政處罰。
6.冷水灘城區內戶外公共場所無照經營、違規設定戶外廣告等市場監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處罰權。
7.冷水灘城區內侵占城市廣場、人行道及管理範圍內公共區域違法停放非機動車輛等交通管理方面的行政處罰權。
8.冷水灘城區內向城市河道和其他水域傾倒廢棄物和垃圾以及違規取土、城市河道違法建築物拆除等水務管理方面的行政處罰權。
9.冷水灘城區內戶外公共場所食品銷售和餐飲攤點無證經營,以及違法回收販賣藥品等市場監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處罰權。
10.其他由市人民政府報經省人民政府批准確定的具體行政處罰權。

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局長:羅順山
黨組成員、副局長:劉新軍
黨組成員、副局長:唐振宇
市紀委監委駐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紀檢監察組組長、黨組成員:張建民
黨組成員、副局長:鄭文輝
二級調研員:張造明
四級調研員:蔣福斌
四級調研員:陳月紅
四級調研員:唐榮超

獲得榮譽

2022年12月,入選“2022屆湖南省文明單位”擬表彰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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