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現問題,解決問題,
出現問題
八旗特別是滿洲八旗,作為清王朝立國的支柱作用一直受到歷代皇帝的重視,在政策上都特意給予種種優惠,使八旗官兵在政治上、軍事上和經濟上都享有諸多特權。清朝入關初期,清統治者通過大規模的圈地活動,掠奪許多肥沃的土地作為旗地,按不同的等級分配給所有八旗官兵,就連地位最低的披甲人也能分到房屋二間(後改為一間)、耕地三十畝、月餉銀二兩(一度為一兩)、年米十餘石,以及出征時一定數量的銀米津貼(稱為行糧)。這種包養政策曾經為調動八旗官兵的積極性起到重要的作用,但隨著社會的發展,它的消極性也日益暴露出來,一方面是八旗生計日益艱難,特別是康熙八年最終停止圈地後,旗地已無新的來源,加上旗人生齒日繁,而官兵數額都有定限,新增旗丁已無法按原來的規定計口授田,八旗內部的貧富分化也日趨激烈,旗人又不善經營,因而生計艱難;另一方面,由於旗人長期脫離生產,出征作戰也日益減少,原有的淳樸勇武風氣逐漸喪失,而生活上追求奢華、安於游惰的風氣卻蔓延開來。八旗生計問題的嚴重化,不僅影響八旗軍隊的戰鬥力,也成為社會動盪的一個重要因素。因而從康熙中期以後,如何扭轉八旗頹廢之風,妥善解決八旗生計問題,便成為每一位在位皇帝面臨的相當頭痛的問題。
嘉慶即位後,八旗狀況更為嚴峻。其一是組織渙散,戰鬥力喪失。高級將領養尊處優,玩忽職守,把勤習騎射訓練武藝,處理公務,整頓營伍全行不顧,而一般士兵則在京城及各駐防地過著遊手好閒的生活。早在乾隆元年的一道上諭中就說:“八旗從前風俗,最為近古。迨承平日久,生齒日繁,漸及奢靡。如服官外省,奉差收稅,即恣意花銷……而兵丁閒散惟知鮮衣美食,盪費成風,旗人貧乏,率由於此。”不少人就連騎射之技也已忘卻,乾隆最後一次南巡杭州閱兵時竟有失落馬下的笑話發生,故嘉慶四年正月的一道上諭中就說:“朕於甲辰年(乾隆49年)隨駕南巡至杭,營伍騎射皆所目睹。射箭箭虛發,弛馬人墮地,當時以為笑談,此數年來果能精煉乎?”。乾隆五十三年林爽文起義平定後,清廷清查台灣武備情況發現,“台灣戍兵,多有賣放私回,以致缺額,其留營當差之兵亦聽其在外營生,開賭窩娼販賣私鹽。鎮將等令其每月交錢,經年並不操練”。
白蓮教起義時,八旗將領也曾請纓赴戰,但卻是為了搶劫發財,“其在京諳達、侍衛、章京無不營求赴軍,其歸自軍中者,無不營置田產,頓成殷富”。他們在戰場上的表現更差。嘉慶四年總統勒保就奏稱:“鍵銳、火器兩營京兵不習勞苦,不受約束,征剿多不得力。距達州七十里之地,行二日方至。與其久留糜餉,轉為綠營輕視,請全撤回京,無庸續調”。時人嚴如煜也說:“教匪之役,前後八九年,兵調十數省,其中勁旅勇鷙敢戰者固自不少,而矯捷堅實可恃,必以黔兵為第一。……各省提鎮大營之兵,所駐通都大邑,地方平衍,風俗華靡,平時未嘗遠出城郭,一旦負槍荷戈,走山路數十里,汗淫淫下,喘息不寧,又且飲醇啖肥,習以為常,山內包米雜糧,食不下咽,先自飢疲,與猾賊追逐百數十里,鮮不病乏者”。因此作戰時往往是“各路官軍臨陣輒令鄉勇居前,綠營次之,滿兵吉林索倫又次之”。由於官兵作戰能力低下,表現極差,當時民間有“賊至兵無影,兵來賊沒蹤,可憐兵與賊,何日得相逢”之謠,又有“賊來不見官兵面,賊去官兵僅出現”之諷。
然而,他們雖毫無作戰能力,貪生怕死,卻極端貪圖享受。正如前述:“川楚之役,則諸將會飲,雖深箐荒麓間,蟹魚珍錯輒三四十品,而賞伶犒仆之費不與焉。凡糧台地,玉器裘錦成市,饋獻、賂遺、賭博,揮霍如泥沙”即是。揮霍無資,就必然搶劫財物,而且騷擾百姓很有本領。“四川自兩金川用兵以來,又承制府福康安後,徵調賦斂無藝,倉與庫皆若洗,譬若中落之家,非有一人率先蚤夜操作,減省衣食,裒聚絲粟,則元氣不復。”駐防太原八旗“剽悍,窩盜為匪,肆無忌憚,居民指滿城為‘梁山泊’”。可見其對地方騷擾之害。
平時的情況自然更糟。嘉慶七年的一道上諭說:“我滿洲淳樸舊風,衣服率多布素。近則狃於習俗,兵丁等競尚鮮華,多用綢緞,以穿著不如他人為恥”。嘉慶十年四月,嘉慶訓武備時也承認:“各省營員大者養尊處優,小者偷安徇利,當募補兵額之時,即不認真挑選,率以市井游惰之徒充數,及入伍以後,又不勤加訓練,其所謂按期操演者,不過列營布陣,炫耀觀瞻,循行故事而已”。相反,他們的奢侈風氣卻很盛行。嘉慶十五年二月八日的一道上諭說:山東民人在八旗各衙門左近托開店鋪,潛身放債,名曰典錢糧,以一月之期取倍蓰之利,每月屆兵丁等支領錢糧,該民人即在該衙門首攔去扣算,該兵丁於本月養贍不敷。二月十一日諭:八旗曾是一支紀律嚴明、很有戰鬥力的軍隊,但“閱今數十年後,法令益覺懈弛,習俗更加敝壞,八旗兵丁不知勤苦上進,錢糧恩賞隨得隨盡,逞一時之揮霍,而不顧終歲之拮据;快一己之花銷,而不顧全家之養贍,致房產交易,生計蕩然,風氣改移。”
駐守統治中心北京的八旗軍隊也極為廢弛,典型的表現在宮廷門禁的疏於管理。嘉慶十五年六月的一道上諭就抱怨說:“近來門禁廢弛,各處直班官兵,全不認真管轄,以致閒雜人等任意闌入,毫無稽考”。時人昭槤也記載說:守衛官兵及各門侍衛等平時並不攜帶武器,“至有侍衛曠班,累日不至。每夏日當值宿者,長衫羽扇,喧譁嬉笑”,圓明園各門前侍衛“乃竟日裸體酣臥宮門之前”,時有大臣相責,當事者竟說:“使其裸背者俱全,已為厚幸,君尚何責哉?”更嚴重的是嘉慶八年閏二月發生的陳德在宮內順貞門行刺嘉慶事件,當時百餘侍衛只有6人上前護衛,其餘均袖手旁觀!如此軍隊,怎么能擔負保衛國家、震懾全國,維護國家統治的任務?
其二是風氣墮落,生計艱難,違法亂紀案件層出不窮。由於長期享受養尊處優的生活,旗人好逸惡勞的惡習根深蒂固,他們日就華靡毫無節制,甚至終日居家飲酒唱戲,遊蕩賭博,每月餉銀到手後首先沽買酒肉以供醉飽,不旋踵而資用告匱,只好靠預借餉銀、典賣旗地直至靠借貸度日,因而生計異常艱難。嘉慶十五年二月十一日的上諭就說:“閱今數十年後,法令益覺懈弛,習俗更加敝壞,八旗兵丁不知勤苦上進,錢糧恩賞隨得隨盡,逞一時之揮霍,而不顧終歲之拮据;快一己之花銷,而不顧全家之養贍,致房產交易,生計蕩然,風氣改移。”
由於生計異常艱難,風氣墮落,旗人中違法亂紀的事件不斷發生,就連宗室子弟不少也混跡其中,即如嘉慶御製《宗室訓》中就抱怨說:“近年以來,不肖子弟越禮踰閑,乾犯憲章者亦盡見迭出,所為之事,竟同市井無賴。”最典型的事例,是不少旗人甚至宗室貴族背離忠君事上的傳統觀念,崇拜上帝,私習洋教。如嘉慶十年閏六月,刑部查禁洋教時獲悉,宗室圖欽等四人私習洋教,而且堅決拒絕出教,這種情況使嘉慶震動極大,指出:圖欽圖敏本是罪人蘇努子孫,理宜安分守法,乃敢私習洋教,雖經刑部再三開導,始終執迷不悟,情屬可惡,因而令革去紅帶子,發往伊犁枷號六個月後充當折磨差使;旗人魁敏和窩什布二人削除旗籍,發伊犁枷號三個月後充當折磨差使;俱永遠不準釋回,如有滋事之事,即行正法。旗人魁敏、窩什布等堅不出教的態度對嘉慶震動極大,從而對以後禁止西洋教有很重要的影響。這種狀況,不僅動搖著八旗這一清王朝的柱石,而且也干擾著整個社會的穩定,因而嘉慶不得不對八旗生計問題給予更多的關注。
解決問題
整理旗務,轉移風俗
從嘉慶整理旗務的整個過程來看,前期基本上沿襲前代的諸種做法,集中在扭轉八旗子弟的奢靡之風上,具體說是禁止旗人賭博及泡戲園子的惡習。
為了扭轉百數十年來宗室、八旗世風日下的狀況,在嘉慶看來,養之之道固然重要,但與教之之道相比較,後者更為關鍵。但要切實推行教之之道,則管理部門,包括宗人府和八旗都統衙門必須首先振作起來,負起責任。然而到了這個時候,再強調國事、公事已不那么靈了,嘉慶只好以“大家長”的身份出現,用家事、私事去感化他們,要使旗人返樸還淳,扭轉每況愈下的旗風。從當時情況看,旗人酗酒、唱戲、賭博、鬥雞、斗鶉、鬥蟋蟀、泡茶館等等惡習,已是愈積愈深,他們終日沉湎梨園、遨遊博肆,迷而不返,其中又以賭博為害最烈,往往因賭而負債累累、衣食無著,甚至是傾家蕩產。所以,嘉慶想來想去,權衡輕重,最後還是決定從誡賭、禁賭入手。
早在嘉慶四年四月,嘉慶便鑒於旗人奢華逸樂思想日益滋長的情況,重申了京城九門以內不準開設戲園子的禁令,指出:城內戲園子日多,八旗子弟徵逐歌場,消耗囊橐,習俗日流於浮蕩,生計日見其拮据,危害極大,必須加以解決。
嘉慶七年初,袁錫等開圈聚賭一案被處理,違禁聚賭各犯受到嚴厲懲處。嘉慶通過此案還了解到,聚賭現象屢禁不止的主要原因是有關官員受賄包庇,因而對涉嫌人員也予以懲處。負責京師治安工作的步軍統領明安是嘉慶寵臣布顏達賚的胞侄,屬世家舊族,嘉慶也曾肯定過他是世族中可以造就的有用之材,著意給予提拔。但在此案中,明安事前對聚賭事毫無所知,已有失察之咎;事後又經由鄂羅錫葉勒圖中介,聽情受賄,由家人劉升出面,接受了袁錫賄送的白銀五百兩,只是稍後聞知外面風聲甚緊,始將原銀吐出。嘉慶一方面自責無先見之明,識錯了人;另方面下令將明安革職拿問,經軍機大臣和刑部審明,擬發往烏魯木齊,嘉慶“尚覺處罰稍輕”,改發伊犁贖罪。鄂羅錫葉勒圖身列卿員,供職內庭,竟為開圍聚賭之袁錫請託,索賄銀一千兩,先截留一半,其後明安吐出的五百兩,亦蓄意侵吞,情節尤為嚴重,實屬卑鄙無恥,著於刑部內先枷號兩個月,滿日發往伊犁贖罪。對此案失察的左右翼總兵恭阿拉和國霖,也受到了革職留任的處分。
在打擊聚賭行為的同時,嘉慶還對八旗子弟進行苦口婆心的教育工作,親自撰寫了一篇《訓諭八旗簡明語》,苦口婆心地告誡八旗子弟說:
八旗子弟,國之世仆也。百有餘年,美才輩出,不可勝紀。然生齒日眾,間有失於教訓之子弟,又遇不肯為國家作養人才、只知尸祿保位之都統、副都統。加之以作奸犯科、開局哄騙之莠民,以致日趨下流,甘為卑污,如蛾投火,不知改悔,推圖片時逸樂,罔恤一世身家,深可憐也。最可恨者,無知聚賭,蓋開局之惡棍,其意總在斂錢、受其愚弄而不覺者,誠可哀也好賭之人,其弊有五,為我八旗子弟言之:食祿於朝,罔知節儉,妄希恩澤,終至窮困,其弊一也;上不能供父母之旨,下不能妻子之饑寒,其弊二也;學文習武,俱缺資本,終為無用之人,其弊三也;一入賭局,有敗無勝,典賣之物既窮,偷竊之心頓起,其弊四也;偶為鼠竊,未犯王章,膽益放恣,卒至身名俱喪,其弊五也。此五弊,賢者必不犯,不肖者必不改。特書此數語,遍告八旗,務令家喻戶曉。爾都統、副都統七十餘員,何忍視國家有用之子弟,半為無用之匪徒,不為朕加意訓導耶?!諸臣中能盡一份心力,國家受一分之福。八旗子弟觀朕此旨能翻然改悔,日引月長,皆復舊習成佳士,誠國家之大福也。若諸臣中無一人盡心盡力。八旗子弟無一人翻然改悔,是國家之大不幸,此篇文字不必存。朕亦不再饒舌矣。
應該承認,嘉慶對賭博五弊的概括,並非信口開河或危言聳聽,而是對當時旗人聚賭的實際情況有了比較深刻的了解才提出來的,因而是有的放矢的。
嘉慶十一年(1806)十二月,嘉慶詳細地披閱了當年的人數和倉谷數,發現人數較上年大大增加了,而存倉谷數卻下降,這使他不得不為閻閭生計而感慨萬千;同時又自然而然地聯想到旗人的生計問題,並尖銳指出:近來八旗餬口亦歲有增添,而所得錢糧,限於定數,伊等當差執業,亦須衣食稍充,方能安心習學,若平時不知節省,焉能自贍身家。乃邇年風氣日就華靡,飲食衣服,無一不競美爭鮮,毫無節制,以致數日之用,罄於一日;數人之養,竭於一人。甚或飲酒看戲,遊蕩賭博,錢銀入手,任意花銷,不顧身家,罔慮日後;豈非自取困窮乎?此後旗人等尤當謹身節用,崇尚儉樸,以期仰事俯育,共慶生成,無負朕淳淳訓誨。為此,嘉慶一再督飭諸王大臣及八旗都統,嚴格管束宗室覺羅及八旗人等,節儉度日,勤慎當差,演習清語、弓馬、技藝,不可好勇鬥狠、酗酒滋事,各處遊蕩。違犯者將從重治罪,並將失察之王公及都統等一併治罪。
當然,苦口婆心的思想教育固然重要,但如果不輔以必要的懲治措施,教育亦難以奏效。所以嘉慶十六年(1811)六月,嘉慶又對京城及東北等地旗人聚賭案件進行了二次比較集中的查處。
先是御史韓鼎晉密奏:近日內城聚賭之處甚多,而且大多是諸大臣的轎夫領頭開局。嘉慶立即密令大學士祿康及英和負責查辦。除當場抓獲杏花天賭場一起人犯外,還訊知協辦大學士兵部尚書明亮的轎夫也參與開賭,看衙兵役收受規錢,事發時有明亮家人通風報信。嘉慶感到事態並非轎夫聚賭那么簡單,遂決定親自過問此案,立即召見明亮當面質詢。明亮雖然口稱認罪,但語多謊飾搪塞,並有不盡服輸的表露。再經軍機大臣再度傳訊,明亮才說出心疑祿康的轎夫亦曾聚賭,其役夫是以效尤。嘉慶認為若不迅速查個水落石出,確實難以服眾,遂改命英和與桂芳二人負責查辦,並將開局轎夫頭徐四訪實,查明確有其事,這不能不使嘉慶感到大為震驚。本來轎夫開局聚賭,並不算是什麼大了不起的事,有一人懲辦一人就是了,但問題的嚴重性在於象明亮、祿康這樣一些身居高位的大員、要員,竟置朝廷禁賭令於不顧,對於身邊之人開局聚賭,平日既不嚴加管束,事發後又千方百計予以掩飾、包庇,這是嘉慶絕對不能容忍的。
他在懲處明亮時講得很清楚:“若僅止失察轎夫聚賭,自行據實陳奏請罪,不過交部議處,即議革職,亦必加恩留任。乃於轎夫開場聚賭,得信後竟授意家人進城送信,致令該轎夫等聞風逃逸,種種回護欺飾,殊失大臣之體,已不勝協辦大學士、尚書之任”。但嘉慶考慮到明亮以前同阿桂平定金川著有功績,在平定白蓮教起義過程中亦有微勞,遂稍予從寬處理,令將明亮所有太子少保銜、內大臣、協辦大學士、兵部尚書、鑲藍旗滿洲都統、閱兵大臣、管理稽察壇廟事務、上書房總諳達、清字經館總裁、紫禁騎馬、雙眼花翎全行革去,降為二品頂帶、副都統,署理富蘭鑲黃旗漢軍副都統出差之缺。
至於對祿康的懲處,也是基於同樣的道理。嘉慶認為大學士祿康,兼任步軍統領,專司緝捕。凡京城內有犯禁不法為匪滋事之人,皆當嚴拿淨絕,方使奸宄斂跡,輦轂肅清。可是祿康賦性軟弱,平日一味寬厚,在步軍統領證職數載,應辦事件,一味廢弛,毫無振作。查辦京城開賭事件,僅以杏花天賭棍及明亮轎夫二起具奏,對於自家轎夫開賠,卻有意隱瞞。追至英和、桂芳於初五晚查實其家轎關頭徐四早在十四年十月起即已開局聚賭,並供認每日分給地段官兵京錢八千及祿康管門家人張四、內監楊二每日錢二三十千不等,祿康對此競懵然無知,足見其無能已極。若問題到此為止,不過是失察問題,仍可諒解,議處時充其量是革職留任。可是祿康卻文過飾非,漢稱於初六早間已將徐四看押審辦,適英和造人將徐四押走,這顯然是一種遣詞。所以嘉慶指斥祿康是“文過飾非,欲蓋彌彰”。最後命革去祿康太子少保、內大臣、東閣大學士、管理吏部事務、步軍統領、經霆講官、閱兵大臣、管理戶部三庫事務、崔文門正監、國史館總裁等職,投去花翎,降為正黃旗漢軍副都統。
接著,他乘勝追擊,一查到底,又連續查獲京城賭案十三起,連前共有十六起之多,說明問題已相當嚴重。英和這次奉旨查拿賭犯,雖然表現還算積極,“但他系戶部詩郎、京營左翼總兵,而所獲賭犯卻以左翼地面者居多,故難辭平日失察之咎,受到革職留任的處分。同時,總理政務的太子太師、文淵閣大學上慶佳,亦以失察交部議處,降二級留任。此外,凡對賠案負有責任的有關大員,如兵部尚書恭阿拉、內閣學士和世泰、右翼總兵本智等,無不受到降革的懲處。這樣集中地處分大臣,在嘉慶前還是少有的。嘉慶還命令將所有窩賭的房屋棚座全部沒收入宮,並規定自後若再有此等乾禁圖利者,不僅沒收房棚,還將對房主治以應得之罪,著所租系屬官房,則由內務府負責查明經管之人,嚴厲懲治,命刑部擬定有關條例奏聞施行。至於此次賭案首犯徐四、張三,則被處以永遠枷號,游示九門,使賭徒等觸自警心,鹹知凜戒。祿康管家門人,膽敢受賄包賭,處以枷號三年。參與聚賭各犯,枷號一年,滿日再發極邊煙瘴充軍。協尉烏爾登負有查賭專責,卻縱容所屬兵丁受賄庇賭,實屬卑鄙不職,處責三十大板,再發往伊犁贖罪。這樣,查處京城聚賭案才告一段落。
不久,韓鼎昌又舉報東三省旗人賭風甚熾,嘉慶核實後認為事關陪都重地,嘉慶一面令盛京將軍觀明嚴行查禁,、一面親自召見剛卸任回京的盛京侍郎榮麟查詢。據榮麟稱,盛京旗人聚賭者甚多,甚至協領、佐領等官員,也參與開局賭博。前任盛京將軍富俊曾認真查拿,稍有斂跡,但未能根絕。這就證明了韓鼎晉所奏並非虛妄。嘉慶認為,盛京為陪都重地,風俗素稱淳樸,豈能容許棍徒誘賭,致八旗子弟紛紛效尤,轉荒本業。除再次飭令觀明嚴厲查辦、務絕根株外,還將近來因辦理參務不善被革職發往吉林效力的富俊起用,給盛京驍騎校銜,協助觀明實力查緝,如果辦理認真,能使賭博斷絕,不僅可將功補過,還可獲得重賞。其後富俊果真在盛京禁賭著有成效,被升任黑龍江將軍,不久調任吉林將軍。
籌劃八旗生計
八旗風氣墮落,組織渙散,旗人違法亂紀事件不斷發生,歸根到底,根源仍在八旗生計艱難問題上,因而,整頓旗風勢必要回歸到解決八旗生計問題上。為此,嘉慶帝在禁止賭博,以政令扭轉八旗風氣的同時,也千方百計地籌劃八旗生計。
隨後,慶桂即將軍機大臣會議結果上報稱:以每月節省馬乾銀五千兩,每名養育兵給餉銀一兩五錢計算,可得三千三百三十分。擬於滿洲八旗每佐領下增加養育兵四名,總計增加二千七百十八名;蒙古八旗每佐領下增養育兵三名,總計增加六百一十二名。兩數剛好相抵。嘉慶閱奏後,心裡自然十分高興,認為:“該議一切均屬可行。旗人增此養贍之資,惟當倍敦勤儉,勉圖上進”。由於這次增補兵額三千多名,數量不算少,為杜絕挑選人員過程中的舞弊問題,嘉慶決定改變過去全憑都統自行挑取的辦法,首先詳核各家口人數,然後經軍機大臣將不管旗務的親王、貝勒、貝子、散秩大臣、滿洲二品、三品、四品閣學、京堂開單進呈,由嘉慶從中選定十六人,會同該旗都統、副都統秉公挑補足額,以為慎重。不久,各都統為增添養育兵事上折謝恩,嘉慶也藉此向八旗官兵進行一番將心比心的思想教育。他在上諭中說:朕綜理諸政,崇實黜華,即如添設養育兵額,實因旗人生齒日繁,生計拮据。各都統、副都統均有教養兵丁之責,嗣後務體朕軫恤旗仆之意,俾兵丁各習弓馬,勤慎當差,節儉生計。倘此次調劑之後,不知節儉,以為尚可再望恩施,妄行僭越,華服飲酒,賭博聽戲,錢糧入手,立即蕩然,是多添銀兩,轉於伊等有損無益。況國家經費有常,朕亦不能屢加恩施。通諭知之。
嘉慶十一年,為了進一步改善旗人生計,他準備恢復已經裁撤的天津滿營舊制,或於順義、寶坻等九處量添滿兵額數,俾八旗人等分駐,食糧當差,不至坐食家居。可是當嘉慶將此事交大學士等籌辦時,卻遇到了麻煩,臣工的回奏是國家經費有常,建議俟河工辦完、經費稍寬時再行籌辦。這是當時的實際情形,嘉慶自然不好責怪他們,嘉慶經過權衡,決定用生息的辦法去解決。他用廣儲司、造辦處銀各十萬兩,戶部再籌五十萬兩,交商生息,每年所增生息銀可添養育兵額多少?命戶、兵兩部會同八旗都統籌議。回奏該項款年息可得八萬餘兩,除漢軍八旗無庸增添兵額外,可於八旗滿洲、蒙古、圓明園、內外火器營、健銳營內,增加月給一兩五錢餉銀無米養育兵四千七十六名,年需銀七萬三千二百餘兩,另年終賞銀六千一百餘兩;餘額尚可於內務府三旗及圓明園包衣三旗再增養育兵三百二十四名,用年餉及歲終賞項等四千二百餘兩。以上兩項,全部可以在生息銀內動支。嘉慶聽後非常高興,立批准行。
與此同時,嘉慶也注意解決宗室子弟的生計問題,即增加其職位,以便他們自食其力。如嘉慶十六年三月六日曾諭:“我朝家法,宗室人員以學習清語,勤肄騎射為重,即文學科名尚非所亟,是以宗室考試之例,從前乾隆年間即曾欽奉高宗純皇帝聖諭停止,所以定其趨向,壹其心志,不致荒棄本業也。近年以來,宗室生齒日繁,朕慮其無進身之階,屢經加恩於六部、理藩院添設司員十六缺,並準令鄉會試,又添增宗學學生六十名。現在宗室登進之途不為不廣……”云云。
然而,儘管嘉慶想方設法增加養育兵額,畢竟是僧多粥少,解決不了根本問題,而且挑選兵員只以生活困難情況而定,也影響兵員素質。如嘉慶二十四年十二月十六日諭:“八旗滿洲、蒙古、漢軍旗人,皆系國初時隨來者,旗人子弟性習本屬淳樸,及今日久,較先漸染流俗,惟尚虛華,不思技藝,此皆由八旗滿洲、蒙古、漢軍都統、副都統平日不善為教養,於挑缺時只論其家口挑取,並不教訓八旗子弟,令其勤習技藝之故。”
二是清理旗地,以保證旗人有所收入。如整頓東北旗地的做法:一是令旗人私墾地畝自首入官。嘉慶四年十二月,奉天將軍琳寧奏稱:“奉天旗民私墾餘地隱佔日久,若不清查辦理,恐致妄想爭端,請將從前私種之罪並地方官失察處分俱行寬免,賞限二年,令各業戶將浮多地畝自行首報,不拘數目,照依紅冊地納糧之例一律交納,”嘉慶“加恩每畝酌中納租三分,折交錢文,自於旗民生計為便。”同年,嘉慶還令盛京將軍清查距各城較遠不能放牧的閒荒地,讓旗人耕種升科,次年五月,盛京將軍清查出馬場地近39萬畝,令各城旗兵開墾升科,畝征銀四分。嘉慶六年九月,嘉慶又通諭各旗查丈土地,預備牛具種子,來年試種,按年起科。對於普遍存在於奉天、吉林、黑龍江各地的民典旗地問題,嘉慶於嘉慶九年秋天下令清查,“勒限一年,準其首報”。次年八月,盛京將軍富俊等奏報說:“自上年九月至今,業據旗民首報地,約計二十一萬餘畝,”但指出:“此項民典旗地,事閱多年,且尚有輾轉接典旗地等事,頭緒繁多,該旗民等均系窮苦之人,今既各將地畝呈首,而一則應追典價,一則應追租息,俱不免追呼之擾,且尚有應得罪名,其情究屬可憫。茲格外施恩,著將業經首報地畝,所有旗民人等應得之罪,並應追典價、息銀兩一併寬免”。隨後清廷只好改為官為贖買。
另一個舉措則是禁止官民盤剝旗人的行為。如嘉慶十五年二月八日的上諭稱:山東民人在八旗各衙門左近托開店鋪,潛身放債,名曰典錢糧,以一月之期取倍蓰之利,每月屆兵丁等支領錢糧,該民人即在該衙門首攔去扣算,該兵丁於本月養贍不敷,因而下令嚴禁。同年二月十一日的一道上諭指出:“閱今數十年後,法令益覺懈弛,習俗更加敝壞,八旗兵丁不知勤苦上進,錢糧恩賞隨得隨盡,逞一時之揮霍,而不顧終歲之拮据;快一己之花銷,而不顧全家之養贍,致房產交易,生計蕩然,風氣改移。”他同時申述世宗諭說:“八旗為本朝根本,凡系生計禁令習俗等事,屢經申降諭旨,從前皇考之時恩賞稠疊,歷經多年,而滿洲等生計並不見滋植,轉益減損者,皆法令懈弛之故也。今八旗兵丁貧乏,即將倉糧國帑盡行頒賜,朕固不惜,但使隨得隨盡,曾不浹旬遽即蕩然,亦何濟之有?並有將願置房產變易無遺者,若於此輩加以顧惜,不但惡者無所懲,即善者亦無由勸矣。”要求嚴校閱,教以典禮倫常及照顧其生計。
再一個措施就是遷移京旗實邊墾荒,發展生產。由於八旗人口不斷繁衍,而八旗兵額有限,嘉慶雖千方百計增添一些養育兵,但其數量畢竟有限,畢竟解決不了問題,最根本和最可靠的辦法莫過於鼓勵旗人發展生產,自食其力,逐步改變過去那種遊手好閒、不事勞動的寄生生活方式。而嘉慶囿於成規,對此拒絕考慮。四年春間,國子監祭酒法式善條奏事件折就稱,口外西北,地廣田腴,建議八旗閒散戶丁情願耕種者許報官自往耕種,卻遭到嘉慶的斷然拒絕,嘉慶在一道上諭中指責說:其奏摺“首即有親政維新之語。試思朕以皇考之心為心,以皇考之政為政,率由舊章,恆恐不及,有何維新之處?至口外西北,地廣田腴,八旗閒散戶丁情願耕種者許報官自往耕種等語,若如所奏,豈非令京城一空,尤為荒謬之極……”。
直到嘉慶十七年後態度始有所改變,該年四月,他向軍機大臣說:“八旗生齒日繁,京城各佐領下戶口日增,生計拮据,雖經添設養育兵額,而養贍仍未能周普,……國家經費有常,舊設甲額現已無可復增,各旗閒散人等為額缺所限,不獲挑食名糧,其中年輕可造之材,或閒居坐廢,甚或血氣方剛,遊蕩滋事,尤為可惜,因思東三省原系國家根本之地,而吉林土膏沃衍,地廣人稀,聞近來柳條邊外采參山場,日漸遠移,其間空曠之地不下千有餘里,悉屬膏腴之壤,內地流民,並有私侵耕植者。從前乾隆年間,我皇考高宗純皇帝軫念八旗人眾,分撥拉林地方,給與田畝,俾資墾種,迄今該旗人等甚享其利,今若仰循成憲,斟酌辦理,將在京閒散旗人陸續資送前往吉林,以閒曠地畝撥給管業,或自行耕種,或招佃取租,均足以資養贍,於教養之道,實為兩利。著即傳諭吉林將軍賽沖阿等,查明曠地數量及可安置多少旗戶等情迅速回奏,或可先派旗人數百戶前往試行,俟辦有成效再作推廣”。
但賽沖阿並沒有認真辦理此事,直到十九年改任積極主張移民墾荒的富俊主持此事始大有進展。富俊本人對移駐旗人墾荒持持積極態度,他上任後即上疏說:過去在乾隆中期,也曾移住京旗到吉林墾種,但大多憑藉吉林兵力,墾而不種,甚至雇覓流民代耕,時間長了,田地遂為民有,所以他建議如今等辦試墾,不如先辦屯田,發吉林閒散旗人千名為屯丁,每丁給銀二十五兩、籽種兩石,官置牛具,每人給荒地三十晌。其中墾種二十晌,留荒十晌,四年後征糧,每晌一石。十年後再移駐京旗,人給熟地十五晌,荒地五晌;其餘十晌,荒、熟各半,則給予原駐屯丁作為恆產,免徵其租。因利而利,靡帑無多將來京旗移到,得種熟地,且與本處旗屯錯居雜處,有利於他們學耕伙種,實為有益。並詳細地開列了屯墾、出納、設官、經理等事宜上報。嘉慶對此十分高興,準如所議試行。
嘉慶二十一年正式移民開墾,雖然第一年遇上早霜收成不好,但很快即獲好的效果,因此富俊奏請續發盛京、吉林旗人各千人往墾,設左右二屯。其中盛京旗人多是自願入屯,偕族而來,到嘉慶二十五年已大有成效,當地“比屋環居,安土樂業,有井田遺風。中屯開墾在先,麥苗暢發,男耕婦畯,俱極勤勞。”到道光元年正月,富俊又上疏說:三屯已墾荒地9萬餘晌,成效甚著,請移住京旗三千戶,道光得知大為高興,降諭說:“八旗生齒日繁,而甲餉設有定額,屢經籌議加增,於旗人生計仍未能大有裨補,惟因地利以裕兵食,乃萬年之長策。富俊籌辦開墾阿勒楚喀、雙城堡三屯地畝九萬數千晌,現已漸有成效……自道光四年為始,每年移駐二百戶,分為四起送屯該處”。
應當指出的是,在拉林西北雙城堡遷移京旗,準備工作至嘉慶二十五年已經建立三屯,設總屯達進行管理,屯丁有婚喪斗訟等事,呈該佐領報協領偵辦,有命案報請阿勒楚喀副都統衙門驗汛,並轉報將軍衙門決定。但遷移工作自道光二年才開始進行,而且進展極為緩慢,直到道光七年才遷移487戶。因與原計畫相差太遠,故道光九年將移墾定額3 000戶的計畫改為1 000戶,且允許僱傭長工助耕。所以道光初年,協辦大學士、戶部尚書英和就曾說:“雙城堡屯田,經始維艱,宜推廣以竟成功也。雙城堡移駐京旗,自將軍富俊條奏,經理數年,糜帑數十萬兩,良非易易,原定每年移駐二百戶。查上年移駐五十三戶,本年移駐三十六戶,總未及一百戶,誠恐此後願往者少,又不便勒派,虛費以前經始之力,致善政無成功,實屬可惜。況伯都訥等處,亦多可墾之地,如能源源而往,則京師貧苦旗人,既可得有產業資生,而該處以荒僻之區,漸成巨鎮,實屬法良意美”。
與此同時,嘉慶帝還採取了遷移宗室回駐盛京的措施。宗室是旗人中特殊的階層,人口增加更快,他們的俸祿雖較豐厚,但實際獲得職位也非易事,因而他們的生活問題也比較突出,加上他們原本有優越的政治地位和經濟地位,追求奢侈安逸生活的頹靡之風更盛,給清王朝帶來的危害也最大。時人昭璉就說:“近日宗室蕃衍,入仕者少,飽食終日,毫無所事,又食指繁多,每患貧困,好為不法之事,累見奏牘。蓋宗室習俗倨傲……惟市井小人日加諂婿,奉為事主,有司以其天璜,故為屈法,市井之良善又多畏其威勢,不敢與抗,適足以長其凶焰,其俗日漸卑惡也。”對於他們自然不能象其它旗人那樣遷移墾荒,只有養著。早在嘉慶八年,嘉慶便從眾多宗室因無住房而浮居各處的情況中就感到問題的嚴重性,他一方面指責他們不知節儉,另一方面則令宗人府及八旗都統衙門或擇地建房,或調劑舊房予以解決。其次是增加職位,但也解決不了多少問題,因而成為一大累贅,棄之不能,養之不易,令清帝頗為頭痛。嘉慶無奈之下,就想將他們遷移回老家安置,希望他們在祖居之地感染下返樸還真,至少少惹麻煩。
規模最大的一次遷移是在嘉慶十八年進行的。為做好安置工作,他先令盛京將軍和寧等在盛京小東門建房八十區,皆固以垣墉,可聚族而居。遷移過程中,特命官雇大車運送,備置行裝,啟程後還逐日發給盤費並由大臣照料,沿途文武官員護送,安排可謂細緻周到,但仍遭到宗室們的強烈反對,有人還把此事比作發遣予以抵制。嘉慶不得不寫了一篇很長的《訓移居盛京諸宗室》加以勸導:
朕祗承庭訓,首重展親,教養多方,終難遍及也。我八旗子弟,生齒益繁,億萬黎民,輻輳京邑,物產昂貴,此必然之勢也。設官分職,經費有常,豈能多增祿糈乎?亦未能盡用宗室,置滿洲、蒙古、漢臣於閒地,非善政也。封建直省,其失具在,前史更不必論矣!宵旰殷懷,迄無良策。敬讀皇考《盛京賦》,啟祐予衷,以祖宗之心為心,思淳本睦族之道,莫若移居故土,習我舊俗,返樸還淳,取奢從儉,誠良法也。……宗室中之明事理者,必知感鞠謀綏眾之深恩;而一二不肖者遂訛傳為竄逐流放之重罰,是不但不知予求舊之心,亦非乃祖乃父之克家良嗣矣。……不可不闡明其理。夫犯罪之人徒流軍遣,律有明條,必申明所犯何罪,所配何省,從未有發遣至本省之軍犯,……內地則發往新疆,新疆則發往煙瘴,遠離故土,投諸四裔,遇有慶典始赦還鄉,……天下皆知,宗室轉不知耶?今以衣錦還鄉之樂事,轉謂斥放遷徒之虐政,稍有人心者,何忍出此言哉!試問犯罪發遣之人豈有受此重賞乎?!……願我宗人,還我故國,安常處順,念昔先人,武備宜勤,家語須熟,行有餘力,學於古訓,此日為家之賢子弟,他年作國之好大臣,拭目以俟,可不勉乎!
但勸導歸勸導,宗室們已習慣了北京的生活方式,並把它當作一種權益或地位的象徵,根本不願意來到相對荒涼的發祥之地。怎奈皇帝決心已下,只能悲悲戚戚地走上返鄉的道路,而且時時都在夢想著重返北京城。嘉慶本來打算“間十餘年踵行一度”,只可惜尚未來得及推行第二次第三次,便與世長辭了。
為調動駐防八旗屯種的積極性,嘉慶還改變原來公耕的辦法,推行分產承耕的辦法。嘉慶為了調動邊疆駐防八旗屯種的積極性,還著手改變原有軍屯公耕的老辦法,積極推行分產承耕,其目的仍在於妥善安置閒散旗丁,以裕旗人生計。
應該指出,當時的邊境軍屯,並不限於駐防八旗,但嘉慶只諭示於旗屯實行分產承耕,很明顯是出於對旗人的一種特殊照顧。對於晉昌建議的“如有人力不敷,準其佃人耕種,計畝收租”。嘉慶則認為,這種做法,“日久恐滋流弊”而不予批准,明確指示“應責令八旗閒散余丁自行耕種,既敷養贍,又免游惰,於駐防旗人教養之道,大有裨益”。可見嘉慶之所以推行旗屯分產到戶,目的是為了把旗人的教與養更好地結合起來,以扭轉旗人世風日下的狀況,而並非單純地考慮增加旗人的經濟收入。
至於前任伊犁將軍松筠在離任時曾經提及,他於任內曾在伊犁河北岸築堡造屋,移駐閒散旗丁按堡授田,教之樹畜,今三時務農,冬時操演。嘉慶認為這些做法都很好,現松筠雖已離任,但該處尚留有原派承辦人員,遂飭令晉昌遵照松筠原定章程,認真妥辦,以收實效。這些都清楚地表明移旗民墾荒並不限於旗人集中的東北三省,而是凡有八旗駐防的地區,只要條件具備,都在大力推行。
其後不僅鼓勵屯墾,甚至對開採煤礦也開了禁,嘉慶二十年(1815)正月,吉林將軍富俊奏請試採煤斤,很快便獲得嘉慶的批准,指定缸窯、胡家屯、營盤溝、田家屯即半拉山、丁家溝、波泥河等六處為開採區,以裕旗民生計責成富俊妥立章程,約束稽查,如有辦理不善,以致滋生事端,惟該將軍是問。
然而,嘉慶的努力並沒有解決八旗生計問題,嘉慶二十四年十二月十六日的一道上諭就說:“八旗滿洲蒙古漢軍旗人,皆系國初時隨來者,旗人子弟性習本屬淳樸,及今日久,較先漸染流俗,惟尚虛華,不思技藝,此皆由八旗滿洲蒙古漢軍都統副都統平日不善為教養,於挑缺時只論其家口挑取,並不教訓八旗子弟,令其勤習技藝之故。”
同時還應當指出的是,遷移京旗實邊政策並非嘉慶首創,而是始於乾隆年間。早在乾隆初年,因八旗數十萬人閒聚京師,待養於官,大臣們就曾建議將部分京旗移駐關外,使之屯墾戍邊。如乾隆二年(1737),御史舒赫德建議,將閒散京旗移駐盛京、黑龍江、寧古塔,如此,“不惟京城勁旅無單弱之虞,而根本之地更添強壯之卒,事屬兩便”。乾隆七年(1742)十一月更議定吉林開墾辦法:先派吉林烏拉兵等開墾荒地,待移駐京旗到達後,將所墾地畝均給,移駐京旗戶給三頃,閒荒地聽其招佃開墾,官給車馬牛種。拉林地區自乾隆九年至二十四年間,共移駐京旗3 000多丁。乾隆十年(1745),清廷還曾考慮將黑龍江呼蘭地方700餘里荒地作為京旗屯墾地,後決定將其中500餘里留作移駐京旗屯墾地,等待拉林等地收效後,再行遷移,其餘200里則由當地旗人移駐屯墾。
政策與觀念
實際上,八旗生計問題歸根到底說來是個體制問題,也就是說,八旗生計問題與八旗制度本身有關。八旗作為國家統治的重要支柱,一直被清廷作為特殊的階層來供養的,但其數額有限,而其人數增長很快,國家已無力負擔,卻不讓他們自謀生路,勢必造成他們生活困難。八旗制度發展到清代中期已經到了必需改變的地步,八旗規模已經發展到政府無法全部包攬下來的程度。嘉慶推行的種種措施,大多是康雍乾時期推行的政策,而且事實已經證明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辦法,現在嘉慶繼續推行此種方法,自然是只能緩解一下客觀存在的困難。而他遷移宗室移駐盛京只不過是減輕對京師的壓力,遷移京師旗人到東北墾荒,也不過是想回復到八旗制度創建初期那種耕戰結合的老路上去,根本不願意對制度本身有所變革。
最典型的事例是他對御史羅家彥的批判。嘉慶二十一年十一月,羅家彥奏籌八旗生計,建議讓八旗男婦老幼均可以紡織為生,八旗貴族對這一建議當然是普遍反對,因而被八旗都統公同駁議。對八旗生計苦於無計可施的嘉慶帝,本來可以認真加以考慮的,因為這一建議不失為擴寬旗人生活門路、改善生計的有效辦法之一。現在見滿洲大臣們紛紛以違背祖制相批駁,而他向來又最怕別人指責他違背或擅改祖制,因而很快就站到了維護祖制的立場上來,並鄭重其事地召集諸皇子及軍機大臣等宣諭說:
“我八旗滿洲,首以清語騎射為本務,其次則誦讀經書,以為明理治事之用,若文藝則非所重,不學亦可,是以皇子在內廷讀書,從不令學作制藝,恐類於文士之所為,凡以端本務實示所趨向……我朝列聖垂訓,命後嗣無改衣冠,以清語騎射為重,聖謨深遠,我子孫所當萬世遵守。若如該御史所奏,八旗男婦皆以紡織為務,則騎射將置之不講。且營謀小利,勢必至漸以貿易為生,紛紛四出,於國家贍養八旗勁旅,屯住京師本計,豈不大相刺謬乎?近日旗人耳濡目漸,已不免稍染漢人習氣,正應竭力挽回,以身率先,豈可導以外務,益遠本計矣?!羅家彥此折,若出於滿洲御史,必當重責四十板,發往伊犁。姑念該御史系屬漢人,罔識國家規制,但他識見如此,竟欲更我舊俗,豈能復勝宮官之任?!著革退御史職務,仍回原衙門以編修用。”
從其中的內容來看,嘉慶對祖制問題是相當敏感的,羅家彥所奏不過是他籌劃八旗生計的一個思路,採用與否,全在嘉慶自己掌握,而且此建議本不失為一個好的思路,卻被冠以“欲更我舊俗”的嚴重罪名,上綱上線,足以說明嘉慶在改制方面的思想是相當保守的。在這種思想指導下去考慮八旗生計問題,自然不能有大的改革創新出現,也就不能根本解決八旗生計問題。
有意思的是,當時人沈起元也曾對八旗制度提出尖銳批評,他分析其中的矛盾說:“一甲之丁,至今而為數十丁數百丁者比比,於是一甲之糧,昔足以贍一家者,必不足以贍數十家數百家,勢也。甲不能遍及,而徒使之不士、不農、不工、不商、不兵、不民,而環聚於京師數百里之內,於是其生日蹙,而無可為計,非旗人之愚不能為生也;雖有乾木、陶朱之智,不能為生也;豈惟旗人不能自為計,雖堯舜之仁不能為計也。”所以他認為,解決八旗生計問題的關鍵“在一視滿漢而已”。即:“今之措置旗人者,宜莫若於漢軍之內,稽其祖籍,以一人承占,或以材,或以輩行,其餘子姓則散之出旗,軍者均之,漢者漢之,軍有甲糧可以自給,余歸四民任其所之,使謀其生,則宿衛無虛籍而輦下無窮民,所裨于軍國大計者非淺鮮矣。”[65]這種主張的核心內容就是要對八旗制度本身進行改革,部分出旗為民,改變其寄生性,不失為一個正確的思路。況且由國家全包的供養制度也並沒有起到保證其戰鬥力的效果,歷次作戰表現已說明這一點。然而由於八旗制度是歷代祖宗所傳下來的,具有不可改變的性質,要對其進行變革,實在是太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