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重組裁定是由法院作出的同意公司進入重組程式的裁定。法院在接到公司重組申請後,可以命令公司法定代表人在7日之內,將公司債權和股東權利分別編製成冊,並報告總金額。法院在接到申請後,可依職權或依關係人申請,裁定執行特別措施。如凍結公司財產、限制公司業務、限制公司履行債務或行使債權、禁止記名股票的轉讓、禁止關於公司破產、和解或強制執行程式的進行、公司董事對公司損害賠償的查定及其財產的凍結等等。
公司重組裁定是由法院作出的同意公司進入重組程式的裁定。法院在接到公司重組申請後,可以命令公司法定代表人在7日之內,將公司債權和股東權利分別編製成冊,並報告總金額。法院在接到申請後,可依職權或依關係人申請,裁定執行特別措施。如凍結公司財產、限制公司業務、限制公司履行債務或行使債權、禁止記名股票的轉讓、禁止關於公司破產、和解或強制執行程式的進行、公司董事對公司損害賠償的查定及其財產的凍結等等。
公司重組裁定是由法院作出的同意公司進入重組程式的裁定。法院在接到公司重組申請後,可以命令公司法定代表人在7日之內,將公司債權和股東權利分別編製成冊,並報告總...
重整裁定效力是公司被法院裁定重整而產生的後果。法院作出重整裁定後,將對公司、債權人和股東等產生一系列影響。 [1] 從對公司的效力看,其後果有:(1)為重整開始...
重組債權是公司在裁定重組之前已經成立非依重組程式不得行使其權利的債權。分為形式上的重組債權和實質上的重組債權兩種。前者是依重組程式申報債權並依此程式行使...
企業重整機關介紹 編輯 在法院裁定進行重整後,其原有機關(包括股東會、董事會、監事)的職權均應予停止。重整的機關有重整人、關係人會議和重整監督人。它們都是...
破產重組不同於破產清算,破產重組是企業最後一次資產重組機會,如果企業能夠在限定的時間內,通過重組整頓,能夠清償債務的,人民法院應當終結對該破產企業的破產程式。
重組股權是公司在裁定重組之前已經成立,但非依重組程式不得行使其權利的股權。法院在裁定重組公司,確定重組股權時,首先確定股東權的申報期間和場所,並在一定時間內...
公司重整是公開發行股票和公司債的公司,因財務困難,暫停營業或有停業可能,但有重建希望與價值的,由其利害關係人申請,經法院裁定準予重整,使之得以維持和更生的一...
公司重組完成是重組的預期目標已如期達到,經法院裁決可以結束公司重組的活動。其結果有兩種: 原公司重組後,營業內容作了某些調整,經營活動繼續進行;原公司重組以後,...
公司重整制度,是指陷入經營、財務困境,出現破產原因或有破產原因出現危險的公司企業,若有重整之可能及有經營價值的,利害關係人可向法院申請,經法院裁定予以整頓以求...
公司重組人是在公司重整中,掌握公司經營管理權並執行公司業務,負責制定和組織實施...會議審議,會同重組監督人及新選董事申請重組完成的裁定,以及重組後進行重組變更...
⑤申請裁定終止重組。重組監督人應如實地履行職務,在重組期間,如因重組監督人的違法行為給公司造成損失的,重組監督人應負賠償責任; 如重組監督人在執行職務中有...
《公司重組:理論與實踐》是清華大學大學法學院與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二庭2008年共同舉辦的“21世紀商法論壇”第八屆國際學術會議優秀論文集。書中以“公司重組”為...
股份公司重整是指當公司財務嚴重困難或有破產危險時,為維護公司的存在和使之振興復甦,並保護股東公司債權人的利益,經法院裁定而進行的停業整頓,在法律上叫公司的...
企業重組日的確定,按以下規定處理:1.債務重組,以債務重組契約(協定)或法院裁定書生效日為重組日。2.股權收購,以轉讓契約(協定)生效且完成股權變更手續日為重組日...
⑩其他事項。公司重組計畫擬定後,應連同公司業務及財務報表一併提交關係人會議審查通過後,重組人再將重組計畫提請法院裁定,法院認可後才能付諸實施。
(二)債務重組,是指在債務人發生財務困難的情況下,債權人按照其與債務人達成的書面協定或者法院裁定書,就其債務人的債務作出讓步的事項。(三)股權收購,是指一家...
即全面清理、處置和重組市屬國有關停企業的資產和債權債務,妥善安置好職工,徹底...企業經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產後,應將清算事務移交人民法院,並按照《破產法》進行...
企業重組日的確定,按以下規定處理:1.債務重組,以債務重組契約(協定)或法院裁定書生效日為重組日。2.股權收購,以轉讓契約(協定)生效且完成股權變更手續日為重組日...
4、法院接到申請到作出受理裁定期間內,為防止債務人轉移財產和其它影響債權人利益的行為,可以依職權或依申請人申請,中止對債務人的其它民事執行程式或對公司財產採取...
法院介入重整,一方面是為了儘快在是否讓企業走向重整作出裁定,目的是為了維護程式的效率,節省重整的成本。另一方面,法院介入重整,在主導重整程式里程的同時,凸顯對程式...
重整期間,是指自人民法院裁定債務人重整之日起至重整程式終止,為重整期間。在重整期間,債務人財產的管理與營業事務的執行,可以採用債務人自行管理方式,也可由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