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機構能耗定額》是遼寧省市場監管局會同相關行業行政主管部門,積極推動遼寧省地方標準制修訂工作,圍繞碳達峰碳中和、城市更新、公共安全、現代農業、海洋經濟等領域,發布的地方標準。
《公共機構能耗定額》是遼寧省市場監管局會同相關行業行政主管部門,積極推動遼寧省地方標準制修訂工作,圍繞碳達峰碳中和、城市更新、公共安全、現代農業、海洋經濟等領域,發布的地方標準。
《公共機構能耗定額》(DB63/T 1949-2021)是2021年9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青海省地方標準,歸口於青海省省直機關事務管理局。地方標準《公共機構能耗定額》(DB63/T 1949-2021)規定了公...
地方標準《公共機構能耗定額》(DB36/T 1343-2020)規定了公共機構能耗定額的術語和定義、能耗定額指標及等級、統計範圍、計算方法和能耗定額管理。該標準適用於江西省所轄範圍內的公共機構。制定過程 編制進程 標準計畫 2019年3月,成立公共機構能耗定額標準編制工作組並召開公共機構能耗定額標準編制工作啟動會,成立了...
《公共機構能耗定額標準》(DB51/T 2762-2021)規定了四川省公共機構能耗定額的術語和定義、基本要求、能耗定額、統計範圍、計算方法管理措施和標準套用。該標準適用於四川省行政區域範圍內的黨政機關、教育類機構、醫療機構、場館類機構等所有公共機構運行階段的能耗定額及用能管理。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十一五”以來,...
制定公共機構能源消耗限額標準,是法律法規、國家政策檔案對公共機構節能的具體要求,也是公共機構節能工作的內在需求。由於廣東省各地經濟社會發展不平衡,廣東省公共機構點多線長面廣、基礎條件各不相同,導致各地、各級各類型公共機構之間節約能源資源工作發展不夠均衡。因此,制定了地方標準《公共機構能源資源消耗限額》(...
公共機構能耗定額 《公共機構能耗定額》是遼寧省市場監管局會同相關行業行政主管部門,積極推動遼寧省地方標準制修訂工作,圍繞碳達峰碳中和、城市更新、公共安全、現代農業、海洋經濟等領域,發布的地方標準。
《公共機構能耗定額標準編制通則》是2022年3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國國家標準。編制進程 2021年8月20日,《公共機構能耗定額標準編制通則》發布。2022年3月1日,《公共機構能耗定額標準編制通則》實施。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單位:中國標準化研究院、中國建築科學研究院有限公司、重慶大學、廣東省建築科學研究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湖南省發展與改革委員會重新修訂湖南省公共機構能耗定額標準,期望通過標準的修訂,進一步提升節能降耗的水平,引導公共機構節能,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隨著湖南省節能工作的深入開展,公共機構節能工作範圍擴大,場館類機構的能耗定額標準急需制定。2019年2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公共機構節能管理司印發...
地方標準《黨政機關能耗定額》(DB14/T 2001-2020)適用於山西省黨政機關能耗的管理工作,與黨政機關用能特點相似的其他單位可參照執行。引用檔案 參考資料:意義價值 地方標準《黨政機關能耗定額》(DB14/T 2001-2020)的實施,是黨政機關貫徹落實中國“十三五”規劃綱要和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貫徹落實國家“十三五”...
財政部門應當根據公共機構能源消耗定額,制定能源消耗支出標準。公共機構應當在能源消耗定額範圍內使用能源,定期進行能耗狀況分析,加強能源消耗支出管理;超過能源消耗定額使用能源的,應當向本級管理機關事務工作的機構作出說明。第十五條公共機構應當按照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和省、市有關強制採購或者優先採購的規定,採購...
第十七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管理機關事務工作的機構應當會同同級有關部門,按照管理許可權,根據不同行業、不同系統公共機構能源消耗綜合水平和特點,制定能源消耗定額,逐步實施能源消耗定額管理。財政部門應當根據本級公共機構能源消耗定額確定支出標準。第十八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管理機關事務工作的機構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制定...
第七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管理機關事務工作的機構應當會同有關部門,按照管理許可權,根據不同行業、不同系統公共機構能源消耗綜合水平和特點,制定能源消耗定額,財政部門根據能源消耗定額制定能源消耗支出標準。第八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管理機關事務工作的機構應當會同有關部門,推進本級公共機構辦公用房的統一建設、購置和...
圍繞節約型機關創建、生活垃圾分類、綠色化改造、能耗定額管理等重點工作,推動出台3項國家標準和138項地方標準。印發能耗定額標準編制和套用指南,全國24個地區完成公共機構能耗定額標準編制。考核手段不斷強化,12個地區將公共機構節約能源資源工作納入省級政府績效考核體系,重點監管約8900家公共機構重點用能單位。進一步...
管理機關事務工作的機構應當定期公示本級公共機構的能耗狀況。第十二條 管理機關事務工作的機構應當會同有關部門,根據不同行業、系統公共機構能耗綜合水平和特點,制定、公布並適時調整本級公共機構能耗定額,財政部門根據能耗定額制定本級公共機構的能耗支出標準。第十三條 公共機構應當在能耗定額範圍內使用能源,並按照能耗...
第十三條 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管理機關事務工作的機構應當會同同級有關部門制定、公布和調整本級公共機構能源消耗定額。財政部門應當根據公共機構能源消耗定額制定能源消耗支出標準。第十四條 公共機構應當實行能源消費計量制度,區分用能種類、用能系統,實行能源消費分戶、分類、分項計量,並對能源消耗狀況進行實時監測與定期...
第十條 縣級以上管理機關事務工作的機構應當會同同級有關部門按照管理許可權,根據不同行業、不同系統公共機構能源消耗綜合水平和特點,制定和適時調整能源消耗定額,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根據能源消耗定額制定能源消耗支出標準。縣級以上管理機關事務工作的機構應當督促、指導本級公共機構執行能源消耗定額標準。公共機構應當在...
第十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管理機關事務工作的機構應當會同有關部門按照管理許可權,制定、公布和調整本級公共機構能源消耗定額,監督公共機構在能源消耗定額的範圍內使用能源。財政部門應當根據公共機構能源消耗定額制定能源消耗支出標準。第十四條 公共機構應當在能源消耗定額範圍內使用能源,定期進行能源消耗分析,加強能源消耗支出...
第五條 能耗強度超過所在類別能耗定額標準基準值且綜合能耗超過500噸標準煤(當量值)的公共機構、空調和照明等主要用能系統能效水平未達到國家強制性能效標準二級以上的公共機構、數據中心(信息化機房)PUE值高於1.4的公共機構,要積極主動實施節能改造和運維管理升級。推薦採用設備運維、能源管理一體化的全託管模式。
第十一條 公共機構應當根據本級公共機構節能規劃確定的節能目標和指標,結合本單位用能特點和上一年度用能狀況,制定本單位年度節能目標和實施方案,並在規定時間內報送本級公共機構節能工作主管部門備案。第十二條 市和區縣公共機構節能工作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公共機構能源消耗定額。市和區縣財政部門根據能源消耗...
各級人民政府管理機關事務工作的機構負責監測、統計、公示本行政區域內公共機構能耗狀況。第十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管理機關事務工作的機構應當會同有關部門按照管理許可權,根據不同行業、不同系統公共機構能源消耗綜合水平和特點,制定、公布、調整本級公共機構能源消耗定額,監督公共機構在能源消耗定額範圍內使用能源,加強...
財政部門應當根據公共機構能源消耗定額制定能源消耗支出標準。第十四條 公共機構應當在核定的能源消耗定額範圍內使用能源,並對能源消耗狀況進行實時監測,定期進行能源消耗分析,加強能源消耗支出管理;超過能源消耗定額使用能源的,應當向本級人民政府機關事務管理機構作出說明。第十五條 公共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有關強制採購或者...
第十四條 市機關事務管理部門應當會同同級有關部門,按照管理許可權,根據不同行業、不同系統公共機構能源消耗綜合水平和特點,制定能源消耗定額;市、區財政部門應當根據能源消耗定額制定能源消耗支出標準。第十五條 市、區機關事務管理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定期對重點用能單位進行能源審計,並根據審計結果制定相應的節能...
第八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管理機關事務工作的機構應當會同有關部門,按照管理許可權,根據不同行業、不同系統公共機構能源消耗綜合水平和特點,制定能源消耗定額,財政部門根據能源消耗定額制定能源消耗支出標準。第九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管理機關事務工作的機構應當會同有關部門,推進本級公共機構辦公用房的統一建設、購置和集中...
第十四條 公共機構應當實行能源消費計量制度,強化能源計量管理,指定專人負責本單位能源消費統計,如實記錄能源消費計量原始數據並進行收集、整理和匯總,建立統計台賬,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本級人民政府管理機關事務工作的機構報送能源消費狀況報告。第十五條 公共機構應當在能源消耗定額範圍內使用能源,並對能源消耗狀況進行...
涉密單位採取政務網(區域網路)站或紙質報表等方式,將本單位能耗狀況逐級報送上級主管部門。第十三條縣人民政府機關事務管理機構應當會同同級有關部門按管理許可權,根據不同行業、不同系統公共機構能耗綜合水平和特點,制定能源消耗定額,財政部門根據能源消耗定額制定能源消耗支出標準。第十四條各公共機構應當確定專人任節能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