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縣城市管理局

執導和管理城市的道路、燃氣熱力、城市公共運輸、園林和城市規劃區的綠化,市容和環境衛生、城市市容環境治理和城市監察工作、城市規劃區內戶外廣告設定、公用設施廣告設定的審批和管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江永縣城市管理局
  • 類別:國家機關
  • 地點:江永縣
  • 內設機構:業務股等4個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所屬單位,地理位置,

主要職責

(一)負責貫徹執行城市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結合本縣實際,研究制定縣城市容市貌、環境衛生、園林綠化、公共客運交通、燃氣熱力、城市照明設施和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等行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負責組織實施。
(二)負責組織實施國家制定的城市市容環境衛生標準定額和行業規範;負責縣城渣土取運審批和渣土運輸監管,管理縣城市容環境衛生工作。
(三)負責縣城園林綠化、街道綠化以及公用綠地、花園、苗圃的建設和管理;負責城內植物園、動物園多樣性保護工作(包括珍稀和頻臨滅絕的動植物移地保護);負責全縣園林綠化各行業標準和技術標準的執行並組織驗收和評定;負責城區園林綠化設計、施工、生產、銷售和花卉經營等單位的資質考核審查報批工作;負責城市路燈美化亮化管理。
(四)負責城市規劃區範圍內戶外廣告設定及公用設施廣告設定的審批管理;負責縣城雕塑的管理和維護;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城市規劃區重點風景名勝區規劃建設的審查報批;負責縣城古樹名木的保護區和遷移審批。
(五)負責編制縣城車輛清洗行業發展規劃,制定城市車輛車容車貌的管理規範;審核縣城車輛清洗站的新建、改建、擴建方案;監督管理車輛清洗站經營活動和城市車輛容貌,受理對違反有關車輛清洗管理規定行為的投訴。
(六)負責縣城公共汽車、出租汽車等公共客運交通行業的規劃、管理和服務工作;管理縣城公共客運線路牌和城市計程車營運證的審批及發放,負責規範和監督縣城公共客運交通市場秩序。
(七)負責制定城區停車場、站、點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八)負責縣城燃氣勢力管理,包括燃氣安全管理、資質管理、燃氣器具安裝使用維修監督管理等,規範燃氣勢力市場。
(九)按照有關法律規定,在縣城範圍內集中行使依法授予的城市管理行政處罰權,查處違法行為,並對做出的具體行政行為承擔法律責任;參與縣城城區和建制鎮規劃區域內的建設規劃管理及行政執法,參與查處未按規劃、設計等要求非法建築的違法違規行為;負責縣城公共客運交通和燃氣熱力的執法監察;參與縣城規劃方案的研究、制定以及建(構)築物定點放線和竣工驗收;負責對縣城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園林綠化管理、市政公用設施(包括道路橋涵設施、給排水設施、防洪設施、道路照明設施、園林綠化設施、公共運輸設施、燃氣設施)的執法檢查和行政處罰;負責對城市環境噪聲、污水排放、向城區河道傾倒垃圾、渣土等簡單的、不須作技術鑑定的違法違規行為的行政處罰;負責對縣城內機動車輛靜止侵占城市道路的檢查和行政處罰;負責縣城市政基礎設施(城市道路及附屬設施)的養護維護審批和占道經營商販的行政處罰;負責城市道路的挖掘審批和對擅自挖掘城市道路的行政處罰。
(十)指導和組織實施城市管理的科技推廣套用以及重大技術的引進、創新工作。
(十一)研究制定城市管理行業教育的發展規劃;指導和組織幹部職工隊伍的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
(十二)負責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幹部人事、勞動工資、機槍編制、退(離)休幹部管理和紀檢、監察工作;指導城管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職工隊伍建設。
(十三)會同財政部門管理全縣城市建設維護稅;制定城市管理執法經費預決算;負責徵收和管理電力附加費,負責徵收和管理排水設施使用費;依據界定的職能和政策法規,收繳城市道路占道費等城市管理規費;歸口管理城市建設維護各項資金及其他專項資金,檢查督促各項資金的使用情況;指導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
(十四)負責文明衛生城市創建中本局職責範圍內的各項工作,對縣城城管責任部門的目標管理責任制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考核、驗收。
(十五)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主要職責,縣城管執法局內設3個職能股(室)。
(一)辦公室(加掛政工室和法制股的牌子)
負責擬定全縣城市管理行業發展規劃、計畫和措施;負責局機關政務工作的組織協調,督查督辦、文電處理和對外聯絡、上傳下達工作,負責綜合調研、綜合情況匯報、重要檔案起草和工作總結。制定局有關規章和制度;負責綜合治理和計畫生育工作;負責局機關安全保衛、保密、後勤、檔案、信訪和收發等日常工作;負責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負責下屬單位的目標管理工作;指導和管理全縣城市管理檔案工作;負責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負責局機關和下屬單位的黨組織建設、班子建設和人事管理;負責幹部職工人事檔案和幹部職工統計工作;負責管理本行業職工隊伍培訓和專業技術人員的繼續教育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指導下屬單位的勞動工資工作以及局機關的離退人員的管理;負責指導本系統思想政治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
負責局機關和下屬單位年度財務收支計畫的編制、審核;負責各類規費的收繳、管理和使用,歸口管理城市管理收費、罰款票據;負責做好局機關財務會計日清月結和財務收支月報、季報、年報統計工作;負責局機關和下屬單位的國有資產和固定資產監督管理;負責指導下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和財務內審工作。
負責宣傳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負責擬定城市管理局種類行政執法的法律文書,履行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民事訴訟的職責;負責對本系統規範性檔案實施合法性審查;負責對各類違法行為進行立案查處,並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二)業務股(加掛縣燃氣管理辦公室的牌子)
負責起草城市管理行業發展規劃、操作規範和技術標準;負責承接上級主管部門的各項業務工作;負責指導下屬單位開展業務工作,監督檢查各項業務工作的完成情況;負責行業統計和技術開發工作;負責業務培訓計畫的制定和實施;負責協調局內外各單位的業務工作關係。
負責縣城燃氣熱力包括燃氣安全、資質、燃氣器具安裝使用維修的監督管理等。
(三)城市公共客運交通管理股(加掛縣城客運車輛管理辦公室的牌子)
負責縣城公共汽車、計程車等公共客運交通行業的規劃、管理和服務工作;管理縣城公共客運線路牌和城市計程車營運證的審批及發放,負責規範和監督縣城公共客運交通市場秩序;負責編制縣城車輛清洗行業發展規劃,制定城市車輛車容車貌的管理規範;審核縣城車輛清洗站的新建、改建、擴建方案;監督管理車輛清洗站經營活動和城市車輛容貌,受理對違反有關車輛清洗管理規定行為的投訴;負責制定城區停車場、站、點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人員編制在局機關全額撥款事業編制總額內。

人員編制

縣城市管理局機關定事業編制8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檢組長1名,正副主任(股長)3名。人員原則上從縣規劃建設局財政全額撥款人員中調劑。

所屬單位

1、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大隊, 為副科級事業單位,定編制20名,下設二個執法中隊(股級),其中正副中隊長4名。
2、縣園林綠化管理所,為正股級事業單位,定編制8名。
3、縣路燈管理所:為正股級事業單位,定編制3名。
3、縣環境衛生管理所:為正股級事業單位,定編制30名。
以上機構人員的工資、養老保險等經費按原渠道從城市維護稅中列支。

地理位置

地址:湖南省永州市江永縣
江永縣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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