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77年

公元前77年

公元前77年相當於中國漢孝昭皇帝元鳳四年,乾支甲辰。

元鳳四年(前77)正月,昭帝加冠,令免民四年、五年口賦及三年前所欠更賦未交納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公元前77年
  • 皇帝年號紀年:西漢昭帝元鳳四年
  • 乾支紀年:甲辰年
通鑑記載:
孝昭皇帝元鳳四年(甲辰,公元前七七年)
春,正月,丁亥,帝加元服。
甲戌,富民定侯田千秋薨。時政事壹決大將軍光;千秋居丞相位,謹厚自守而已。
夏,五月,丁丑,孝文廟正殿火。上及群臣皆素服,發中二千石將五校作治,六日,成。太常及廟令丞、郎、吏,皆劾大不敬;會赦,太常轑陽侯德免為庶人。
六月,赦天下。
初,杅冞遣太子賴丹為質於龜茲;貳師擊大宛還,將賴丹入至京師。霍光桑弘羊前議,以賴丹為校尉,將軍田輪台龜茲貴人姑翼謂其王曰:“賴丹本臣屬吾國,今佩漢印綬來,迫吾國而田,必為害。”王即殺賴丹而上書謝漢。
樓蘭王死,匈奴先聞之,遣其質子安歸歸,得立為王。漢遣使詔新王令入朝,王辭不至。樓蘭國最在東垂,近漢,當白龍堆,乏水草,常主發導,負水擔糧,送迎漢使;又數為官吏卒所寇,懲艾,不便與漢通。後復為匈奴反間,數遮殺漢使。其弟尉屠耆降漢,具言狀。駿馬監北地傅介子使大宛,詔因令責樓蘭、龜茲。介子至樓蘭、龜茲,責其王,皆謝服。介子大宛還,到龜茲,會匈奴使從烏孫還,在龜茲,介子因率其吏士共誅斬匈奴使者。還,奏事,詔拜介子為中郎,遷平樂監。介子謂大將軍霍光曰:“樓蘭、龜茲數反覆,而不誅,無所懲艾。介子過龜茲時,其王近就人,易得也;願往刺之以威示諸國。”大將軍曰:“龜茲道遠,且驗之於樓蘭。”於是白遣之。介子與士卒俱齎金幣,揚言以賜外國為名,至樓蘭。樓蘭王意不親介子,介子陽引去,至其西界,使譯謂曰:“漢使者持黃金、錦繡行賜諸國。王不來受,我去之西國矣。”即出金、幣以示譯。譯還報王,王貪漢物,來見使者。介子與坐飲,陳物示之,飲酒皆醉。介子謂王曰:“天子使我私報王。”王起,隨介子入帳中屏語,壯士二人從後刺之,刃交匈,立死;其貴人、左右皆散走。介子告諭以王負漢罪,“天子遣我誅王,當更立王弟尉屠耆在漢者。漢兵方至,毋敢動,自令滅國矣!”介子遂斬王安歸首,馳傳詣闕,縣首北闕下。
乃立尉屠耆為王,更名其國為鄯善,為刻印章;賜以宮女為夫人,備車騎、輜重。丞相率百官送至橫門外,祖而遣之。王自請天子曰:“身在漢久,今歸單弱,而前王有子在,恐為所殺。國中有伊循城,其地肥美,願漢遣一將屯田積穀,令臣得依其威重。”於是漢遣司馬一人、吏士四十人田伊循以填撫之。
秋,七月,乙巳,封范明友為平陵侯,傅介子為義陽侯。
臣光曰:王者之於戎狄,叛則討之,服則舍之。今樓蘭王既服其罪,又從而誅之,後有叛者,不可得而懷矣。必以為有罪而討之,則宜陳師鞠旅,明致其罰。今乃遣使者誘以金幣而殺之,後有奉使諸國者,復可信乎!且以大漢之強而為盜賊之謀於蠻夷,不亦可羞哉!論者或美介子以為奇功,過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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