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環境保護系統行政表彰管理規定》,國家環境保護總局檔案,發布於1996年8月27日,並於當日開始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全國環境保護系統行政表彰管理規定
- 制定:國家環境保護總局
- 發布日期:1996年8月27日
- 施行時間:1996年8月27日
- 檔案類型:法規、行政規章、規範檔案
《全國環境保護系統行政表彰管理規定》,國家環境保護總局檔案,發布於1996年8月27日,並於當日開始施行。
《全國環境保護系統行政表彰管理規定》,國家環境保護總局檔案,發布於1996年8月27日,並於當日開始施行。簡介 國家環境保護總局檔案 環人[1996]709號 關於印發《全國環境保護系統行政表彰管理規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局...
[環境行政執法]4、關於加強環境行政執法工作的若干意見 (國家環保局 環發[1998]181號)5、關於在深圳市開展環境行政執法責任制試點的批覆 (國家環保總局 環函[1998]66號)6、關於建立全國環境保護舉報制度的指導意見 (國家環境保護局...
(十一)負責總局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組織開展全國環境保護系統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十二)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內設機構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國家環境保護總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國辦發〔1998〕80號),...
指導生態環境行業人才隊伍建設、幹部培訓、職(執)業資格工作和證書審核發放。組織全國生態環境保護行政表彰。承擔生態環境保護系統領導幹部雙重管理有關工作。承擔生態環境行政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指導生態環境保護系統機構改革與人事管理工作。...
行政體制改革處 組織開展環境保護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擬訂機構編制管理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部機關、派出機構、直屬單位機構編制管理工作;指導環境保護系統機構改革工作。幹部一處 擬訂部機關(含環境應急與事故調查中心、機關服務中心)...
(八)管理全國環境監測工作,建立環境監測制度,制定環境監測規範,管理國家級環境監測網和全球環境監測系統中國網,指導各級環境監測站的計量認證和質量保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環境監測網路。(九)指導和協調全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協同...
縣級以上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法制工作機構,統一管理本部門的環境保護行政處罰工作。法規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立法目的】為規範環境行政處罰的實施,監督和保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依法行使職權,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保護公民、法人...
2、行政體制改革處(簡稱體改處)組織開展環境保護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擬訂機構編制管理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部機關、派出機構、直屬單位機構編制管理工作;指導環境保護系統機構改革工作。3、幹部一處 擬訂部機關(含環境應急與事故...
(八)環保部門工作人員行為規範和廉政規定;(九)環境保護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標準、依據、範圍、程式;(十)納入國家或地方國民經濟發展計畫重大環境保護項目的進展及項目建成後對環境、經濟和社會產生的效益情況;(十一)民眾關心的...
關於印發《環境保護部機構編制管理辦法》的通知 關於印發《環境保護部幹部人事工作監督辦法(試行)》的通知 關於印發《環境保護部幹部培訓管理辦法》的通知 關於印發《全國環保系統2008—2012年大規模培訓幹部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 關於加強...
(十三)負責環境監察和環境保護行政稽查;組織實施排污申報登記、排污收費等各項環境管理制度。(十四)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環保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內設機構 根據以上職責,市環保局設11個內設機構。(一)辦公室。負責局機關政務工作;...
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在國務院統計行政主管部門的業務指導下,對全國環境統計工作實行統一管理,制定環境統計的規章制度、標準規範、工作計畫,組織開展環境統計科學研究,部署指導全國環境統計工作,匯總、管理和發布全國環境統計資料。
指導局系統財務工作;負責排污費的管理和使用;負責行政後勤和安全保衛工作;承擔局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組織人事及勞動工資管理;組織環境保護行政獎勵表彰;管理和指導直屬單位科技人員技術職務評聘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指導鎮鄉(街道)...
2、協助地方黨委做好縣(市、區)環境保護部門領導幹部管理工作。3、指導全市環境保護系統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工人技術等級評定等有關工作。4、指導全市環境保護在職人員培訓教育。5、承辦全市環境保護系統行政表彰工作。6、負責全市環境...
(十一)協助各縣(市、區)組織部門管理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領導幹部;負責本市環境保護隊伍的建設工作,組織本市環境保護系統在職人員崗位培訓,管理市本級環境保護系統勞動工資工作。(十二)負責對市區環境實行統一監測和對市區環境違法行為統一...
(五)組織協調本行政區域環境科學研究和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推廣國內外環境保護的先進經驗和先進技術,開展國際間環境保護的合作和交流;(六)調查處理環境污染、破壞事故以及糾紛,並按照規定許可權審理環境行政複議案件;(七)環境保護...
第十八條 技術依託單位向技術使用單位提供技術服務,必須遵守《技術契約法》及其他法律的有關規定。技術依託單位對其違反有關法規或規定造成的損失負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第十九條 技術依託單位申報技術不實或瞞報有關情況,環境保護行政...
1、負責組織本局有關環境保護規範性檔案制定、審查、報批工作;負責組織與環保有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提出修改意見。負責環境質量概要、環境質量報告書、環境狀況公報的審定。2、監督檢查環保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情況,組織環境保護...
第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除按規定徵收排污費外,還可根據不同情節,處以 5 千元以下 罰款:一、限期完善的污水處理設施,逾期未完成的;二、設施處理水量低於相應生產系統應處理水量的;...
20、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管理、勞動工資等方面的規定、制度、職務評聘並組織實施,做好局系統人員出國政審及相關手續辦理等工作。22、組織全市環境保護行政表彰。(法規處)23、負責機關機構改革及“三定”工作。24、指導...
2018年12月,機構改革不再保留貴陽市環境保護局。內設機構 1、局辦公室 2、人事處 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和幹部人事等工作;組織環境保護行政表彰;指導環境保護系統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規範化建設;負責環境保護系統幹部崗位培訓和...
協助局領導對縣區環境保護部門領導幹部實行雙重管理;指導全市環境保護系統行政管理體制規範化建設;組織全市環境保護系統行政表彰和社會表彰工作;組織和指導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職工教育和全市環境保護系統幹部崗位培訓工作;組織開展社會化的...
下設2個事業(股級)單位,分別是南皮縣環境監察大隊和南皮縣環境監測站,具體承擔著全縣區域內的各項環境監察、環境質量監測工作任務。先後獲得:“全國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先進集體”、“河北省環境保護系統十佳環保局”、“滄州市2010...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的土地、水利、林業、畜牧、漁業、鄉鎮企業等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根據各自的職責,協同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對管轄範圍內的農業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監督管理。省國營農場總局對本系統的農業環境保護工作實施...
第六條 環境保護檔案工作在國家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統籌規劃,組織協調,統一制度,監督和指導”下進行。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對全國環境保護檔案工作實施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各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對本轄區環境保護檔案工作實施監督...
(一)建立健全環境保護有關制度規定。(二)對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進行監督考核。(三)制定本行政區域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計畫。(四)組織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檔案的審查,提出審查意見和建議;審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檔案和組織環境保護設施...
擬定有關監督全市環境保護的實施辦法和規章,並對全市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監督管理。(二)受市政府委託對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以及重大經濟開發計畫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市環境保護規劃;組織擬定監督實施全市重點區域、重點...
(十三)指導全市環境保護系統隊伍建設、業務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組織環保系統在職人員崗位培訓和繼續教育。(十四)承擔市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十五) 履行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內設機構 ...
擬訂和組織實施全市環境保護宣傳教育規劃、計畫,組織開展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友好性社會建設的宣傳教育工作;推動公眾和非政府組織參與環境保護;組織起草有關環境保護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及環境保護相關政策;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行政...
工作分工:負責環境法制、環境影響評價、總量減排、環境監測、環境統計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業區環境管理工作。副局長:方芳 工作分工:負責水、農村環境保護、生態環境保護、土壤污染防治、外事和信息化工作。擔任局新聞發言人。副局長: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