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水運品質工程評價標準(試行)

公路水運品質工程評價標準(試行)

《公路水運品質工程評價標準(試行)》是2018年3月人民交通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出版的圖書,作者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公路水運品質工程評價標準(試行)
  • 作者: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
  • 出版社人民交通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
  • 出版時間:2018年3月
  • 頁數:103 頁
  • 定價:45 元
  • 開本:32 開
  • 裝幀:平裝
  • 書號:151142819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公路水運品質工程評價是對工程建設過程及成果進行的綜合評價。評價為公路水運品質工程的項目,應當滿足優質耐久、安全舒適、經濟環保、社會認可的建設目標,工程管理或技術達到行業同時期同類工程的領先水平,示範引導作用顯著。
公路水運品質工程評價標準分為示範創建項目品質工程評價標準、交竣工品質工程示範項目評價標準、農村公路(三、四級)品質工程示範項目評價標準三類,均由基本要求、評價指標、加分指標、總體評價等四部分構成。
基本要求為控制指標。其中有一項不滿足要求的,工程項目不具備申報資格。
評價指標是對項目落實《指導意見》各項措施取得的實效進行量化評分,由二級或三級指標體系構成,相應評分方法見評價說明。評價指標滿分均為1000分。申報部級品質工程項目的,高速公路和大型水運工程評價指標分數不得低於800分,其他工程評價指標分數不得低於700分。
加分指標是鼓勵項目結合自身優勢和功能屬性開展重點攻堅與創新突破,對管理或技術創新取得明顯優於同類工程水平,且示範作用顯著的做法進行加分。同時,對交工或竣工項目獲得國家、省部級獎項或榮譽進行加分。其中,示範創建項目和農村公路項目(三、四級)加分指標滿分為200分,交竣工項目加分指標滿分為300分。
總體評價是對項目在打造品質工程中的特色做法、主要經驗、實施效果、示範作用等方面的概括性評價.不設分值。對於申報部級品質工程項目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提出項目總體評價的初步意見,由部組織專家組根據核實情況做出最終總體評價。
項目總得分為評價指標得分和加分指標得分之和。
公路水運品質工程除符合本標準的規定外,還應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等有關要求。

圖書目錄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印發公路水運品質工程評價標準(試行)的通知
公路水運品質工程評價標準(試行)
附屬檔案1 《公路水運品質工程評價標準(試行)》解讀
附屬檔案2 交通運輸部關於打造公路水運品質工程的指導意見
附屬檔案3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開展公路水運品質工程示範創建工作的通知
附屬檔案4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印發《品質工程攻關行動試點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附屬檔案5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開展質量提升行動的指導意見
附屬檔案6 國務院關於印發質量發展綱要(2011-2020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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