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建設經驗做法

全國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建設經驗做法

《全國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建設經驗做法》是8個試點地區總結報送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示範建設工作階段性成果。在全國各地區總結、報送及推薦基礎上,國家知識產權局法務部遴選了13個全國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建設典型經驗做法。

2021年2月,《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 法務部辦公廳關於推介全國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建設經驗做法的通知》印發,要求認真學習借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全國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建設經驗做法
  • 頒布時間:2021年2月 
  • 發布單位:國家知識產權局、法務部 
  • 發文字號:國知辦發保字〔2021〕8號 
發布通知,做法全文,

發布通知

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 法務部辦公廳關於推介全國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建設經驗做法的通知
國知辦發保字〔2021〕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各計畫單列市、副省級城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知識產權局,司法廳(局):
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行政裁決工作,對加強和規範行政裁決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2018年12月,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健全行政裁決制度加強行政裁決工作的意見》,提出“重點做好自然資源權屬爭議、智慧財產權侵權糾紛和補償爭議、政府採購活動爭議等方面行政裁決工作,更好地為經濟社會發展服務”。國家知識產權局、法務部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將智慧財產權領域行政裁決工作作為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最佳化營商環境、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抓手,不斷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工作推進體系,健全智慧財產權侵權糾紛行政裁決制度,加強智慧財產權侵權糾紛行政裁決工作。
2019年11月,國家知識產權局印發《關於開展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示範建設工作的通知》,組織各地開展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示範建設,加強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工作。2020年3月,確定北京、河北、上海、江蘇、浙江、湖北、廣東、深圳等8個地區作為第一批試點,開展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示範建設工作。印發《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辦案指南》《專利糾紛行政調解指南》等規範性檔案,進一步完善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程式和實體標準。
一年來,各地區認真貫徹落實工作部署,不斷創新方式方法,健全完善工作制度,特別是8個試點地區,紮實推進試點任務,湧現出一批好經驗好做法,取得了良好成效。為充分發揮先進典型的示範引領作用,帶動各地區進一步健全行政裁決制度,加強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工作,2020年9月,國家知識產權局面向全國組織開展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建設經驗做法及典型案例徵集工作。2021年1月,組織8個試點地區總結報送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示範建設工作階段性成果。在全國各地區總結、報送及推薦基礎上,國家知識產權局、法務部遴選了13個全國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建設典型經驗做法。這批經驗做法形式多樣、特色鮮明,主要從完善智慧財產權領域行政裁決制度、細化程式規則、健全工作機制、加強隊伍建設等方面,形成了可複製、可推廣、可借鑑的經驗做法。
現將有關典型經驗做法印發。各地區要認真學習借鑑,因地制宜探索形成符合本地區實際的工作模式,不斷提升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工作水平。要以此次典型經驗做法推廣為契機,持續加大工作力度,高質量推進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建設工作。要強化責任擔當、狠抓工作落實,努力形成開拓創新、比學趕超的良好局面,以高水平行政裁決支撐提升智慧財產權行政保護能力,為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以優異成績慶祝建黨100周年。
附屬檔案:全國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建設典型經驗做法
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
法務部辦公廳
2021年2月26日

做法全文

全國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建設典型經驗做法
一、北京市形成專利侵權、確權“聯合口審”機制,提升行政裁決辦案效率。“聯合口審”是北京市知識產權局在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中的工作方式創新,是將受理的行政裁決案件和針對該涉案專利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起的專利權無效案件在同一時間、同一地點聯合進行審理的方式。“聯合口審”實現了專利行政裁決與專利確權程式的聯動,通過同一專利侵權案件和無效案件的“無縫對接”,達到高效、高質量辦理案件的目標。通過“聯合口審”,一方面有利於聚焦案件爭議焦點,實現侵權、確權裁判標準的銜接和一致,另一方面可以提高案件辦理效率,節約當事人的維權成本,縮短維權周期。近兩年來,採取聯合口審的方式,北京市知識產權局對雲霄飛車(北京)餐飲管理有限公司與失重(北京)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的兩起專利侵權糾紛案件和專利無效案件以及北京石頭世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與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的四起專利侵權糾紛案件和無效案件進行了審理,取得了良好的辦案效果和社會影響。
二、北京市率先探索建立技術調查官制度,準確查明技術事實。北京市知識產權局自2014年起,率先探索聘請專利審查協作北京中心專利審查員參與專利侵權行政裁決工作,協助查明技術事實。2017年北京市知識產權局制定《技術分析師選任和管理辦法》,規範技術分析師選任和管理事項,建立起技術分析師制度。同年正式聘用15名審查員作為首批技術分析師,2018年增聘第二批技術分析師23名。技術分析師參與專利行政案件的辦理,包括閱卷、合議、參加口審、調查取證、出具專利侵權糾紛諮詢分析報告等。2018至2020年,技術分析師共參與案件審理187件,出具諮詢意見279份。技術分析師的參與,增強了技術事實認定的中立性、客觀性和科學性,為行政裁決提供了重要的專業技術支撐。2020年9月,北京市印發《關於強化智慧財產權保護的行動方案》,提出要“健全技術調查官制度,完善管理模式和培養機制”,進一步升級建立北京市專利侵權技術調查官制度。
三、河北省提煉推廣“五四二一”工作法,顯著增強行政裁決能力。“五”是緊盯產業聚集區、專業市場、科技型企業、展會和代理機構等五個專利侵權糾紛案件多發的重點渠道,強化專利密集領域、問題多發領域的線索發現和案件受理,發揮代理機構專業優勢,深挖案源;“四”是關注製造、使用、銷售、許諾銷售等四個專利侵權糾紛案件存在的關鍵環節,針對專利權人在單個環節提出處理請求情況,引導其到其他環節進一步尋找案件線索,推動線索收集和案件受理實現經營活動全鏈條覆蓋,提升保護效果;“二”是把握不同的專利號、不同的市場主體兩個案件辦理方向,通過同一專利號對應不同市場主體、同一市場主體對應不同專利號,梳理髮掘案件;“一”是建立一個市縣聯動工作機制,充分調動縣(區)局積極性,及時獲取案件線索並移交市知識產權局處理,有效增加辦案數量。2020年,河北省通過推廣“五四二一”工作法,全年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辦案量1261件,比2019年增長27.4%。
四、河北省石家莊市建立“縱橫貫通”行政裁決機制,充分發揮行政保護高效、快捷優勢。縱向,即緊密聯繫國家、省局、縣區智慧財產權管理部門,聯動辦案,先後開展“國家智慧財產權侵權糾紛檢驗鑑定建設試點”、“國家電商民營企業智慧財產權保護試點”、“河北省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示範建設試點”以及組織縣市區開展智慧財產權保護專項行動,2020年辦理電商案件330餘件,省局移交案件120餘件、縣局配合案件40餘件。橫向,即積極牽頭智慧財產權保護各部門機構,助力辦案,牽頭與法院、仲裁、公安、司法等部門簽訂《智慧財產權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合作備忘錄》《中國(河北)自由貿易區試驗區正定片區智慧財產權執法協作機制合作備忘錄》《智慧財產權(專利)糾紛訴調對接備忘錄》,組織律所、專利代理機構建立調解、鑑定、維權、執法協作等智慧財產權保護平台,快速準確處理法院、公安移送案件80餘件。
五、上海市建立專利侵權行政調解司法確認制度,延伸智慧財產權行政保護深度。上海打出政策立法組合牌、推出試點示範案例、暢通行政調解司法確認渠道,建立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調解協定司法確認制度。《上海市智慧財產權保護條例》明確“上海市建立智慧財產權調解協定司法確認機制”,《關於強化智慧財產權保護的實施方案》要求“建立健全智慧財產權糾紛行政調解協定司法確認機制”,以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案件為突破口,推出全國首例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調解協定司法確認案例。該案中,上海市知識產權局處理的5個外觀設計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案件最終達成一攬子調解協定,該行政調解協定經上海市智慧財產權法院依法確認。上海還進一步梳理智慧財產權領域行政調解內容,制定確認程式實施細則,完善工作機制,探索建立智慧財產權全領域行政調解司法確認制度。智慧財產權行政調解協定司法確認制度的建立,延伸了智慧財產權行政保護的深度,極大地提升了保護實效,強化了行政保護和司法保護的有機銜接,開闢了高效、便捷、公正解決智慧財產權糾紛的新途徑,對於智慧財產權案件繁簡分流、健全智慧財產權多元化糾紛保護機制也具有積極意義。
六、江蘇省制定出台行政執法規程,細化專利行政裁決程式規則。江蘇省知識產權局制定出台《江蘇省專利商標行政執法規程》(以下簡稱《規程》),細化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辦案程式規則。一是省局自2019年6月起,根據機構改革後智慧財產權執法保護新形勢、新要求,啟動《規程》制定工作。通過基層調研、徵詢執法一線、相關專家意見建議、組織專家論證會、廣泛徵求智慧財產權系統及社會公眾意見、法制審核、集體決策等程式, 歷時一年於2020年6月出台發布。二是起草《規程》時,已提前將《民法典》及《專利法》第四次修改相關內容吸納,體現法規制度的前瞻性。整合併細化上位法中關於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的執法規範,全面系統規範行政裁決辦案全過程,包括管轄、立案審查、合議組組成與職責、調查取證、口頭審理、合議程式、證據規則、鑑定、結案、卷宗歸檔等,為全省執法人員提供全面、具體的執法辦案指引。三是《規程》同時融入並細化商標行政處罰、行政調解等內容,對於提升全省專利商標行政執法辦案能力、規範執法辦案行為具有重要意義。
七、浙江省建立專利侵權糾紛案件“行政-司法”無障礙轉辦機制。一是協調寧波市、溫州市、紹興市、舟山市、台州市知識產權局與寧波智慧財產權法庭建立專利案件行政司法銜接機制。通過線上平台,對專利侵權糾紛案件預立案後,轉至相應市知識產權局進行行政裁決,並一攬子調解雙方賠償爭議,法院對於侵權判定的行政裁決結果直接採納,有效發揮了行政裁決在化解專利糾紛中的重要作用。二是探索開展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民事救濟途徑。在提升糾紛化解效率、統一判定標準的同時,最大程度實現同一專利侵權糾紛案件只需進行一次事實認定,減少了公共資源的消耗。工作開展以來,已成功辦理專利侵權糾紛案件30餘件。三是搭建專利侵權糾紛案件網際網路辦理平台。建設“網際網路+”專利行政執法平台,通過線上對接引入司法案件、網上受理投訴、線上開展行政裁決,讓數據多跑路,民眾少跑路,實現了“專利行政執法案件,一次都不用跑”。
八、浙江省寧波市建立與綜合執法隊聯合辦案機制強化案件調查取證。寧波市知識產權局建立處、隊聯合執法機制,智慧財產權保護處與綜合執法隊建立包括案件線索信息互通、人員相互交流掛職、案件聯合現場調查取證、技術支撐等長效工作機制。綜合執法隊設立專利執法處,就專利侵權案件與智慧財產權保護處開展聯合執法,以智慧財產權保護處為主處理專利侵權案件。在不涉及複雜技術問題的專利侵權案件中,可以快速高效地查明案件事實,在明晰事實的情況下,促成雙方當事人達成和解協定;在被控侵權方有大量庫存侵權產品或者侵權產品涉及進出口情況時,及時立案、清點庫存、固定證據,通過積極調查取證,促進案件的後續處理。在行政處罰案件中,智慧財產權保護處為綜合執法隊提供技術支撐,擴大專利行政執法體系的影響力。該套機制的優勢在於案件調查取證的力度大大加強,機構改革職能整合的優勢得以充分發揮,縮短了案件辦理時間。機制建立以來共處理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案件50餘件。
九、湖北省堅持“四個強化”,打造高素質行政裁決專業化隊伍。一是強化制度保障,出台《關於在全省市場監管執法稽查機構中成立智慧財產權專職執法隊伍的通知》等政策措施,將行政裁決專業人才納入省委“楚才引領”領軍人物培育計畫。二是強化能力提升,會同省市場監管部門持續開展省市縣所四級專利執法培訓,會同武漢中院智慧財產權審判庭等組織開展行政裁決業務骨幹能力提升培訓,通過理論宣貫、經驗交流和案例講解等提升辦案能力。三是強化智力支撐,藉助專利審查協作湖北中心、司法機關及高校院所等,開展專利侵權檢驗鑑定技術支撐體系建設,建立完善專利侵權判斷專家庫、技術調查官庫。四是強化考核激勵,通過案卷評查、典型案例評選、執法業績突出單位和個人評選等活動,樹立行政裁決工作典型,帶動全省提升工作效能。目前,湖北省具備專利行政執法資格人員近400人,行政裁決業務骨幹60餘人,支撐行政裁決辦案的專職執法隊伍(組)120餘個,建成專利侵權檢驗鑑定技術支撐體系,全省智慧財產權行政裁決專業化隊伍基本建成。
十、廣東省強化調查取證和專業支撐相結合的行政裁決工作機制。廣東省強化證據調查核實工作,建立專利侵權判定技術支撐機制,大力提升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辦案能力。一是及時核實固定相關證據。廣東省充分發揮行政執法主動、簡便、快捷的優勢,在立案後立即進行現場勘驗調查工作,調查核實固定相關證據,在積極維護權利人訴求的同時,也充分保障被請求人陳述、申辯等合法權利。二是建立專利侵權判定技術支撐機制。廣東省知識產權局同專利審查協作廣東中心簽署共建專利侵權判定技術支撐機制合作協定,充分利用專利審查員技術資源和專業優勢,為全省處理專利糾紛案件提供諮詢服務和技術支撐。廣東專利代理協會成立智慧財產權糾紛調解中心和智慧財產權維權援助中心,為行政裁決提供輔助服務。三是在案件處理中引入技術專家。在案件現場勘驗和審理過程中,專利行政裁決部門邀請專利審查員等作為技術調查專家,出具專利侵權判定意見,協助處理相關技術性問題,為案件口頭審理及促進糾紛和解、調解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十一、廣東省中山市構建行政裁決案件多元化“一站式”糾紛化解平台。中山市以市知識產權局、古鎮鎮人民政府作為智慧財產權行政裁決示範創建單位,重點圍繞古鎮燈具涉及智慧財產權侵權爭議,並以專利侵權糾紛補償爭議為切入點探索建立行政裁決快速處理機制。一是強化行政裁決快速調解機制。堅持以“快”為導向,探索建立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快調快裁機制,堅持調解先行、調裁結合,調解不成迅速進行行政裁決。二是建立行政裁決專家庫。與廣東專利代理人協會達成合作框架協定,建立行政裁決專家庫,發揮專業協會、行業協會等專家在行政裁決工作中的作用,實現案件處理專業、權威、高效。2020年,專利行政裁決案件立案16件,結案16件。三是搭建集行政裁決、人民調解、仲裁、訴訟於一體的多元化、一站式糾紛化解平台。設有廣州智慧財產權法院(中山)巡迴審判法庭、中山法院智慧財產權巡迴審判法庭、中山海關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室、中山市檢察機關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室、廣州專利代辦處中山服務站、中國廣州仲裁委員會中山商事調解中心等機構,形成了司法保護、行政裁決、調解仲裁、社會監督“四輪驅動”機制。對於有訴訟需求的當事人可以直接在快維中心申請智慧財產權法院立案,且行政裁決案件過程中的案件證據資料,可在巡迴法庭開庭審理時直接調用。2020年,中心訴訟服務大廳共審理立案案件1926件,接待來訪人員180人次,解答諮詢問題2008人次,巡迴法庭開庭審理案件9件。四是依照當事人意願啟動訴前聯調機制,由快維中心先行調解,對於調解不成且適用行政裁決解決的,可通過行政裁決處理,做到矛盾糾紛在基層高效化解。2020年,通過對接機制中山快維中心與法院證據移送50件,審理法院立案資料總計1926件,訴前聯調案件共385件。
十二、山東省創新“1+5”機制,提升專利行政裁決辦案效率。“1+5”機制即“一個政策引領”和“五大舉措”。“一個政策引領”是省政府出台《關於持續深入最佳化營商環境的實施意見》,將壓縮專利行政裁決案件辦案時限作為最佳化營商環境的重要內容。“五大舉措”一是暢通案件受理渠道。通過設立12345案件投訴平台、市縣局聯合下沉企業等方式主動收集排查案件線索,對依法應受理的專利侵權糾紛案件做到有案必立。二是省、市開展專利糾紛行政裁決流程再造,加強制度約束,卡緊各個環節,縮短辦案時間。三是主動履行調查取證職能,減輕當事人取證負擔。對當事人取證困難的,主動到現場調查收集證據,力求儘快查明事實,提高辦案效率。四是實行委託執法工作機制。通過委託縣區局、智慧財產權事業發展中心等協助辦案,有效整合執法力量,為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提供強力保障。五是加強執法業務指導。省局建立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業務指導長效機制,對各市辦案中遇到的疑難問題及時指導,2019年以來指導各類請示、諮詢50餘件。全省3個智慧財產權侵權糾紛檢驗鑑定技術支撐體系建設試點市組建檢驗鑑定技術團隊,為行政裁決提供技術支撐。目前全省專利糾紛行政裁決案件辦案時限已壓減至平均2個月,比法定時限壓縮1/3。
十三、深圳市推進智慧財產權保護立法,打造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新模式。深圳市出台《深圳經濟特區智慧財產權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從嚴從快打擊智慧財產權侵權行為,為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提供堅實法制保障。《條例》規定,辦案機關可以採取詢問調查、現場勘查、查閱複製封存暫扣有關資料、要求當事人在規定期限內對案件事實進行說明並提交材料、查封扣押登記保存涉嫌侵權產品等措施,賦予專利管理部門強有力調查取證手段。同時,對智慧財產權侵權行為違法經營額計算予以明確,切實保護智慧財產權的市場價值,提高違法成本,充分保障權利人的合法權益。明確技術調查官在智慧財產權執法活動中的職責和作用,為技術調查官參與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和執法調查活動提供法規依據。為及時制止智慧財產權侵權行為,避免權利人損失擴大或產生難以彌補的後果,還創造性建立先行禁令制度,可通知電商平台在限定期限內採取刪除、禁止、斷開連結、終止交易和服務等必要措施制止侵權行為,對拒不執行禁令並經認定侵權成立的加重處罰。通過法制創新,進一步健全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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