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包括公有居住房屋和公有非居住房屋。公有居住房屋是指政府和單位分配給職工和解放時收歸國有,並且租金按照政府規定的租金標準執行的居住房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公房承租人
- 公房承租人:公房,承租人
公房,包括公有居住房屋和公有非居住房屋。公有居住房屋是指政府和單位分配給職工和解放時收歸國有,並且租金按照政府規定的租金標準執行的居住房屋。
公房,包括公有居住房屋和公有非居住房屋。公有居住房屋是指政府和單位分配給職工和解放時收歸國有,並且租金按照政府規定的租金標準執行的居住房屋。所謂公房承租人,是指與公房的所有權人或代管人簽訂了房屋租賃契約,依法履行契約約定...
[4]一方面,承租權不僅僅是債權法意義上的承租關係,其具有巨大的財產價值(低價承租和期待利益),一是低價承租的利益,此與正常的租賃關係不同,公房承租人交付的標準租金[5]由政府規定,遠遠低於市場租金,也達不到成本租金,包含了由...
1.具有本市常住戶口,至拆遷許可證核發之日,因結婚而在被拆遷公有住房內居住的,即使居住末滿一年,也視為同住人。但其在該處取得拆遷補償款後,一般無權再主張本市其他公房拆遷補償款的份額;2.一般情況下,在本市無常住戶口,...
公房使用權交易形式包括:公房承租人之間以互補差價的方式互換公房使用權;公房承租人有償轉讓公房使用權;公房承租人以公房使用權交換住房產權;公房承租人將其承租的公房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使用。費用事項 公房使用權互換、有償轉讓、交換...
公房承租權是一種兼具債權和物權性質的複合型財產權利。在公房承租人生前所在單位以該公房承租人的名字出具放棄產權證明後,該公房拆遷所得之安置房和安置費可以參照法定繼承予以處理。定義 房屋承租權是指房屋出租人以口頭或訂立書面契約的...
⑴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關係存續5年以上的;⑵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單位的房屋,離婚時,雙方均為本單位職工的;⑶一方婚前借款投資建房取得的公房承租權,婚後夫妻共同償還借款的;⑷婚後一方或雙方申請取得公房承租權的;⑸婚前一方承租...
2013年,成都市城鄉房產管理局以成房發〔2013〕234號印發《成都市直管公有住房承租人死亡後更名管理暫行辦法》。該《辦法》共10條,自印發之日起30日後實施,有效期2年。 [1] 中文名 成都市直管公有住房承租人死亡後更名管理暫行辦法 ...
(二)公房租賃也必須訂立書面契約,且多採用格式契約。契約的主要內容一般由出租人單方面擬定,不與承租人進行協商,承租人要么接受,要么不接受,沒有太大的選擇餘地。而私房租賃則是租賃雙方當事人經協商達成的合意,租賃當事人可以...
因此,離婚後,房屋如何分割成為這些離異者關注的一個問題。根據現行的法律法規,離婚後,房屋分割主要分為公房的分割和產權房的分割兩種。公房的分割公房承租人僅有房屋的使用權,不享有房屋的產權。因此,在離婚時,法院只會判決使用權的歸屬...
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審理離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問題的解答》的通知在1996.02.05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審理離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問題的解答》的通知 頒布單位 最高人民法院 頒布時間 ...
第二章 直管公房使用權轉讓 第五條本辦法所稱直管公房使用權轉讓,是指直管公房承租人(轉讓人),經審批將自己承租使用的直管公房使用權按規定的程式有償或無償轉讓給他人的行為。第六條承租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將自己...
(契約編號: ) 上海市公有住房承租權轉讓契約 立契約人 甲方(轉讓方)___ 乙方(受讓方)___ 根據《上海市公有住房差價交換試行辦法》(以下簡稱《試行辦法》)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公平和有償的基礎上,經協商...
第十五條直管公房承租人翻建、擴建直管公房的,應當徵得市房產主管部門同意後,按照相關規定辦理規劃、建設等審批手續。 第十六條直管公房住宅(公開招租的除外)承租代表人變更的,其他承租人、同地址戶籍成員,應當到管理單位辦理變更手續。
公房承租人為改善居住條件,已購買其他住房,需要轉讓公房使用權的,在徵得同戶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同意後,可以申請公房置換。目錄 1 申請置換材料 2 辦事程式 3 辦事時限 申請置換材料 編輯
向承租居民戶出售已租住的公有住房,一般應在同幢居民戶願意購房者達30%以上時方可進行。第四條按標準價購買公有住房的對象為符合分房條件的職工和具有本市常住戶口的公有住房承租人或其同住成年人。第...
第三條 公有住房出售價格,根據本市職工家庭經濟收入情況分別確定。其中,向高收入職工家庭出售的公有住房實行市場價;向中、低收入職工家庭出售的公有住房實行成本價。購買成本價公有住房的對象,應為具有本市常住戶口的公有住房承租人...
差價換房契約必須經原公有住房承租人和其同住成年人簽字同意。其中:1)、當事人交換公有住房承租權,或以承租權交換商品住房或者其他住房所有權的,應簽訂《上海市公有住房差價交換契約》;2)、當事人轉讓公有住房承租權的,應簽訂《...
第三條公有住房出售價格,根據本市職工家庭經濟收入情況分別確定。其中,向高收入職工家庭出售的公有住房實行市場價;向中、低收入職工家庭出售的公有住房實行成本價。購買成本價公有住房的對象,應為具有本市常住戶口的公有住房承租人或...
027 什麼樣的已購公房不能上市交易?028 經濟適用住房能夠轉讓么?029 公房使用權能夠上市交易么?030 劃撥土地上的房屋能夠自由買賣么?031 單位不同意房改房上市交易的怎么辦?032 簽訂了直管公房承租權轉讓協定能反悔么?033 房改房上市...
公有住房的租賃須執行租賃政策和租金標準,雙方簽訂書面租賃協定,並辦理審核手續。租賃期滿後,承租人應返還房屋。如需繼續使用,應在租賃期滿前重新簽訂租賃協定。出租人在期滿前必須收回房屋時,應事先徵得承租珍同意,並賠償隨租人的...
直管公房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每年對承租人資格進行審查,對喪失直管公房承租資格的,應及時終止租賃契約。第十二條 租賃期限內,因房屋徵用、危房改造及城市建設需要拆除租賃房屋,雙方租賃契約無條件終止,承租人必須按規定騰退所租住直管公房,...
(一)由於公用公房承租人使用不當或者其它過失(火災、超載、暖氣管道及散熱片凍裂等)引起房屋建築結構、設施設備損壞的,由承租人負責修復並承擔賠償責任。(二)公用公房承租人在建築基礎附近挖掘、施工引起房屋建築結構、設施設備損壞的...
第十六條 撥給公益性單位使用的直管公房,承租人免交租金的,由其承擔維修責任和安全責任。承租人轉為非公益性單位的,重新簽訂租賃契約,按照市場標準收取租金。第四章 租賃期間產權轉移 第十七條 直管公房遇有徵收和拆遷安置時,按照價值或...
1、可售公有住房承租人在同住人協商一致並落實買受人後,先按當時的出售公有住房政策與公有住房的所有權人或受託人簽訂《公有住房買賣契約》。《公有住房買賣契約》簽訂後,可售公有住房承租人即可憑《公有住房買賣契約》與買受人...
由於買賣的只是房屋的使用權,雙方存在的只是租賃關係,所以如果購買使用權後想再上市交易的話,需先將該房屋按照成本價購買,然後按照已購公房上市手續,補交土地出讓金後方可上市交易。交易形式 公房承租人之間以互補差價的方式互換房屋...
使用權房是計畫經濟和住房分配體制下的產物,俗稱公房。該房屋的產權屬於國家或集體,不過,這項使用權是從所有權分離出來的一項獨立的財產權,允許使用權人(公房承租人)在一定範圍內通過一定方式轉讓或交換房屋使用權,所獲收益扣除應繳...
使用權的房屋是指公房的承租人使用的房屋,使用權人就是承租人。承租人不得擅自轉讓承租權,也不得拖欠租金,也不得出租、出售房屋。但是,國家為了保護承租人的合法權益,承租人享有優先購買權,如果房屋拆遷,則業主應當合理安置承租人...
直管房產是指由政府接管、國家經租、收購、新建、擴建的房產(房屋所有權已正式劃撥給單位的除外),大多數由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直接管理、出租、維修,少部分免租撥借給單位使用。交易形式包括:公房承租人之間以互補差價的方式互換公房...
舊住房綜合改造應當遵循業主(公房承租人)自願、政府扶持、因地制宜、分類改造的原則。第五條(改造內容)舊住房綜合改造內容包括:(一)將廚衛不獨用的舊住房通過改造使其獨用成套;(二)對涉及擴建或加層的舊住房進行“平改坡”...
《通知》規定,三類人群可因老舊小區改造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分別為房屋產權人、已簽訂購房協定的公房承租人以及前兩類人群的配偶、父母、子女。提取限額以支付的改造成本實際出資額為限,同時不得超過申請人公積金餘額。申請人可通過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