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規程(試行)

《陝西省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規程(試行)》於2022年印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陝西省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規程(試行)
  • 印發時間:2022年
內容
《規程》分為8個部分,包括總則、管轄、受理和立案、證據調查、審理、調解與裁決、執行與公開、附則,對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的全過程進行了規範。
《規程》明確了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的管轄。其中,專利侵權糾紛的行政裁決案件由被請求人所在地或者侵權行為地的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管轄,侵權行為地包括侵權行為實施和侵權結果發生地。兩個以上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對同一專利侵權糾紛案件都有管轄權的,由最先受理的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管轄。在網際網路、電子商務平台等網路銷售發生的侵權糾紛的,由被請求人所在地或侵權行為地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管轄,侵權行為地包括實施被訴侵權行為的網路伺服器、計算機終端等設備所在地。
《規程》指出,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義務提供證據,當事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證據的,可以請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調查收集證據。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應當自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作出裁決決定。因案件複雜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在規定期限內結案的,經批准,延長期限最多不超過1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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