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環境保護幹部隊伍、人才隊伍建設和行政體制改革,完善行政體制機制,提高整體能力。承擔部機關公務員和派出機構、直屬單位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和監督管理工作。
主要職責及內設機構
內設機構
綜合處
承擔司內文電、會務、機要、保密、安全、印章、檔案、財務預算、固定資產管理、政務信息與公開、工作計畫與總結等綜合性事務和綜合協調工作;承擔部機關幹部兼職管理;辦理部機關和有關派出機構、直屬單位人員出國政治審查。
行政體制改革處
組織開展環境保護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擬訂機構編制管理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部機關、派出機構、直屬單位機構編制管理工作;指導環境保護系統機構改革工作。
幹部一處
擬訂部機關(含環境應急與事故調查中心、機關服務中心)幹部管理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部機關公務員和幹部管理工作;承擔軍轉幹部接收安置和幹部掛職鍛鍊、京外調(遷)入人員審核備案、駐外人員選配等工作;承擔幹部檔案管理。
幹部二處
擬訂派出機構、直屬單位幹部管理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派出機構、直屬單位領導幹部管理工作和中層幹部備案審批;承擔省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領導班子雙重管理工作;協助開展環境保護政績考核工作;指導派出機構、直屬單位幹部人事制度改革。
人力資源處(培訓管理處)
擬訂部機關、派出機構、直屬單位的勞動工資、專業技術資格與職務評聘、社會保險等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擬訂環境保護人才戰略和幹部培訓規劃;承擔部機關幹部勞動工資管理工作;承擔專業技術職(執)業資格管理和證書審核發放;組織行政表彰工作;組織京內直屬單位應屆畢業生接收計畫審核和指標報批;承擔引智和留學人員、訪問學者管理工作;審核機關各部門業務培訓計畫;承辦中組部黨政領導幹部培訓工作,組織開展地市級局長崗位培訓工作;歸口管理出國培訓;承擔環境保護系統人員出國進修培訓選派工作;指導直屬單位培訓工作。
幹部監督處
擬訂部幹部監督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幹部監督工作;承擔部領導批示的民眾來信舉報核查工作;對派出機構、直屬單位組織人事工作進行監督;參加部巡視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