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事

共事

共事,漢語辭彙

拼音:gòng shì

釋義:1、在一起做事。2、共同議事。3、指夫婦共同生活。4、特指男女同居。亦指非夫妻關係而同居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共事
  • 拼音:gòng shì
  • 解釋:處於共同的事業範圍內
  • 近義詞:同事
詞目,拼音,基本解釋,引證解釋,

詞目

共事

拼音

gòng shì

基本解釋

1、形容:(人)處於共同的事業範圍內。一起共事(做事)(同事),一同工作。
明 馮夢龍《東周列國志》第七回:“潁考叔曰:‘郕鄰於齊,許鄰於鄭。主公既欲加以違命之名,宜正告其罪,遣一將助齊郕,請齊兵同來伐許。得郕則歸之齊,得許則歸之鄭,庶不失兩國共事之誼。俟事畢獻捷於周,亦可遮飾四方之耳目。’”
2、共同生活,特指夫妻共同生活
玉台新詠·古詩為焦仲卿妻作》:共事二三年,始爾未為久。
3.在一起工作:我和他~多年,對他比較了解。

引證解釋

1、在一起做事。
漢 晁錯 《募民實塞疏》:“幼則同游,長則共事。”
《宋書·自序傳》:“﹝伯玉﹞溫雅有風味,和而能辨,與人共事,皆為深交。”
宋 歐陽修 《富貴貧賤說》:“故與小人共事者,難於和同。”
明 劉基 《郁離子·虞孚》:“多疑之人不可與共事。”
徐遲 《火中的鳳凰》:“也還有人,對統一戰線不能深刻理解,看到自己要和某些人共事,心有未甘。”
2、共同議事。
《漢書·楚元王劉交傳》:“今將軍當盛位,帝春秋富,宜納宗室,又多與大臣共事,反諸 呂 道,如是則可以免患。” 顏師古 註:“ 服虔 曰:‘共議事也。’每事皆與參共知之。”
3、指夫婦共同生活。
《玉台新詠·古詩》:“共事二三年,始爾未為久。”
《太平廣記》卷三二二引 南朝 梁 任昉 《述異記·周義》:“ 義 乃上牀,謂婦曰:‘與卿共事雖淺,然情相重。’”
4、特指男女同居。亦指非夫妻關係而同居者。
南朝 宋 劉敬叔 《異苑》卷八:“ 吳興 沉霸 ,夢女子來就寢。同伴密察,唯見牝狗每見 霸 眠,輙來依牀;疑為魅,因殺而食之。 霸 後夢青衣人責之曰:‘我本以女與君共事,若不合懷,自可見語。’”
敦煌變文集·佛說阿彌陀經講經文》:“夫若邪婬拋女子,來生妻子不忠良,見夫出後便私行,只是街頭覓共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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